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怎么说】
无论什么时候,即使是在网络信息读不胜读的时代,也要养成静心研读好作品的习惯。特别对于有志创作者来说,体验式阅读提供的写作视角十分重要。
另外还有两种阅读方式,主要是从阅读视角着眼的。一是欣赏式阅读,多为一般读者,求同而不求异,自然地被杰作所吸引。二是研究式阅读,大致为学者、教授,总期望能从中总结出规律性东西。而体验式阅读则两者兼具——做虔诚的读者才可能步入创作之路,有探索精神才能参悟创作甘苦。犹如观剧,欣赏式阅读愿意跟着台上角色一起哭,一起笑;研究式阅读能够置身戏外,看戏如同科学家搞研究;体验式阅读则始终保持着艺术热忱与眼光,精彩之处又总想绕到舞台背后探个究竟。
体验式阅读的最重要功用在于学以致用。特别是作家,他们在读优秀之作时常常情不自禁地把自己放在作者的位置上,而不是像一般读者把自己放到书中人物的位置上,也不像研究者把自己置于作品上方的位置上。他们以同行的敏锐,揣摩别人写作时变动不居的内心活动和精妙之处,从中寻找灵感和启示。《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坦承:“小说家读别人的小说只是想领会这些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我们以某种不可言喻的方法把书分解到它的实质部分,在弄清楚了作者的发条装置之奥秘后,我们再把它回复原样。” 可以说,体验式阅读造就了一个最不安分、最难糊弄、也最有创造冲动的读者群,他们跑前跑后,远观近看,无非抱着一个朴素信念:最伟大的作品也是具体字句的结合,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形态,那么从道理上说,尽可能贴近和体会作者的创作思路,琢磨字里行间的最佳组合,应该是有路可循的。
宽泛地说,表演艺术对于剧本的研读方式也是体验式的。因为演员在舞台上表演,经常要“变成”别人,通过脚本来塑造艺术形象,这就需要借助创造性想象,进行二度创作。正如对表演艺术十分在行的歌德所言:演员是“不断在旁人的面具下深入体验着和生活着”,以便“感受到真正伟大的东西并把它表达出来”。即是说,演员的创造性正是通过对剧本人物的体验式阅读,把另一个生命的片断线索一点一点地连缀起来,让其形象投影逐渐饱满,清晰,就仿佛这个人物真实存在过,一颦一笑都合乎情理,一举一动都有根有据。只有当演员能够想象到那具有质量与弹性的历史生活空间,他的富于潜台词的表演才能让观众身临其境。所以说,有一千个演员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对于优秀演员而言,用心把握好艺术形象塑造的分寸感,要远比琢磨现在观众可能喜欢什么更加重要,更安心,也更有价值。
即使是作品朗诵,也同样体现出体验式阅读的再创造性质。演员姚锡娟在朗读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尽力揣摩作者的创作心境,甚至利用墨镜做道具,“我戴着它刚刚走上舞台时,没想到台上的灯光那么暗,当时简直跟盲人无异了。我的听力确乎比平时敏锐了,竟然听到了前排听众的啜泣声。而当我将墨镜轻轻取下,身后的《柔板》恰到好处地响起时,我真的体验到了那份重见光明的快乐”。演员此刻不是在惟妙惟肖地“表演”作者,而是变成了作者的化身,舞台上朗诵的每一句话都仿佛是刚刚从自己心里流出来的,正如姚锡娟所感叹:“我常常活在艺术的梦境里──比如在朗诵的时候”。
可以说,体验式阅读的最独特之处,在于将读者从阅读视角引向写作视角。思考的东西更多,体验的美感也更多。而最令人惊异的一种变化是,读者通过对自己崇敬的作家作品的长期研读和揣摩,不仅逐渐领会其精髓与奥妙,也令自己在潜移默化中换气质,变风格,长精神,甚至从人格境界上提升到作者的高度。事实上,杰出作品中文字本身的魅力与渗透其间的心灵力量是很难区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