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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城市?

    许振洲 《 中华读书报 》( 2018年12月05日   19 版)
    北京故宫
    芝加哥歌剧院
    巴黎一角
    俯瞰巴黎

        张玥女士长期致力于城市保护的研究,现在其大作的中文版《城市碎片:北京、芝加哥、巴黎城市保护中的政治》终于付梓,可喜可贺。于她本人来讲,是对自己多年心血的一个回顾总结;于北大出版社来讲,则是为国内政治学界与城市规划、保护学界的同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系及全新的思考角度。我被嘱作序,亦可谓与有荣焉。

        在我看来,此书的新意有二。第一是选取了三个形态各异的世界性大都会——北京、芝加哥、巴黎作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这种国际视野、比较方法从西方古典时代起便为各位大家所激赏,其目的并非猎奇,而是通过观察他人,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理解自己,特别是明了自己的不足何在。时人经常强调可比性,但套用罗丹的话,这个世界上其实并不缺少可比性,缺少的是发现可比性的能力。这是本书给读者带来的第一个启示。新意之二,是作者对城市保护做了政治学的考察,从而突破了该题目研究通常难以避免的从文保谈文保的俗障。具体讲,本书提出了“割据”即“碎片化”的概念,以此分析这三个城市在该领域中的利益及动力何在,分析它们在与中央政府博弈或合作中的具体地位,分析城市内部各种力量的各自诉求,从而向我们揭示了它们的城市保护战略与政策是怎样形成的。这是一个跨学科的可贵尝试,使得文保学界得以了解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政治学界得窥具体问题的决策过程。

        在这三个城市中,巴黎于我并不陌生。留学法国期间,虽身处外省,但在这样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里,巴黎是一个无法绕过的存在。它的宫殿教堂,它的街道行人,都早已脱离了具象,成为我个人深层记忆的一部分。至于北京,则是我生兹在兹的故乡。它的恢弘壮丽,固然超出了吾辈的赞颂能力;它那些仍嫌破旧的陋屋小巷,也构成了我心目中魅力的一部分:审美本来就是一种偏见。

        在文明社会里,城市保护似乎已经成为人人赞同的口号。但之所以很多时候其结果不尽如人意,之所以仍是一个需要探讨的概念,恐怕还是在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没有形成共识:为何要保护、如何保护。

        保护城市的理由林林总总,且均言之凿凿,有理有据。清流派谈的是审美:巍峨壮丽、画栋雕梁固然引人遐思,小桥流水、草树斜阳亦不失妩媚可爱。务实者则着眼于经济利益:或是高端房地产开发,或是旅游业的推进。中国与法国均属世界旅游大国,北京及巴黎的城市魅力在其中的贡献自不待言。对一些小城市如中国的丽江或法国的阿卡雄(Arcachon)来讲,旅游业更是可以成为其经济支柱。

        但是在我看来,所有形而下或能够说清的理由,无论多么雄辩,都缺乏真正的说服力,因为它们都过于着相,易于为时下人们的认知能力和欲望所左右。审美本来就没有统一标准。故宫肯定不具备工业时代的美感,胡同院落更经常被讥为落后简陋。怀旧者可以对奥斯曼的巴黎改造痛心疾首,但现下蜂拥而至的游客却无不对它的通衢大道啧啧称赞。所以,进步史观不适用于美与审美吗?我们没有用新的美来代替旧的美的权利吗?至于经济理由则更加不可靠。如果城市保护能够带来经济利益,那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拆毁它能够带来更大的利益,我们为什么仍然要抱残守缺?在功能主义、功利主义、理性主义的视角下,所有保护它的理由都可以在另一种条件下成为拆毁的理由。

        因此,如果说得玄妙一点,则正是因为我们不确切知道为何要保护城市,所以才要保护它。这是一种单纯的、谦卑的尊重。

        在这个问题上,历史主义者、保守主义者、怀疑论者的思路更加通畅自洽。持理性主义、功利主义观念的人,经常认为自己已经参透了历史的走向与规律,会对当代人的智慧过于自信,会缺乏历史感。而对于前者而言,这只能说明世人的浅薄。事实上,只有经过历史检验而积淀下来的东西才更加可靠。我们一时认识不到它的价值与意义,不等于后人也认识不到,更不等于这些意义不存在。正如柏克所言,社会当然是一项契约。但这不仅仅是当代人之间的契约,也是与前人、后人之间的契约。我们从前人手里继承了这些城市,我们可以像前人一样依自己的需要对其做必要的改造。但我们也应表现出对历史的足够尊重乃至敬畏,对自己欲望的适当抑制,不依我们的意志将历史遗产毁尽,使我们的后辈也能在其中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事实上,许多定论未必需等百岁。人们已有多少次为自己十年、二十年前的短视和恣意妄为而后悔!但很多遗憾是无法弥补的。城市的脉络一旦被切断,便再也无法复原。梁陈方案的教训,值得我们永志不忘。其实在多数情况下,城市如同自然一样,甚至无需人们的保护,只要你不破坏它就好,只要你不具备破坏它的机制与能力就好。

        关于如何保护,现下坊间关注的似乎多是忠实原貌、工精料足、修旧如旧等原则。这些自然无可厚非:那些连最基本的规制都不顾(如一些仿古建筑房顶上面目相同的蹲兽或花岗岩的石阶)、用混凝土浇筑的飞檐斗拱、颜色怪异的化学漆等当然可列为新时期的几大煞风景事。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这个政策的对象:我们要保护的,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城市,还是如一群孤岛般隔绝分布的单体建筑?即以北京为例,平心而论,这些年来在维护、翻修殿堂庙宇方面的投入不可谓不大,工艺材料也都颇有可观,然而它们都只不过成了一些“景点”。我们同时在毫不珍惜地夷平大片的街区、胡同、院落。那些原住民及其生活场景、生活方式更是随着这种破坏性保护而风流云散。但正如上面列举的理由,我们要保护的,其实是城市所承载的历史与文化。历史的主角并不只是帝王与僧侣;文化的核心则是人、人的生活,而不仅限于冷冰冰的高大建筑。说得刻薄一点,摸金校尉感兴趣的是金银珠宝,考古学家则着眼于了解、还原规制器物中所蕴含的历史信息。我记忆中的北京,固然有故宫或颐和园,有天坛或孔庙,但更亲切的还是夏夜里扇着蒲扇乘凉聊天的老太太,路灯下光着膀子围成一圈下棋并为悔棋争执不下的大爷,是胡同中随风飘荡的炸油条的香气和各种叫卖声,是跳皮筋的小姑娘和推铁环的小小子。随手翻翻古人的一些笔记如《长安客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或老舍、梁实秋、邓云乡、张中行等先生关于老北京的文字,我们会发现最让他们念念不忘的也同样是人及人的生活方式。如果我们见不及此,所费不赀的保护便只能造就如诸多高楼环伺下的法源寺、“精品店”光怪陆离的前门大街,或灯红酒绿、热闹得不堪的什刹海伪酒吧街。北京颇有若干胡同保存完好,两边的四合院也都经过了翻新。但这些深宅大院多已成为有钱人的第二或第三居所,平时少有光顾,所以整条胡同都已彻底失去了生气。想起同光时期惇亲王赤裸上身与引车卖浆者一起在胡同里喝豆汁的佳话,不禁令人黯然。在这一点上,巴黎显然做得更加合理。诸多林荫大道、高厦敞轩之外,还完整地保存着大量迷宫般的小巷,居民们还照旧在此生活。当人们坐在拉丁区的小咖啡店里消磨时光时,可以听到邻居间偶尔的吵嘴,小店老板与熟客的闲聊,看见微风中摇曳的玫瑰和悠闲踱步的猫;可以追想这里曾经住过的名人和他们的时代,以及曾被挖出参加街垒战的铺路石。

        城市是有历史的,城市是有机的整体,城市的主人是它的居民。这才是我们要敬畏、尊重、保护的城市。即使只谈审美,历史的、多层次的、多风格的美也远高于一哄而上、横空出世因而必定千城一面的美。当一个城市的主要建筑都是在20年内完成的,我们真的不担心建筑师想象力的局限性与单一化吗?即使回到粗鄙功利的经济考量,稍有层次的游客也不会满足于白天逛庙、晚上睡觉,而是希望了解并参与到当地人的生活之中,并因此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旅游收入。在21世纪,我们应当有信心突破斯宾格勒对中国人“收藏癖”的肯定,自觉地形成保护城市的意识。我们建筑的主材不是雪花石,也不是木头,而是砖木混合。这完美地象征着我们的文化传统:尊重历史,乐于创新。

        至于在这三个大都会,城市建设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不同的城市保护政策是如何形成的,还是让我们一起细读这本有趣的书吧。

        (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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