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自感有点“欺世盗名”的嫌疑——因为我从不喝酒,朋友们也都知道我不会喝酒,所有的饭局酒桌上我都是看客,酒局结束我偶尔还可以充当代驾。如此这般,大约与“醉酒”是不沾边的吧。
事实上,与其说我不会喝,不如说“不能喝”更准确。我应该是人们所说的那种先天酒精过敏的体质,而且特别严重。白酒开瓶的香味实在是很诱惑人,偶尔忍不住一口酒沾嘴,立刻面红耳赤心跳加快头痛欲裂,如再多一口,就两眼一翻不省人事了。用一句俗语形容:别人喝酒是故事,我喝酒就是事故。
由于这个缘故,我从没有体验过那种醉意熏然的酣畅,也没有什么不堪回首的狼狈经历,可以说是非常自卑地平平淡淡过此生。但仍有三次“醉酒”往事,让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我读中学的1970年代,人们已经从喧嚣狂热中逐渐冷静下来,对于那些热爱生活的人来说,无论怎样严厉的气氛也会有缝隙,生之乐趣是压抑不住的。譬如史铁生在《我与地坛》里写到的那些人与事,我都一一见过。承德市避暑山庄,作为满清第二政治中心和皇家园林,如今已经是名满天下,但我们承德人都称之为“离宫”,或者更通俗地叫作“宫里”。后来我读元代词人萨都剌的词时发现了“寂寞避暑离宫,东风辇路,芳草年年发。落日无人松径冷,鬼火高低明灭”的字句,完全忽略了这首叫《念奴娇·登石头城次东坡韵》的作品是在写石头城之南京,以为他写的是我们承德的避暑山庄,竟不免激动起来,觉得我们“离宫”原来这么有名啊。因为我家跟离宫一墙之隔,我的少年时代基本是在山庄混过来的,夏天在湖区游野泳偷莲蓬,冬天滑冰风驰电掣。避暑山庄那种亲切,那种淡然,那种执着,是永恒的美好。山庄里随处可见史铁生写到的那些人,练美声的,练传武的,练甩手操的以及鬼鬼祟祟搞对象的,当然还有太多如我这般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噩少年。大约从这时开始,我成了一个文学迷,尤其钟爱那些有些颓唐、伤时、愤世又过瘾的诗酒词句,诸如“酒酣耳热说文章。惊倒邻墙、推倒胡床。旁观拍手笑疏狂。疏又何妨,狂又何妨”、“回首叫、云飞风起。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知我者,二三子”,或者“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之类,并模仿古人与几个同学往复唱和。白居易在《蓝桥驿见元九诗》中写到: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我们在弄明白“寻墙绕柱”的意思后,也跑去避暑山庄的金山亭用铅笔在亭柱上写些歪诗,并留一个故弄玄虚的笔名或者别号供同伴猜测。
这当中最为我激赏并心仪的,是贯云石的《清江引》:“弃微名去来心快哉!一笑白云外。知音三五人,痛饮何妨碍?醉袍袖舞嫌天地窄”。这狂放,这通脱,这气度,这决绝潇洒,一如词人的名字,穿云裂石响遏天外,令我十分着迷。这真是奇怪的感觉,一个没名没姓百事不通的小屁孩,从不知酒为何物,且正是青春勃发的年代,却偏偏无来由喜欢此类中老年挫败之后的无奈与伪豪放,并假装从中认同了自己的人生选择与结局,这是不是很滑稽的事情呢?很多年之后我去回想自己这些荒唐可笑的往事,不由得恍若隔世。再看今天的青年,不知道他们是否也曾拥有过我们那种禁不起推敲的狂妄与骄傲。
不管怎么说,狂放这件事光用嘴说没用,用东北话说那叫“不好使”,必须要把酒喝起来才行。某天几个同学趁家长不在来我家鬼混,一通胡扯后突然有人提议“要不要喝点酒”。此前我自己从没尝试过喝酒,被这个提议蛊惑一下,脑海里立刻响彻“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便踊跃响应。什么知音啊,才子啊,孤独啊,怀才不遇啊,冷眼向洋看世界啊,举世皆浊我独清啊……种种无病呻吟不靠谱的感受瞬间齐聚心头。当时家里刚好有一瓶亲戚送给我父亲的西凤酒,我家里人都不喝酒,那酒一直没开瓶,几个互认“知音”的坏小子听说要喝酒都兴奋莫名,搓着手在狭窄的屋子里走来走去。没有酒杯也没有菜,我们每个人给自己倒了一碗底儿一仰脖喝了下去。然后,在酝酿很久的豪迈情怀还没来得及倾吐发挥时,我突然一阵眩晕,两眼什么都看不见了!啊,传说中的双目失明!我要瞎了么?我被世界抛弃了?从此我再也看不见那些诗词和美丽的女孩了么?那一瞬间,我万分惊骇,几个“知音”也吓坏了,七手八脚把我架到床边。几分钟后,头疼难忍,但视力逐渐恢复了。我重新落回到现实里,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觉得生活真美好,并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激之情。那些个孤独、清高、自命不凡等等,顷刻间烟消云散了。
西凤酒据说是八大名酒之一。但那酒是什么滋味,我完全不懂,只记得辛辣。这当然怪不得酒——酒是好酒,可惜我无福消受。不过瞬间失明真的是相当恐惧。那时盛传“一根小银针,盲人见光明”的赤脚医生之神奇,我甚至想到若真的瞎了也只能依靠针灸续命了吧?也是从这次“事故”起,我知道自己应该是不能喝酒的,以往积攒起来的清雅豪迈的诗人情调就此退去了很多,仿佛满腔热忱的花袭人挨了贾宝玉的窝心脚。
大约十年后的1982年,第二次“事故”不期而至。那年的六月份是78级大学生毕业季,被几个要好的同学拖进宿舍里聚餐,这一次比十年前丰盛一些,提前预备了酒菜,也不过是从学校食堂多买一些饭菜,可酒的档次就下降很多,是一种完全叫不出名字的当地产白酒,价格在一元钱左右,毕竟我们那时候每月伙食费才十七元,而这次喝酒的“酒具”就更简陋了,是平时在食堂吃饭的小搪瓷盆。有了十年前首次“事故”的教训,我谨慎了很多,先声明自己不能喝酒,凑个热闹而已。但是那种终于脱去樊笼的解脱感还是让我中招了,尽管我心里清楚最多不会超过一两酒,又是头痛发作起来,继后上吐下泻,立刻被送进校医院打点滴,折腾到了半夜。医生对我提出了严重警告:你想要命就别再喝酒,你不是那块料!
俗话都说“可一可再不可三”,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注定我要履行完毕我的“醉酒”义务,于是二十多年后的2004年,我第三次倒下了。这也足证斯宾格勒的名言不是虚妄:相信命运的人跟着命运走,不相信的人,命运拖着走。这让我非常泄气,觉得人跟自己的命运抗争简直是“人定胜天”之类的歪理邪说。这次“事故”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写过(参见《老孟那些酒事儿·文坛及时雨酒界快活林》山东人民出版社),此处就不费笔墨。总之是没喝几口就一头栽倒在地,惊得同伴孟繁华李洁非徐坤径直要呼叫120救护车。在那之后,老孟就成了我命运的保护神,每到场合上就用这次经历力证“他真不能喝”。不过自那之后,我参加的酒局并不见少,朋友们都允许我一直参与但可以不喝酒,因为一位朋友赞誉我是“很少的不喝酒保持清醒还不让人讨厌的人”。这个意思大概是说我的清醒从不会妨碍他们饮酒的快乐。
那个“弃微名去来心快哉”的诗人梦早就醒了,醉酒放歌的命运大约也到此为止了吧。但让人永远惦记的那种少年世界与人生秘密,似乎从未远去。它们总是在你倦怠松懈默认衰老的时候不厌其烦地叩访,提醒着你还有可能在平凡的日子里不要默认平凡,至少可以显得不那么平凡。这与不能喝酒也能醉倒大约是一个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