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 Wed

传统道德如何开新?——评《重塑道德:以亚里士多德和孔子为借镜》

《中华读书报》(2026年03月25日 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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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版:文化周刊
中华读书报 2026年03月25日 Wed
2026年03月25日

传统道德如何开新?——评《重塑道德:以亚里士多德和孔子为借镜》

  应该如何对待我们的传统,尤其是传承两千余年的文化传统?沈美华教授的《重塑道德:以亚里士多德和孔子为借镜》(西北大学出版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在这本著作中,她既没有盲目高扬她自己的西方传统,也没有肆意贬低对其而言异质的东方传统,而是在中西方传统之间折中平衡,希望从这两大传统的相互比较之中发现中西文化的互补性资源,并为现代社会所内含的人权观念提供美德支撑,从而达到她所指向的伦理学目的,即“重塑道德”:借助孔子和亚里士多德两位先师之箴言所蕴含的意义,重提道德研究之初心,即“道德首先是一种回应人类生活最大后果的要求和回报的技艺”,而道德修养是每一个人走向道德的成熟并实现这一回应的必由之路。

  沈美华着眼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与先秦的孔子,通过对这两位处于中西哲学源头的哲学家,在概念范畴、中道与和谐思想、自我观念、以美德为指向的政治学、友爱或友谊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是美德伦理学的渊薮,而孔子以其仁学之名也自带美德伦理学的光环。虽然如此,这两位先哲的思想仍然存在深刻的差异。按照麦金泰尔所见,他们之间的差异,原因在于两者在概念系统上的截然不同,这种差异导致孔子与亚里士多德之间不可能进行互译。比如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没有能够用来翻译孔子的“礼”的术语,而在孔子的论说之中,也找不到翻译亚氏的“实体”“城邦”等的词汇。然而,沈美华却注意到,虽然孔子没有给出像亚里士多德那样的范畴表,但他们两者却在某种程度上共享那些范畴。比较研究的一个任务就是解释中西哲学中概念之间的关系,而解释不等于定义。我们能够通过充分的解释来对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学说进行对比,以便发现其相同和相异的思想轨迹。

  由此,沈美华开始思考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思想之间进行范畴比较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有一个包含十个概念的范畴表,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场所、时间、姿态、状态或状况、施为和遭受。孔子却没有这样的范畴表。沈美华认为,即使孔子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范畴表,在其哲学思想的表达中也能看到对类似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的使用,她分析了孔子对类似范畴的运用。值得注意的是,从她的分析来看,孔子在运用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相关范畴时,更多的是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而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认识论的角度,显然这是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一个特点。例如,沈美华在分析数量概念时,指出孔子援用此概念主要是从财富是否被均等分配的角度来考虑的。至于“关系”范畴,这更是孔子所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儒家向来是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思考人伦道德的,甚至有汉学家断定儒家伦理学是一种以关系为本位的角色伦理学。也正是由于此,儒家才发展出一套独具特色的用来规范各种人际关系的礼仪,成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表中,最重要的是“实体”这一概念,但表面看来,孔子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概念运用。然而,沈美华指出,虽然“实体”是孔子和亚里士多德思想之间最大的分歧,“实体范畴可能是这两个传统之间相互理解的最大障碍”,原因是后者以“实体”范畴为核心构建了一个逻辑严密的形而上学体系,而孔子则缺乏这样的建构,但他仍然有实体性的自我观念;据此沈氏批评了那种无视儒家思想中存在能够引发合宜行动的自我,而只关注导致适宜之“礼”的角色的理论倾向。沈美华认为,在孔子的思想中,确实存在着比某些儒家评论者所允许的更强意义上的自我,就此而言,“儒家的自我在最低程度上是‘实体化的’”,即“它在各种变化中持续存在,是道德行动的根源,还能选择各种角色并或多或少地执行好这些角色”。虽然儒家重视行为者在人伦关系中所担任的角色,但关系性的“角色”在儒家那里是第二位的,如果没有处于根源处的、第一位的实体性自我观念,任何“角色”的承担行为都将无法想象,因为虽然角色会告诉一个人父亲、丈夫、臣民应该做什么,但角色本身却不会行动,“角色需要一个能为其行动担负责任的承担者”。所以,“孔子在文本中提出了一种最低程度的实体意义上的自我”。沈美华的分析为传统儒家思想中的“自我”观念寻找到坚实的文本证据,这就为儒家思想的现代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尤其是它使得将儒家思想引向现代人权观念的努力具备了可能性。

  沈美华认为,无论是亚里士多德还是孔子,都没有涉及人的权利问题的内容,但亚里士多德有明确的正义观,“正义恰恰是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和最高涉他性美德的顶点”,而孔子强调个人身份关系远甚于非个人的正义或法律观念,不过在儒家那里,义“囊括了让人做正确对待他人之事的所有能力”。这正是在亚里士多德与孔子之间进行比较时所需要推进的工作:如何从孔子的儒家哲学论述中寻找到对人的权利的宣示的某种可能性。如果确实没有,或许我们真的需要用向前推进了的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念来补充儒家学说,以使上述可能性得到保证。很显然,孔子的“义”概念就是这种比较的基础。

  对传统儒家自我观念的甄定极其重要,因为如果儒家思想中缺乏自我之维,以儒家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如何走向尊重个体权利和倡导法治精神的现代化之路,就将不可想象。海外汉学家中有些学者否定儒家思想中的自我观念,认为传统儒家由于缺乏以实体性的灵魂观为核心的形而上学的根基,因此不可能有实体性的自我,在儒家那里只有在人伦关系之中的角色,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显然这样一种理路抽掉了儒家哲学中的“心”;传统儒家以心性论为其哲学思考的重点,假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人伦关系中只剩下角色,而没有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儒家念兹在兹的心性将依托于何处?沈美华甄定儒家自我观念的工作正是对海外汉学中这一理论倾向的必要校正。

  回到这部著作的题目——“重塑道德”,沈美华之所以要费尽心力正本清源,确定儒家思想中的自我观念,就是要从儒家传统中寻找更新现代道德哲学的新资源。传统儒家要想与现代道德哲学相接榫,其前提之一是,前者必须拥有类似于现代道德的核心要素之一,即对个体的尊重。承认每个个体都拥有毋庸置疑的独立自我,每个个体也都承认其所面对的他者是有自我的,在这种相互承认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之下,现代道德才是可能的。但同时,沈美华也意识到,西方现代道德观念的一个无法忽视的缺陷是,个体自我过于突出带来了原子化个人主义的风险,而原始儒家尤其是孔子的思想恰恰能为校治这种风险提供丰厚的理论资源,即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强调,个体必须在群体之中才能安然而在(即孔子多次提到的“心安”)。

  如何在个体与群体之间寻找某种中道,沈美华正是希望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思想之间进行比较以解决这个问题,从而实现“重塑道德”的目的。我们从沈美华的努力中不仅可以看到现代道德哲学的新路径,而且也能够从中借鉴更新传统儒学的新方法和新视野,这正是我们所一再强调的“以世界为方法”——中国传统哲学与文化走向现代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必由之路——的重大理论意义。

  (作者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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