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斯图尔特,英国人,不可计数的徒步旅行者中一员。
作为一名“受鼓励追求任何你可能拥有的梦想”的伊顿人,罗瑞·斯图尔特制定了一个野心勃勃、充满挑战的亚洲徒步旅行计划,并用17个月的时间将其付诸实践:从2000年起,他以每天20至25英里的速度,徒步穿越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以及阿富汗。《寻路阿富汗》是其中36天行走的文字记录。
“徒步阿富汗,单单是脑子里产生这个念头,就让人觉得疯狂。”这是我拿到书的第一印象。
因为工作原因,我曾经去过东南亚的印度、孟加拉,整个行程都有荷枪实弹的军人陪伴。那些把胡子染成橙红色的士兵,手里握的自动步枪既在保障安全,也在时刻提醒危险的存在。进出酒店,人、物和车都要接受严格的安检。友人全球旅行,徒步走到阿富汗时,被美军士兵蒙上头套带上军车,连夜带回安全地带。显而易见,选择去阿富汗徒步,罗瑞·斯图尔特无疑是置自己于危险之中。
关于危险,作者在书中不动声色地向我们作了展示:
——有人在我们身后放了三枪。我们稍稍跑了起来,然后停下。他们又开火了。我们继续跑……这就是奥贝的司令官穆斯塔法,他似乎在靠近奥贝的路上试图杀掉我,我根本没有明白这是为什么。后来有人告诉我,穆斯塔法的表兄弟和他打赌,赌他打不中我。
——当我从迈丹·沙赫尔转上加慈尼到喀布尔的干道时,一阵寒风扑面而来。天空阴沉,土褐色的砂石和灰尘向两边延伸。用深红色颜料涂写的数字和字母标志着沿路的雷区。
——突然一阵爆炸声传来,我们脚下的大地颤栗着,刺鼻的黑烟从我们左边的的田野里翻滚出来。我从未想象过一个地雷能有多响。但其他两人连头都没转一下。
……
阅读《寻路阿富汗》,让我们得以身处安全的世界,观察远方的危险。塔利班的统治被终结之后,这块土地并没有因此走出黑暗。独霸一方、你争我夺的军阀,不可预见却随时会夺去人命的子弹、地雷,匮乏的食物与医疗条件,种种威胁,时刻笼罩着罗瑞·斯图尔特的阿富汗徒步行程。
“塔利班砍了我的脚趾头,因为我没有留胡子。”另外,我们还可以在书中发现,地缘政治、宗教、种族糅合在一起,所点燃的火药的气味
……
暴力为何会在阿富汗频繁发生?新旧秩序的转换为何如此艰难?阅读《寻路阿富汗》,作为读者,我们头脑里的问号会接连冒出。庆幸的是,罗瑞·斯图尔特并非一名普通的观察者,他以其细致入微的观察、深厚的国际政治学术功底,毫无保留地将自己行走中的沉思和我们做了宝贵的分享。
如果只是一名莽汉,这趟大胆的行程十有八九是死亡之路。因为除了一根牢固匀称、镶有金属球的手杖,罗瑞·斯图尔特随身没有携带任何一件防身武器。与其称之为自负,我更愿意称之为自信。因为由田野、山谷、沙漠串联起来的行程,作者遇到了许多暗含杀机的局面,最终化险为夷,都是依靠精明的头脑,而不是一把匕首、一部手枪。作者在书中写道:
——我走进第一个普什图人村庄,站在一家商店门口的一群年轻小伙把我喊过去。其中一个人手里有武器。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郑重地(用达利语)跟他们打招呼:“祝您平安,愿您不要太累。”片刻静默,“您也平安”,他回答道。
——他(一名塔利班头目)和我握手,问:“你怎么看塔利班?你支持谁,美国还是塔利班?”“我是你们国家的一名客人,不是美国人或者塔利班。我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去那边河边上看一下泉水呢?”之前问我要钱的那个人提议说。”“不,谢谢。我在赶路……必须在天黑前到达塔迈丹·沙赫尔……我必须快点儿走。”他们都笑了。“你们为什么笑?”我问。“因为如果你去了那里,你会被杀掉。”他们回答。
……
“有经天之志,须有纬地之才。”这是高中毕业时,即将攻读国际政治专业的同桌,在毕业册上写给我的离别赠语。若干年后的今天,我觉得这句话用来描述有着国际政治学习研究与实践背景的罗瑞·斯图尔特,极其贴切。
疯狂、野心勃勃的另一面,是罗瑞·斯图尔特的精心准备,而这一点往往容易被我们所忽视。他掌握当地语言,熟悉当地部落、民俗,清晰认识到西方文化与当地文化不那么友好的对话……正是各种“纬地之才”的叠加,才实现了他徒步阿富汗的梦想。
他的“经天之志”我们也不难感受。在意识到一位学者对于政策制定影响有限之后,他毅然辞去哈佛大学教职返回英国从政。自此,拥有更多资源的罗瑞·斯图尔特,得以将他徒步旅行时获得的独特视角,转化为更有力量的国家行动。比如部分改变英国与国际社会对于阿富汗的干预方式,在试图用“国际规则”管理阿富汗之前给予当地文化更多的尊重等等。这样的志向,值得读者与他徒步走过的国家期待。
博尔赫斯曾在《恶棍列传》序言中写到:“有时候,我认为好读者是比好作者更隐秘、更独特的诗人。”罗瑞·斯图尔特的旅行,远离平庸,有着文明人缺乏的勇敢、坚韧。用他的文字来结束这篇短文,才贴近博尔赫斯笔下的隐秘与独特:
“那时我感到世界像是馈赠给我的独特礼物,而且每一个人都平等地获得了这份礼赠。我的行走已经完成,我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