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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览群书 2017年02月01日 星期三

    胡适的这份担保书

    汤涛 《 博览群书 》( 2017年02月01日)

      最近出版的《华东师大档案馆藏名人手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收录一份1935年9月24日胡适亲自作保的书函。担保书是写给时任大夏大学教务长鲁继曾先生的。

      书函的封口有些破损,信纸略微泛黄,边缘泅有水渍,书信字迹端正娟秀。

      担保书不长,兹录全文内容如下:鲁教务长继曾先生钧鉴:兹因贵校学生程法正君,于上学期在贵校大学部文学院英文系一年级修业已足一年,本学期该可升入二年级。然今暑以来,家中发生不幸,彼之大弟遭毙,又彼母之疴疾未愈,故须学生法正在家奉待,以顾及家务,恐于最近期内亦不得有暇。故今特具是书,恳请教务长能准学生法正停学本学期,于明春开学时,当决来校报到销假。本学期不能来校受业之苦衷,实属不得意耳。尚请谅誉便妥。耑此,并请教安!

      担保书的落款除“学生保证人胡适(代印)”外,还有一位 “学生家长程治平(印)”。发函地址是胡万和茶号川沙东门内。

      从书函内容归纳,主要是关于学生程法正“因顾家事”,即“大弟遭毙,又彼母之疴疾未愈”,须 “在家奉待”,特申请休学一学期。

      在读完此信后,读者可能和笔者一样,产生两个问题:第一,胡适与被担保人程法正是什么关系?为何要为他作保?第二,熟悉胡适笔迹的方家,会发现此函并非胡适亲笔。既非亲笔,为何还要收入《华东师大档案馆藏名人手札》?

      笔者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新生入学或学生重大事项(譬如请病假或休学等)担保人制度是大夏大学的一项硬性规定,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所有入校新生或请假事项,都必须填写担保书,担保人即为家长或监护人,家庭里多为父亲具名。

      胡适给程法正作保,他是程法正的家长吗?名人之后出于自我保护和避免麻烦,用化名上学并非鲜见。我们知道,胡适曾育有三子:长子胡祖望,1919年3月出生;次女胡素斐,1920年8月出生,五年后不幸夭折;幼子胡思杜,出生于1921年12月。按照年纪推算,胡适二子在1935年,即使长子胡祖望也才16岁,上大学二年级似乎有些勉强,况且他上的是国立西南联大,与大夏大学无涉。

      程法正显然不是胡适子女的化名。其实,从担保书的家长可以看出,程法正真正的家长是程治平。

      程法正是什么人呢?

      华东师大档案馆学籍档案显示:被保证人程法正为安徽绩溪人,1933年9月由大夏大学附中进入大夏大学银行系学习。因对专业无感,一学期后申请转入文学院英文系。之后,再次由英文系转入法学院法律系,1938年9月毕业。

      关于程法正与胡适是什么关系,虽然从学籍档案里看不出来,但从相关史料记载发现,程法正为胡适的外甥。

      程法正为胡适的外甥,笔者从胡适弟子、太平天国史专家罗尔纲的回忆里找到对证。罗尔纲在《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中多次提到胡适与程法正。

      第一次是在《蜗居著作》一文中写道:“1930年6月初间,我到了上海胡适的家,给他抄写整理其父《胡铁花先生遗稿》。”“胡家这座小洋楼共三层……三楼是胡适两个小儿子胡祖望、胡思杜和侄儿胡思猷、外甥程法正的寝室。思猷、法正都在上海读中学。”

      在《梅博士拜谢胡博士》一文中,罗尔纲再次提到程法正:“(1930年)7月的一天,下午2时后,突然听到一阵楼梯急跑声,我正在惊疑间,胡思杜跑入我房间叫:‘先生,快下楼,梅兰芳来了!’他把我拉下了楼,胡思猷、程法正、胡祖望、厨子、女佣都早于客厅后房窥望。”

      程治平作为程法正的父亲和监护人,完全可以自己署名做担保,为什么要拉上胡适来作为担保人呢?

      程法正休学,程治平拉上胡适做第一担保人,应该有几层意思。

      其一,程治平与胡适都是安徽绩溪人,与胡适家族为姻亲关系。程法正以胡适外甥身份,在入读大夏大学附中时,就寄住在胡适极司斐尔路(今万航渡路)49号一座小洋楼里。陆发春编的《胡适家书》载:“1928年2月20日,胡适致函夫人江冬秀。”曰:“洪安回来,说起你们吃的苦,我很不好过。”“祖望寂寞得很,第二天晚上哭了。幸而那天思敬与法正都回来了。法政取入大夏中学,就暂住在我家里,每天早去晚归,祖望晚上也有个伴儿。” 信函中提到的洪安即为程法正的父亲程治平,以洪安行名。从此函可以看出,胡适肯接纳程法正在家里住,是因为程治平是胡适哥哥的女婿,也即为胡适的侄女婿。

      其二,程治平虽然在上海浦东川沙镇做茶叶生意,但毕竟是商人,与教育学术界不搭界。作为颇具名望的胡适,当年在上海担任中国公学校长和光华大学教授期间,与大夏大学负责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多次受大夏校领导之邀到校做报告。档案显示:1925年10月26日,受大夏教授王毓祥邀请,胡适来学校大礼堂为800多名学生做《怎样去思想》的讲座。不久,大夏副校长欧元怀专程邀请胡适到校做以“自省”为主题的演讲。1930年11月,胡适应邀来大夏做《为什么要读书》的讲座。1942年6月,美国费城大学授予大夏外国文学系黄奎元教授荣誉博士,受大夏校长之托,时任美国大使胡适代表领受。

      除此之外,胡适的多名亲属都曾就读于华东师大前身大夏和圣约翰大学。除了程法正外,他还有三位叔叔分别毕业自大夏和圣约翰大学,胡适的侄子胡思猷和侄媳李庆萱也都毕业于大夏大学。

      其三,程法正入校时,读的是银行系,一学期后便要求换专业。大夏大学实行学分制和效仿牛津、哈佛大学的导师制,转系科甚至校际转学均可实行。虽然换专业是正常的制度安排,但估计也得消费胡适一定的人面关系。

      那么,我们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1930年胡适就去了北京,直到1938年胡适担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就一直在北京工作和生活。1935年他是如何回到上海出具担保书的呢?1930年胡适辞去中国公学校长后,决定北上担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胡适去北京,罗尔纲在《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中有详细的回忆: “1930年11月28日,全家从上海迁北平…胡适提了一个大皮箱,我也给他提了一个大皮箱,胡师母脚小,走路已不方便…胡家有侄儿胡思猷、外甥程法正都是年轻力壮的,衣物应该由他们提的,胡适却不要他们送车。”

      从笔者掌握的史料推断,正是由于胡适与程治平的这份姻亲关系,这份保证书当是应程治平的请求,在胡适的应允和授意下,由程执笔。但由于胡不在上海,无法敲用私章,故用“胡适(代印)”表示。

      程治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借助胡适的威望和影响力,以确保孩子能向学校请假成功,以缓解家庭之忧。果然如他们所愿,学校最终同意了程法正的休学请求。休学一个学期之后,即1936年春,程法正重新回到学校。后来他又转了一次专业,1938年夏,他最后取得了大夏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殊为叹息的是,毕业后的第二年,程法正因患肺病不治,不幸早逝。

      这份担保函虽非胡适亲笔,至少反映胡适与亲属姻亲之间的融洽关系,反映胡适与大夏一段珍贵的交往史,对于研究胡适有其特定意义,故仍不失为一份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档案。(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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