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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12日 星期一

金融助力 文化腾飞

——专家学者热议“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温 源 《 光明日报 》( 2010年04月12日   06 版)

    前所未有的文化金融政策

    4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终于出台了!这是近年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宏观金融政策指导文件,20条实实在在的支持措施,直指文化产业的资金“瓶颈”,有利于破解文化企业的“融资难”。这个意见引发了文化产业界的热烈议论。

    刘玉珠(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这个指导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实现了金融和文化产业的对接,为文化企业的融资搭建起新的平台,体现了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心。意见着眼于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又从当前文化产业最迫切、最困难的金融问题入手,将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这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喻文益(北京大学文化产业学院教授):这样高规格、跨部门、广覆盖的金融支持政策前所未有,原来文化部门想都不敢想的事竟然实现了,对于整个文化产业来说也是气象一新的壮举,也使得文化产业界士气高涨、弹药充足。有了金融的助力,文化产业将迎来新的腾飞。

    赵锡军(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需要金融的深度融合,但是仅有金融业的推动是不够的,它需要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指导意见由九部委联合下发,将更大程度地发挥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功效和作用。相信随着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不断合作与互动,将涌现出更多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成功联袂的范例,实现金融和文化的共赢发展。

    为文化产业“量身定制”的支持措施

    这个文件的制定过程,足以见得相关部门对文化与金融结合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和提高。去年8月,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会晤,建立起由中宣部、人民银行、文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跨部门文件起草组。10月,文件起草组开始到北京、江苏、湖南等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省市进行联合调研,财政部也加入了跨部门文件起草组。去年年底,中宣部将政策文件定位为《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配套文件,吸纳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参与——这样对文化企业扶持的品种更齐全了,由九个部委共同出台的文件,其内容力度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为了完成好这项文化部门从未涉足过的金融支持工作,文化部学习和借鉴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又结合文化产业的自身特点,吸取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部行合作”的经验。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也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为文化产业“量身定制”了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贷款利率上,一般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为5.5%,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为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提供利率为4.23%的出口卖方信贷和利率为3.51%的境外投资贷款。

    许蓉(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投融资指导处处长):这次的意见中,推出了信贷、债劵、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而且中央财政将通过贴息、担保补贴等直接扶持文化产业。根据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多的特点,意见中特别指出对于“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以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陈少峰(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信贷是对文化企业最直接的金融服务,意见中还更全面地提及债券、股票、上市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债券公司的介入,也有对文化企业上市的筛选和储备——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都有融资方式的对接。此外,重要的是要搭建起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去进行文化产业项目评估和推荐,目前,上海、深圳、北京已建立了产权交易所,完成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评估,有利于文化产品的流转和交易。而政府部门职责是“扶上马、送一程”,营造好环境后,最终会退出。

    加大支持更需金融创新

    这个文件实现了金融和文化企业的双方面结合,一方面文化企业要规范自己的管理,按照银行融资的要求,规范做好财务报表,做好培训;另一方面,金融部门也要对文化企业有优惠,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行金融创新,适当降低一些门槛,形成新的运营规范。

    郭田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产业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新的传播方式为媒介,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科技的全面结合为特点的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业。它既是第三产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未来发展的潜力非常巨大。因此金融业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通过持续有效的金融创新,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不同于工业企业,文化企业本身固定资产较少,市场价值不确定,创意、商誉、知名度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不符合通常意义上的抵押、担保等条件,因此造成长期以来金融业对文化企业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但是,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客观上要求金融业必须提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上的认识,改进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加快开发面向文化企业的多层次创新产品,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方面,文化企业要尽快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为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金融业尤其银行业要改变过去“垒大户”的信贷偏好,对文化产业进行必要的市场细分,根据不同特点开展创新服务;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扩大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规模。

    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将进一步拓宽金融业服务领域,提升盈利空间。当前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方面已经进行了多项有益探索。相信那些切入时间早、能够尽快形成一套有效支持模式的金融企业将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很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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