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曹继军)上海市教委今天发布消息称,自2009学年起,上海将改变原先毕业考试制度,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取代原有的高中会考,成绩直接计为高中学生毕业成绩;此外,该项考试成绩将通过等第划分学生在全市范围内的层次,为学生报考高校提供参照依据。
这种新的毕业考试制度将改变原先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毕业考试的形式,统一由上海市命题,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书面笔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英语听说测试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等实行人工评分。
根据这种新的考试方式,高中生将在3年时间里完成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科目的考试,各学科考试分值为120分,同一科目在一年中只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等四个等第。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考试科目的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毕业考试的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相应科目的补考。因故缺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下一年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或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应科目的毕业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除了检测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外,还能为高职高专和部分高等院校提供除高考外的另一入学选拔标准。因此,考试“合格”的成绩再分为A、B、C、D四等,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其余为D等。
近年来,上海进行了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了“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进行了“自主选拔录取试验”。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可供比较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平台,保证自主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同时还可减少自主招生中初次筛选环节,减轻考生负担。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全市统一的水平测试,因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作学生报考高等院校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