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中华读书报 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接第5版)

    二十年,十评委:我亲历的“鲁奖”评奖

    本报记者 舒晋瑜采访整理 《 中华读书报 》( 2018年08月15日   08 版)
    陈建功
    张守仁
    丁帆
    郑伯农
    牛玉秋
    吴秉杰
    李炳银
    陈众议
    吴思敬
    王家湘

        从未对外说起的“鲁奖”内幕

     

        印象最深的一部获奖作品

     

        评选中最感遗憾的事情

     

        陈建功:短篇小说成绩最为丰厚

     

        (第一届、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评委会副主任,第二届、第三届中篇小说评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报告文学终评委员会主任)

     

        鲁迅文学奖总的评奖宗旨是一贯的,各文体的奖项,当然要依据不同文体的艺术要求,遵循不同文体的创作规律。为了把这种特殊性体现出来,作协书记处在各奖项评委会的组成上,也是费了心思的。比如评委中文艺批评家的遴选,就注意到那些长期关注该文体的批评家。他们对这一体裁有较多的积累,也对最新成果有敏锐的感知。至少在我牵头评奖工作的时候,阅读全部入围作品,是对评委们的起码要求。其实很多评委早已研读过这些作品,并且对它们在该奖项年度的贡献和影响,是很熟稔的。而书记处派出到评委会担任主任副主任的作协负责人,也考虑他们曾有过那一文体的创作实践。因此一般来说,虽然最后的结果要通过不记名投票产生,但在投票之前,评委们已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沟通和共识。

     

        单从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的获奖作品看,我认为我国当代短篇小说应是新时期至今成绩最为丰厚的体裁。新时期文学之发轫,即从《伤痕》《班主任》开始,此后文学对生活和艺术的思考,也最为敏感地表现在短篇小说上。比如作家们由伤痕而对社会的思考、人性的思考、文化心理结构的思考,而后的寻根、叙事多样化的追求,乃至心理小说、荒诞小说、社会小说、先锋小说以及微型小说等等展开不同探索,分类或许可以讨论,但当代短篇小说总是担当思想和艺术的先声,这是没有疑义的。当然,这一角色,不能说是自鲁奖评奖始,而应该追溯到更早的全国优秀小说评奖那里去,鲁奖,则可说是一种继承。

     

        丁帆:获奖是一个转折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终评委员会委员)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终评的评审会上,大家拿到初评报上来的名单后,有一位评委又推荐了两位作家的中篇小说。评委朱辉认为应该尊重初评委员会的意见,没有通过初评就不应该再提议进入终评。但是那位评委认为,作为终评委有权利提议初评结果以外的作品。相持不下时,评委会主任提议,由我和于青连夜把那两个中篇读完,并写出审读意见。我一直读到夜里两三点钟,写了意见后第二天在会上宣读。

     

        我认为那两个中篇小说,从质量上和同类题材、和以往的作品比较,弱点太明显,不够资格参加终评。于青也同意我的意见。这件事并没有引起那位终评委的不满,他很大度。

     

        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无论谁得了奖,肯定是名利双收。我不是反对作家看重名利,问题是,站在名利当中,是写不出好作品的。如果在名利面前跪下来,放弃了对作品内涵、作品思想和作品审美的追求,一味炒作,让媒体和杂志炒作你的成果,这种做法是很不对的。

     

        获奖之后,作家应该产生一定的压力,把自己放在焦虑的语境中,而不是从商业上考虑,无限放大自己的作品。只有思考下一部作品能不能比这一部更好,才能对得起这些名利,要让人家看看,“鲁奖”也好,“茅奖”也好,是有好作品的。

     

        对作家来说,获奖是一个转折,很多人是向下转的。有的作家把获奖作为阶梯,获奖之后对之前的作品也开始炒作。这是典型的中国作家农民心理,在名利刀刃上翻滚,一不小心掉下去就是万丈深渊。作家应该更多地思考提升下一部作品的深度、广度、厚度,不要被评奖所羁绊。

     

        牛玉秋:中篇小说的评选基本没有负面新闻

     

        (第一至四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终评委员会委员,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终评委员会委员,第六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终评委员会委员)

     

        后来这几届鲁奖评选,有些门类被诟病。中篇小说的评选基本没有负面新闻,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评奖机构和评委比较认真负责;另一个方面,评出来的作品可能不会是每一篇都水平相当,但基本上都是好作品。不说十全十美,也基本挑不出毛病。

     

        另外一个因素,是媒体有时候唯恐天下不乱,报道时不去整体了解和把握鲁迅文学奖的评选状况,不去认真阅读参评作品,只从某个门类里揪出负面的问题炒作。中篇小说不一样,如果想抓住问题必须读作品。

     

        没有大的阅读量,就没有发言权。我每年中篇小说的阅读量都在三四百部,几乎一天一篇,我是在这个基础上参与评选的。在评奖过程中也会发现视野之外的好作品,也会有惊喜。因为阅读量大,什么是好作品,心里是有标准的,基本上一读就可以辨别出优劣。即便如此,也还是有遗憾,也会有“怎么这部作品没评上”之类的遗憾!评奖是这样,再大的阅读量,都会有在视野之外的好作品,评奖要让所有人满意,很难。鲁奖评选四年一届,就评五部作品,最终选出来的五部是否一定比没选上的好很多,也很难说。只能说选上的都在水平线之上。

     

        鲁迅文学奖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非常积极的。一是评出了好作品,二是推出了好作家。好多作家就是因“鲁奖”而成名,因“鲁奖”而成熟。“鲁奖”是对作家创作的一种肯定,得了这个奖以后,整个社会、整个文坛关注度增加了,作家创作的信心也增强了,创作上往往会突飞猛进。

     

        从1995年开始,鲁迅文学奖我参加了六届评选。参与评奖,是我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我是和这个奖一块走过来的。我就是喜欢小说的人。看到一部好作品,那种愉悦是任何事情无法替代的。另外,从我对评奖的认识来讲,也在不断发展。在参加评奖当中,无论是“茅奖”还是“鲁奖”,我曾非常努力地推动实名制,认为实名制才会公正,评委才更对自己的声誉负责。没想到,想象中和实施起来是完全不一样的。前些届的评选,我们评出了一批新作家,比如葛水平、田耳,都是得奖后才有名气的。实名制以后,这样的作家可能会越来越少。这反而是实名制带来的弊病。

     

        李炳银:报告文学奖项名额过少

     

        (第一至三届鲁迅文学奖报告文学奖评委,第四届评委会副主任)

     

        我从1985年开始参加全国优秀作品奖评选。从1995年第一届鲁迅文学奖设立时就参加评委活动,前四届都参加了。我几十年阅读研究报告文学,情况熟悉,参加评奖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虽然其中会有些纠结、遗憾,但通过评

     

        奖吸引大家关注创作,促进文学创作无疑是有益的。评奖过程中通过相互比较交流,也是自己学习提高的过程。多次的经历,不少情景,至今仍有很深印象。如评论家孟繁华、杜卫东曾在评奖会上对朱晓军《天使在作战》,党益民《用胸膛行走西藏》等报告文学所谈阅读震憾、感动的高度评价话语,就记忆不忘。我从很多优秀报告文学阅读中获得的现实社会信息和健康内容力量非常多,这些有助于认识、感受和评价社会多样生活状态等。

     

        我对我参加的几届评选结果比较满意。作为一个报告文学热心读者,我对第五届评选中李春雷的《木棉花开》、赵瑜的《寻找巴金的黛莉》落选不能理解;对第六届评选中一眼可见的人为平衡关照现象感到惋惜和不愿接受。这些结果,在我看来,有失公允。尽管每次评奖,总会有遗珠之憾,见仁见智,各有所取,但是否有伤,还是可以明显发现的。

     

        鲁奖的积极意义应当肯定。它对文学创作会是标志性的引导。我认为报告文学奖项评选一直方向明朗,健康正确,坚持贴近现实生活,努力给客观表现生活主流故事人物的作品以支持。对于报告文学创作的描述和引导是健康有益的。

     

        可惜报告文学奖项的名额过少,与其同样具备长中短的创作数量大很不协调。若仍不再分长篇、中短篇的话,数额至少应提高到八部(篇)才合适。

     

        吴思敬:大部分评委都是出以公心

     

        (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评委)

     

        在我看来,一个文学奖办得是否成功,与评委会组成关系极大,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评委,就会评出什么样的诗人。鲁迅文学奖诗歌奖的评委前几届都由德高望重的老诗人如牛汉、李瑛、屠岸、谢冕等牵头,作协书记处领导人介入,除在京评委外,外地评委要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有影响的诗人、诗歌评论家、诗歌编辑组成。但评委的诗歌观念其实并不一致,有的相对正统,有的比较开放。这样构成的评委会,照顾到方方面面,颇有点“统战”色彩,这样也就造成了评委会内部不同意见的争论很激烈,在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下,只能一轮又一轮凭投票决胜负,即使胜出的,票数也比较分散。就我个人而言,我担任每届评委,都是兢兢业业,认真对待的,我不能保障自己判断力总是准确的,但一般情况下我不会违心地投票。不排除个别评委有受人请托、有失公平评审的情况,但就我接触的大部分评委而言,应当说都是意识到自己身上责任的重大,是出以公心,认真评审的。

     

        鲁迅文学奖的评奖不仅评的是诗集,同时评委在这一过程中也备受检验。在这一过程中,能发现某些人的小动作,但也能看出某些评委人格的闪光。

     

        第四届鲁迅文学奖评审,诗人于坚经过初评入围了,在终评委中引起很大争议。关于于坚是否能获奖争论最激烈的时候,评委韩作荣站起来说了一句令全体评委震惊的话:“如果于坚这样一位重要诗人不能入选,那么这届评奖就没有意义!”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很有分量,最终决定了于坚的入选,尽管名字排在本届最后一名。这件事我曾在韩作荣逝世后的追思会上讲过,我觉得这体现了韩作荣光明磊落、敢于担当的人格力量。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首次把当代人创作的旧体诗词列入参评名单。有若干篇旧体诗词也进入了终评名单。由于此前的评委都不是专门研究旧体诗词的,此次评委会特地聘请了上海作协秘书长、旧体诗词的创作者和研究者褚水敖先生为旧体诗词评选把关。按常理,作为评委中唯一的旧体诗词作者和研究专家,应当站在旧体诗词作者的立场上,为旧体诗词争取名额。但褚水敖先生经过认真审阅这些旧体诗词集,感到差得太远,确实不够鲁迅文学奖的水准,也就没有再往上推荐,结果这一届就没有旧体诗词获奖,而褚水敖先生的出于公心的做法,也得到了其他评委的点赞。

     

        总的说来,诗歌评奖,推出优秀诗人与诗作,对推动诗歌创作的发展与繁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对这种作用不宜估计过高。其实优秀诗人、优秀作品都不是靠评奖催生出来的。相反优秀的诗人是在超越世俗、超越功利,有时甚至是在身处逆境的情况下,胸中怀有忧愤,不吐不快,才写出好诗的。

     

        张守仁:胡冬林没有得奖,我很伤心

     

        (第一届至第四届的鲁迅文学奖散文杂文奖评委)

     

        总体来说,前几届鲁迅文学奖公正、严肃、认真、严谨。当时评选分初评和终评,我经常既是初评委又是终评委。第四届参加散文评奖的作品有184部,我一看目录中没有韩少功的《山南水北》,立即提出请组委会通知韩少功报送作品。

     

        我对散文创作的全局比较了解,全国的名散文家也都是我的朋友。《山南水北》是韩少功归隐乡村七年间记录山野自然、民间底层的散文集子,鲜活、生动、新奇、朴实,堪称中国版的《瓦尔登湖》,出版后有一定影响。但是韩少功当时是海南省作协主席,他为人比较谦逊,觉得应该让海南其他作家申报“鲁奖”,所以没有申报。我得知后立即建议他参评,我认为他是中国最有思想的作家之一。作为评委,我只看文不看人。韩少功的《山南水北》是唯一一部以全票通过的获奖之作。我认为那一届有了《山南水北》就是散文的丰收年,评了《山南水北》第一名,那一届“鲁奖”散文奖就有了权威性和顶梁柱。

     

        我一直关注着鲁迅文学奖散文评选,总体来说,公正严肃,该得奖的都得了,贾平凹、周晓枫……基本无一遗漏。尽管有的评得晚了,还是比较公正的。

     

        但是胡冬林的《狐狸的微笑》没有得奖,我很伤心。胡冬林是自然文学、生态文学第一人,我认为他的散文超出了国界。

     

        郑伯农:评奖不是“盖棺定论”

     

        (第一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评委会副主任,第二届文学理论评论奖评委,第三届、第四届文学理论评论奖评委会主任)

     

        在我参评的那几届评委会中,理论评论组没有发生过激烈争论。倒是评中篇小说、诗歌时,有过尖锐的意见分歧,但也没有达到当面争吵的地步。理论评论组的气氛比较和谐,有不同意见,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交流。评奖推出新人新作,对文学评论事业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们既没有评出很不像样的作品,也没有推出惊天动地的力作。既没出大错,也没有取得辉煌战果。回忆当年作为评奖工作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我只能用两个字评价自己的表现:平庸。

     

        后来“茅奖:和“鲁奖”都采取实名制的方式。实名制和隐名制各有利弊,到底哪一种利更多?我没有研究过。不论实名还是隐名,都要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广纳百秀,又严格要求。

     

        不必讳言,我们的评奖既推出了一批优秀作品,也推出过一些过眼烟云。对于“文革”前十七年的若干代表作,对于新时期的一些引起争议的作品,包括获国内甚至国外奖的作品,人们至今还存在着不同看法。有歧见是正常的,完全可以继续展开争鸣。记得三十多年前,周扬同志在第一届全国短篇小说获奖作品颁奖会上有一个讲话,他提出,评奖不是“盖棺定论”,评奖之后还需要“讲评”,还可以讨论。这个意见非常深刻。看人、看作品,都需要时间。《诗品》的作者钟嵘是大专家,但他把曹操列为下品,陶潜列为中品。直到数百年后的唐朝,陶曹二位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才逐步确立起来。马克思说,人民群众是文艺作品的权威评定者。作品的历史地位,最终要靠群众来评定。

     

        吴秉杰:评奖结果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

     

        (第一至四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终评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报告文学终评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文学理论评论奖终评委员会副主任)

     

        我参与了中国作协的许多文学评奖工作。“茅奖”从第二届参加初评开始,至今九届;鲁奖较晚,从第一届至六届都参加了,并且当评委。

     

        从个人经历与经验看,相较于其他类似的国家级大奖评奖而言,中国作协的文学评奖或许相对而言是评得最好的。原因有三:一、领导开明,二、专业人员干专业的事,三、程序严格规范。这儿无重要与先后之分。如说重要,或许程序公正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攻关”几乎没用。例如,首先是推荐作品,并限定数量,发表或出版单位总是要把质量最好与最有希望获奖的作品送上来。然后初评,那往往是一批在第一线的很有经验的编辑与评论家参加工作。最后才是终评。那实际上是经历了三次评选,让更多的人参与了评奖,减少误判。

     

        要说评奖一定评出最好的作品,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要说评奖结果让所有的人都满意——评委、读者和未获奖作者,那更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直观如体育比赛,那也未必是水平最高的人(或队)一定最后得奖,更何况是由人评选的文学。在我看来,一定年度内的评奖,评出的是好作品,或最好的作品之一,就可以满意了。更要关注的是,别让差的作品得奖,使鲁迅或茅盾的名字蒙羞。

     

        评委要始终与评选出的作品联系在一起,“与有荣焉”。获奖作者也要看“与谁为伍”。中国文学队伍实力是很强大的,名家、新人涌现,每年还有一批批中文系的学生毕业,都是很好的检验评奖结果的力量。评出好作品,就是推荐,引领和导向。

     

        凡我参加的创作层面的作品评奖来说,那总是有遗憾的,甚至于可以说每届都有遗憾,这很正常。譬如说,第三届“茅奖”评选中,张炜的《古船》、王蒙的《活动变人形》、铁凝的《玫瑰门》、张承志《金牧场》、邓刚《曲里拐弯》五部长篇全部出局(未进入终评),就很遗憾。“鲁奖”中的文学理论与批评的评奖,遗憾便较少。这是因为理论批评文章受众面窄,学术生命力长,本身便不需要凭仗评奖、获奖来扩大其读者面或影响力,自然也就不需要太遗憾。

     

        从历届获奖作品看,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第一届得奖的五部作品全是单篇文章,没有专著。现在情况可能已是相反了。如第六届获奖的都是专著,而没有单篇文章。对于文学研究的价值领域和当代意义的认识是大大地拓展了。例如,赵园的《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得奖了,鲁枢元的《陶渊明的幽灵》得奖了。其实从最初第一届获奖的陈伯海长篇论文谈四百年文艺思潮直至当代(本身是作者一本专著的序章),便己初露端倪,它让人重视的是四百年与西方文艺复兴同步的历史研究,而不是写得并不算出色的后面新时期创作评论。可见理论批评越来越走向了宏观研究、历史研究。

     

        这当然是好事。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单篇的理论文章或优秀的对作家、作品的研究评论之作似乎消失了。事实上一篇有新意、有发现的单篇论文其价值也完全可以超过一大批雷同的、重复的(至少在材料与论证上都是重复的)专著。所以,在文学理论批评繁荣发展的同时,仍要不忘作协评奖的初衷,评出水平、特色和自己的追求。

     

        说明一下,我只是就自己参加的评奖话动谈些看法。“鲁奖”除第五届担任报告文学评委外,我参加的都是文学理论批评评奖。

     

        陈众议:翻译奖评审时难度更大

     

        (第三届、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翻译奖评委、第六届评委会主任)

     

        第三届鲁迅文学奖评选时,田德望先生翻译的《神曲》获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这部译作凝聚了田先生多年的心血;人民文学出版社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书做得漂亮。评委会不仅没有异议,而且表达了由衷的钦佩。这种情况对评审者来说是一件幸事,无须纠结。

     

        “纠结”的原因,多数是出于难以取舍。名额少,评委们有时又各执己见,很难达成一致。再说获奖作品往往只能是最好的之一,“之一”和“最好”这么一点差别,可能就会让我们纠结、矛盾,甚至长久地遗憾。在我的印象中,除了田德望的作品,这种遗憾堪称常情。

     

        语种多、参评作品多,翻译奖评审时难度更大。但好在大家必须通读所有入选作品,而且都有翻译实践,即便不懂原文,也可以有基本判断——譬如对译本的中文水准以及表现风格如何,作品的潜台词有没有译出来等等,都还是可以有大致见解的。我们大体掌握两个原则:首先必须名家名作。如果译本是没有多少文学价值的普通畅销读物,比如《谁动了我的奶酪》之类,即或译得再好大家也不会投它。其次看翻译本身的几个层面:一是译文本身的水准;二是翻译的工作量。翻译部头不在大小,有些原著本身比较难译。叙述舒缓、平铺直叙、相对写实、文风简明的作品,和有探索性、文风艰涩、不易解读、有大量潜台词的作品,对译者的要求差异很大。后者需要译者更多的投入,譬如阅读大量论著、文献,做大量注释,从中体现的是译者的案头功夫;三是要考量译者的中文表达。自林纾以来,早先的翻译提倡归化,有关译作大抵是让中国人读起来像中国小说。杨绛、傅雷的译文有了变化,他们在归化和异化上会有所平衡,或有所侧重。这种侧重在当代逐渐演变成了异化,即尽可能尊重外文的风格。这样可能会在形式上更多地保留原著风貌,但对读者来说是一种挑战。就拿西方语言来说,一整页都没有句号的情况时有出现。而短句却是中文的传统之一。面对艰涩的、冗长的句子,译者必须做出选择:如何在归化和异化中间找一个平衡点。通常,好的译者取法兼顾,即尽可能的形神兼备、归异相宜。如杨绛先生所说,翻译是“带着镣铐跳舞”,“一仆二主”,即既是原著作者的仆人,又是读者的仆人。

     

        现在翻译界,主张直译的人不少:原著是怎么句逗,我也怎么句逗。这种译法更像“机器翻译”。作为尝试无可厚非,但在文学作品中,我个人不太喜欢这样的做法。文学翻译不是文字翻译,文学翻译必须尽量形神兼顾、归异兼顾。评审中大家要有心平气和的探讨,经典性、学理性、文学性、工作量等等,都是讨论的问题。就事论事也罢,高谈阔论也罢,最可怕的是固执和偏执。

     

        第五届鲁奖评选中翻译奖出现空缺非常可惜。鲁迅文学奖翻译奖四年评一次,大家都很重视。翻译奖空缺,对整个学科发展不利,对翻译同仁的期待也是一种打击。这其中不仅有规则问题,还牵扯到评委本身的很多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鲁奖和茅奖是国家级的、最有声望的文学奖项,可谓万众瞩目,中国作协和文学界更是高度重视,每次评选有很多议论、纷争,可见知名度非同一般。正因为如此,主办方和评委“压力山大”。我曾针对茅奖评选给中国作协党组和铁凝主席写过一封信,建议评奖实名制。后来这封信刊登在《文艺报》上。实名制的最大好处是,评审者需要有高度责任心,你的那一票不仅是组织上的委托,还是个人的声誉和责任,是你的公正程度和学术、文学判断力的体现。你必须惟文学马首是瞻,对评奖高度负责,对作协无忝所托。当然,实名制引起的反作用力也显而易见。没评上的可能会有所嗔怪,甚至记恨,但这是小事。评委要有这个担当。如果一个评论家平时也只说好话,连正常的批评都不敢展开,那他肯定是不合格的。评奖亦如此,我有我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不论朋友还是熟人,该投票就投票,该放弃就放弃,这是基本的职业操守。

     

        我觉得这样做至少可以使评奖过程更透明,让大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以避免人们对程序的质疑。很多作家都有冲奖抱负,从近几届评选的结果来看,茅奖引起的纷争远不如鲁奖。单凭这一点,似可反证实名制的好处。

     

        鲁奖翻译奖最大的作用,是奖掖好的翻译家,对翻译标准起到好的导向作用。据我所知,迄今为止,翻译奖的评选还没有被学界大为诟病的。即便有争议,也多数是学理上的讨论。最明显的是《堂吉诃德》,不论后来出现多少译本,不论后来者是否获奖,都不影响杨绛的历史功绩。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杨绛的翻译什么都好。翻译不可能有终极版本,后人可以比前人在某一方面、某几方面做得更好,譬如同样获得过鲁奖的董燕生译本。这与文学本身的复杂性有关。由是,谁也不能说:我的译本是最好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原著不变,但阐释在变、读者在变、语言在变。翻译理论最大的瓶颈也在于兹。

     

        现在翻译还没有进入我们的学术评价体系(比如译作不算学术成果),还没有在学科体系中赢得应有的位置。而鲁奖恰恰是对好译者、好译品的一种认可,并由此奖掖所有孜孜于斯的无数同人。

     

        王家湘:第五届翻译奖空缺是因质量不过关

     

        (第四届、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翻译奖评委)

        在历届鲁奖评选中,只有第五届的翻译奖空缺,原因是质量不过关。评奖是为了提倡涌现优秀的翻译作品,如果评出的作品错误百出,岂不是贻笑大方。初选是不知道作品译者的,不存在先入为主的意见。终审的时候知道译者,但是也只拿译文说话,不掺杂任何个人感情,也不涉及技巧,只围绕是否忠实于原文。大家都很认真,那届评奖结束后每个人都写了评审报告,举出译著中错误的例子以及所占百分比。

     

        评委所注意的硬伤,不是类似“繁星满天”和“天上有很多星星”这种翻译风格上的区别,而是译文是否准确。如果严肃讨论,中翻英适度有些创造性是可以的,外翻中就不必迎合读者,否则就是误导。如果获奖作品出现本质性的错误,那么评出的作品提倡的就是粗制滥造的作品。

     

        那一届参评作品中,有非常知名的翻译家的译作,是他和另外两个人合译的作品。知名翻译家的译文非常好,但是另外两位的译文非常糟糕。如果多人合译,牵头的翻译家应该通读翻译作品,否则无法保证作品的整体水准。未能获奖,我也替那位翻译家感到遗憾。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