滥用字母词弊端很多,必须对其规范。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是我国专门负责科技术语规范工作的机构,对科技术语字母词采取了如下做法:
1.很基础的术语要定出汉语名称。DNA(deoxyribonucleic acid)是一个很基础的术语,衍生出一批术语,如“DNA损伤试验”、“互补DNA”。这类术语应该定出汉语名称,全国科技名词委将其定名“脱氧核糖核酸”。
2.那些使用面广、已经进入公众层面的科技术语字母词一定要定出汉语名称。一些科技术语字母词,在专业领域专家可能知道其意思,但进入大众层面后,令很多非专业人士费解,因而这类字母词一定要给出汉语名称。如DVD,全国科技名词委将其定名为“数字影碟”;CDMA,定名为“码分多址”;VOD,定名为“视频点播”。
3.凡是能定出汉语名称的,一定要定出汉语名称。如CFG(context-free grammar),将其定为“上下文无关文法”;CFL(context-free language),定为“上下文无关语言”。
4.为了简洁而又不削弱纯汉字正名的地位,以简称、又称的形式保留一些字母词。如:7-aminocephalosporinic acid 正名为“7-氨基头孢菌酸”,简称是“7-ACA”。
5.对于那些难以用汉字定名的术语,则带上能标记义类的汉字成分。这样做能让那些不懂其确切意义的读者大致明白这些字母词指称哪一类事物或概念,因此降低了理解难度。如Java,定名为“Java语言”;Y body,定名为“Y小体”。这类术语的定名还可进一步研究。
6.反对滥用字母词。对短时炒作、概念有误、语言结构不符合规律的字母词,不能使用。
当前,为加强科技术语字母词的认识和研究,要进行以下工作:
1.总结规范工作经验。全国科技名词委自198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进行科技术语字母词的规范工作。迄今,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目前,应总结经验,制定可供操作、更明确的规范原则与方法,以便指导下一步科技术语字母词的规范工作,也为日常用语中的字母词规范工作提供借鉴。
2.进行系统研究。科技术语字母词是一类特殊的术语,它们经历了怎样的历程才进入汉语科技术语系统,又会对汉语科技术语系统产生何种影响;对于进入词典中的这类字母词,该进行怎样的读音标注和排序……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系统研究。将来,随着计算机提取科技新词工作的开展,科技术语字母词的自动识别和提取问题也要进行系统研究。而怎样给其定出规范的汉语名称,过去、现在、将来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内容。
字母词易于传播的原因之一是简短便捷,因而我们要加紧进行多汉字术语的缩写研究,最好能定出规则,方便大家使用。例如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random access memory的汉语名称为“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随机存取存储器”,多达15个汉字,这么冗长的术语用起来非常麻烦,所以人们更愿意直接使用其英语缩略语MOSRAM。有专家指出,若能将其简称为“金氧半导体随机存”,汉字就可减少7个。再比如,DNA的汉语名称是“脱氧核糖核酸”、RNA的汉语名称是“核糖核酸”,能否分别简称为“脱氧核酸”、“核酸”?若能,则简便多了,用起来不比原字母词差。
缩写冗长的汉语术语,可以采取“提取表示核心词义的核心汉字”的方式进行。比如laser这个术语是由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第一个字母组成,因而最初汉语译名有“激射光辐射放大”、“光量子放大”、“受激发射光”等,后来钱学森先生提出采用“激光”这样一个译名。这是个非常好的缩略语,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可,不但简洁,还能从字面上反映出“这是一种特殊的光”,照顾到了汉语顾名思义的特点。当然,这种字面义并非就是该术语在科学上的严格意义。给外文术语定出汉语名称时,如果片面追求汉语名称的字面意义等于其科学意义,就会产生很多冗长的术语。要是能把汉语名称定得简略些,虽然其字面意义宽泛,但可以通过为这个名称给出精确的定义来补救。所以,给外文术语定出汉语名称时,“简略的汉语名称+精确的科学定义”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就像科技术语既与科技有关又与语言有关一样,科技术语字母词也是横跨科技领域和语言学领域,因而其规范问题需要科技专家和语言学家合力研究,共同解决。要用到的知识,除了科技、语言学知识外,还需要术语学知识。相对于语言学而言,术语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发展这一学科对指导科技术语(包括其中的字母词)规范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科技术语字母词,在此提出些建议,供有关部门和人士参考。
1.建议对科技术语字母词分领域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大众领域不使用科技术语字母词,应使用其汉语名称。在专业领域,即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要尽可能少地使用字母词,而尽可能多地给其定出汉语名称。与日常用语相比,科技语言更需要凝练、简明,因此大众领域中的科技术语字母词的规范级别应高于专业领域。
2.全国科技名词委专家在确定汉语名称时,不要仅仅考虑专业使用情况,还要考虑公众需求。对那些已经进入或可能进入公众领域的科技术语字母词,一定要定出其汉语名称,当然最好能方便公众使用。而且,对于外来的科技术语字母词,在其科技内涵(意义)已经明晰的情况下,越早给出汉语名称越好。
3.国家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人们使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科技术语。全国科技名词委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审定、公布各学科名词的权威机构,其中就包括审定和规范从外国引入的科技术语字母词的汉语名称。国务院授权全国科技名词委审定公布科技名词时要求:“经其审定的科学技术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全国科技名词委是专职从事审定科技术语的工作机构,至今已成立76个学科分委员会,公布了90种、约30万条科技术语,并且绝大部分科技术语字母词均有纯汉字名称。社会各界若想查询科技术语,可直接到全国科技名词委网站上查询,或者向全国科技名词委咨询。(作者分别为全国科技名词委专职副主任、全国科技名词委术语研究所副所长)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