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1日上午,北京高院线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通报了2019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其中“小说《锦绣未央》”侵害著作权系列纠纷案入选。(4月21日《新京报网》)
其实,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早在去年7月份已经判决生效。据了解,小说《锦绣未央》共抄袭12位作家16部作品,共存在763处语句、21处情节相同或实质性近似,共计114千字,判赔74万元。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在判赔将近一年后,入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所产生的警示意义显而易见。特别是在网络小说、自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洗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当下,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入选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的警示意义更为明显。
抄袭是创作盗窃行为,不仅可耻,而且违法,这是人所皆知的常识。但是,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仍然干着抄袭的勾当,抄袭现象比较普遍,笔者就多次遭遇抄袭。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抄袭更加方便,一些文抄公也变得聪明起来,抄袭技巧不断更新升级,不再是直接从一本(一篇)或几部(几篇)图书(文章)中大段、整句抄袭,而是以“洗稿”方式进行剽窃,从N部(N篇)图书(文章)中东拼西凑,让文字内容变得面目全非,让人难以抓住把柄。
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不只是从司法判决层面认定“洗稿”属于抄袭侵权行为,更重要的是从司法判决层面为“洗稿”是抄袭侵权的证据认定提供了宝贵经验。一直以来,“洗稿”往往很难被认定是抄袭,造成创作者维权难,归根结底主要是取证困难。因为“洗稿”文往往是抄袭最有价值的部分,很少直接大段抄袭文字,如果只是利用查重系统技术进行文字比对,雷同率达不到抄袭认定标准,“洗稿”很可能也很容易逃脱抄袭的定性。
当然,也需要看到,虽然小说《锦绣未央》作者最终为114千字抄袭内容赔偿74万元的经济损失,每千字的稿费损失达到了6500元,比起市面上的稿费标准高很多。但相比较抄袭小说《锦绣未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说,这点赔偿不过是毛毛雨,抄袭成本仍然比较低。从这个角度说,还有必要提高抄袭的赔偿标准,提高抄袭成本,对抄袭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总之,在法治时代,法律不容文贼,不管是直白的大段抄袭,还是巧妙的“洗稿”,都难逃法网,必将为抄袭行为付出法律代价。创作一定要脚踏实地,坚持原创,抄袭没有前途。
山东省临沂市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