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3日 星期六

    姜洪池委员 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要加大对“医闹”的整治力度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3日 07版)

        “所谓‘医闹’,就是指在医院中有组织、有计划、有利益交易、滋生事端的特殊群体”。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姜洪池委员向记者介绍说,“‘医闹’的出现,不仅加剧医患矛盾的滋生和升级、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威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了遏制“医闹”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姜洪池建议:

        一要多部门联合协作,建立有效的预防体系。政府部门应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发生的“医闹”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涉黑案件,要列为工作重点,加大侦办、查处力度;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二要从源头上斩断发生“医闹”事件的可能性。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主动稳妥地处理好医疗纠纷,正确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事态激化;针对职业“医闹”,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排查分析,实名登记,对证据确凿者,坚决迅速地予以严厉打击;应该借助社会力量成立第三方机构,如“医疗纠纷救助中心”,鼓励建立合法的职业化民间医疗纠纷救助机构。

        三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畅通患者与医院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双方相互了解。面对医疗纠纷事件,媒体报道应保持客观、公正、全面,正确引导患者及其家属运用法律武器和理智的处理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恶意炒作,激化医患矛盾升级。

        (本报记者 朱伟光  通讯员 王焱麒采写)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