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于近日公开向社会招募街头艺人100人,经过选拔培训后“持证上岗”,可在全市30个街头艺术表演固定点位免费演出,表演内容由文化部门审核,表演时间限定为下午和晚上,预计全年将给市民带来近4000场次的街艺演出。(见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街头艺术表演在城市相当普遍,成为城市文化艺术一景,市民广场、车站码头、公园一角、地铁站门口等都能见到街艺表演的场面,街头艺人有的是为兴趣及展示艺术而来,有的是为挣几个小钱谋生,虽然目的不同,但客观上起到了活跃和补充城市文化的作用。当然街艺表演也需要规范,“野蛮”生长会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利,如影响交通,噪声扰民等,成都将街艺表演纳入城市公共文化管理,实行街头艺人持证表演,定点定时,对表演内容进行必要的审定,确保文明、健康,其做法值得一赞。
街头艺术可称为街头文化,自古有之,源远流长,流传甚广,堪称是城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门。街头艺术起源于社会底层及百姓生活,也主要是给老百姓表演的,但与城市文化的底蕴息息相关,城市文化越厚重、艺术资源越丰富,街头艺术也就越繁荣。街艺表演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包括音乐、演唱、舞蹈、器乐、绘画、行为艺术等,特点是传统元素多,其中不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街头艺人或许谈不上演技高超,其表演也很难登上大雅之堂,但这种“俗文化”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和喜闻乐见的,也是在为城市传统文化添彩,让城市文化更加丰满,绚丽多彩。一座城市如果只有主流文化和高雅艺术,而缺乏“下里巴人”的街头艺术、“小市民”文化,显然是不完整的,或许说是文化艺术的“坡脚”,星罗棋布于城市各角落的街艺文化,无疑让城市文化更有活力与生机,将街艺表演资源组织好、利用好、管理好,是发展和丰富社会主义大文化,建设文化艺术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好举措。
街头艺术纳入公共文化统一管理,让具有艺术专长和演艺技巧的艺人有了展示才华的平台与机会,也有利于促进城市群众性艺术活动及音乐文化氛围的形成,值得借鉴。但此次成都招募的百名街头艺人大都是无偿表演,属于艺术“发烧友”,笔者以为,城市还应该容纳以谋生为职业的街头卖艺,这种情况在国外司空见惯,笔者去法国、俄罗斯旅游,在地铁站内经常看到卖艺的画家现场为游客画像,技艺娴熟,短短十多分钟就能完成作品交付游客,收费不多。街头卖艺与做小生意的小商贩一样都是为了生存,只要表演内容不低俗,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法违规,不影响城市秩序,不扰民,就应允许其存在,这体现了城市对流浪艺人的温情与大度。
南京市雨花台区 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