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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

    六条“硬招”创建“和谐城市”

    作者:王兴华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3日 11版)

        今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目标,开展为期3年的创建“警民关系最和谐城市”活动。

        为了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长春市公安局推出了6条“硬招”:一是加强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感情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大走访”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经常联系群众的问题。市局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三是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切实解决警民互动问题。市局要求户政、治安、经保、文保、交通和消防等警种每半年向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安文艺进社区进村社”和“警民相约警务室”等警民互动活动,增进警民沟通了解。四是高度关注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切实解决群众安全感问题。全市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人身伤害案件的打击力度,确保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社会治安倒查和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治安状况较差的,给予辖区公安机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调整领导班子。五是严格规范执法执勤,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在群众中执法公信力的问题。推行正规化勤务模式,全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值班接待、110备勤时,必须按要求佩带单警装备。六是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满意度问题。市局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手段和执法勤务模式,不断推出便民惠民服务新措施。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办成制、跟踪督办制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王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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