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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

    我的爱豆周晓枫

    马小淘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11月08日   03 版)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周晓枫是我爱豆。我没读过中文系,多年来一直由着趣味读书,做编辑之前,当代中国作家的作品读的特别少。刚去杂志社上班时,有一次徐则臣说起三红一创,我特别迷茫,还以为是三宅一生的副牌。他也特别迷茫,不理解对面的神经病思路在哪条线上。但是,有一个当代作家的作品我全读过,这个人就是周晓枫,就像粉丝收集爱豆的资料,周晓枫所有的书我都有。我最喜欢的作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塞林格、三岛由纪夫、周晓枫,排名不分先后。

        我中学时候第一次读《鸟群》就落下病根了,那种波诡云谲的语言,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孤绝的外星人,从此对周晓枫式的表达方式深深迷恋。尽管全世界有格调的作家都在强调动词多高冷多难能可贵,我多年来神往的却一直是周晓枫将形容词和修辞赋予魔法,倾家荡产、同归于尽的表达方式。那时候我有一个本子,抄满了唐诗宋词和《鸟群》里的句子。她对我来说从来不是学习的榜样,不是多快好省就以为自己可以追上的人。她是非常遥远的存在,像狮身人面像或者亚特兰蒂斯,有一种可望不可即的幻灭感。时至今日,我看她的书有时候会想把书吃掉,那种复杂的感受,是既欢喜又绝望,既渴望占有,又充满了敬畏。周晓枫的才华,不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好像上帝造人的时候特别随性,把整条街的才华都给了她。吃得苦中苦可能会成为人上人,可是还是无法变成周晓枫。

        后来,光阴荏苒,我竟然也成了一个作家。然后,会偶然从很多人口中听到她的名字。我对这三个字极度敏感,每每听作家们提起她,我都非常机警,像每一个乐于掌握偶像八卦的粉丝一样,有一种谄媚的兴奋。所有人都在夸她,没有一个人说她坏话。甚至,我连作为一个粉丝去捍卫她,为她辩解,与人唇枪舌剑的机会都没有,只是每每跟着附和,写得太好了,人太好了。

        说起来,好像我已经疯了,在絮絮叨叨追溯自己的追星史,说自己爱豆德艺双馨。下边我展开一点,说一点比追星更深刻些的。

        后来,我工作几年之后,周晓枫调到了我们杂志,做我的顶头上司。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肯定乐坏了,其实我不是太高兴,还有一种复杂的畏惧——万一我不喜欢她,或者她不喜欢我,我都会难过。我并不想和少女时代就喜欢的人挨得那么近,同事之间,多么容易莫名其妙心生龃龉。我不想看见她咀嚼、吃饭,也不想在办公室走廊的厕所和她偶遇,我不希望她是个活生生可能有缺点的人,我希望我偶像跟王母娘娘似的在高远的天宫高贵端庄就好了。

        她来上班第一天,和另外一个女编辑去外边吃午饭了。我像没被临幸的妃子一样,心里暗自不爽。这里可以引用《鸟群》里的话——所有占有欲的源头,几乎都是无辜的热爱。我由于太热爱她了,用力过猛地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但是,这种不健康地爱并没有持续三天以上,周晓枫的个人魅力就把我们整个杂志社征服了。她热情、幽默、明朗、诚恳,不仅不像一个孤独的天才,简直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中学生。就像凯鲁亚克说的“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周晓枫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真正的人。同时,令我非常震撼的是,在这一切嬉笑怒骂、平易近人之外,她却从不是不拘小节没有分寸的,她的得体和界限感,让我意识到她是一个真正的闺秀。教养让她不轻易在人前展示自己的秘密和伤口,总是以挺拔、嘹亮的姿态,让大家都不要感到不自在。

        我们一起出差,两个人被安排住一间房,她先到,我还没到就收到了她的信息,她会事无巨细地告诉我,毛巾、某一个水杯、马桶……她已经用过了,提醒我注意,那种礼貌和周到,不想给任何人造成困扰的担心,就是骨子里的教养。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她是多么有板有眼。她可能已经尽力了,但是她做不到。如果人的智力、才华都装在罐子里,她的罐子肯定已经溢出来了。但是或许是基于某种平衡,我觉得她记忆力的罐子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她头脑清晰,反应机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可惜总是以一种鱼的记忆只有三秒的方式丢三落四。比如,有一天她推荐我一个蓝牙,说效果如何如何好,开车的时候接电话非常方便。我询问了蓝牙的价钱,得到九百块的回复,然后告诉她,九百太贵了,并且我没有车。三天之后,下班时见她风风火火说要上街。干吗去呀?买蓝牙。原来三天前那个已经丢了。

        她还曾经在韩国开会,把穿过的衣服都挂在宾馆的衣橱里,而后拎着空箱子回国了。冬去春来,到第二年要穿那些衣服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时候,才想起来,它们在韩国呢。

        我的偶像把东西丢遍世界各地,我一想起她,就能想到她找东西的样子。这样的例子,我一下就想起十来个,每一个都匪夷所思又惊心动魄。她就是这样聪慧但是糊涂,是非常特殊的有趣而笨拙的人,

        当然,即使对我来说,她也不是永远对,全都好。有一点,我是断不肯苟同,她推荐的所有吃的都味道可疑。以周晓枫的语言表达能力,一说什么好吃都神乎其神的,但是每次我亲身尝试,都觉得和她说的根本就是俩东西。在我对这一点还领会不深的时候,曾经路遇她盛赞的一种鸡蛋干,立马买了一兜,并且分给了我妈半兜。然后,母女关系就陷入了冰点——我妈觉得我拿破玩意糊弄她。我对周晓枫吐槽,周晓枫很严肃地看着我说,你不能当鸡蛋干吃啊,你把它当成豆腐干吃,就觉得比一般的豆腐干好吃多了!我被这个逻辑折服了,回家把鸡蛋干都扔了。并且此后她每次推荐好吃的,我都淡定地说,我不会再上当了。

        我从抄写《鸟群》的少女,变成了周晓枫的同事,得以面对面感受她的高智商,顺道目睹她颠三倒四的出糗瞬间,揭穿她非常古怪的饮食趣味,这一切多么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而,我的偶像跑路了,她辞掉了杂志社的工作,变成了一个可以每天穿着睡衣不出门爱文学的人。于是,我成了她的编辑,隔三岔五催促她交稿,孜孜不倦地校对她的错别字,新书《有如候鸟》里就有我编过的稿子。这种感觉太神奇了,从《鸟群》到《斑纹》《你的身体是个仙境》《雕花马鞍》《聋天使》《巨鲸歌唱》,甚至《醉花打人爱谁谁》,我的爱豆她曾经和我走得那么近,但是那些文字依然在远方。她不断拓展语言的疆界,以神奇的方式打破、重建,以超出经验的表达展露她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不再是一个只看得到绚烂的年轻人,我能读出一个写作者面对的艰苦和危险,也能感受到一个创造者的执拗和焦灼。她确实有盛大的才华,使用语言像土大款花钱一般挥金如土。这一切看似容易,但是我知道周晓枫选择的是一条险峻之路,她对写作的认真与执着几乎已经到了强迫症的程度。那些花团锦簇的文字之下,是对世界对人生的审视和探索,是慧眼独具的甜蜜和哀伤。

        周晓枫一直坦言自己的书卖得并不十分好。然而我并不感到奇怪,周晓枫怎么可能没有门槛?要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读周晓枫,那才是咄咄怪事。甚至我不希望她有庞大的读者,最喜欢的事物,根本不愿与人分享。我想一个人自命不凡地读她,窃喜地回味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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