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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09月13日 星期三

    别把网售馆藏图书的责任全推给平台

    张立美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09月13日   17 版)

        近日,上海一名图书情报学专业研究生在检索资料时偶然发现,号称“国内最大旧书交易平台”的孔夫子旧书网上,大量馆藏外借逾期未归还的图书被公开出售,涉及多家图书馆,且来源均不明。记者调查发现,个人通过孔夫子网站发布销售信息,无需证明书籍来源。(9月5日《新京报》)

        孔夫子旧书网作为一家售卖图书的平台,必须保障图书来源合法合规,不能放纵来源不当的图书在上面销售,这是其义务和责任。而且,《孔夫子旧书网关于商品审核规则》规定,“一切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网站禁止销售”。这意味着孔夫子旧书网对个人在平台上出售的图书,必须进行审核,确保来源合法。反之,不经审核,任由一些人出售来源不合法的图书馆藏书,这就涉嫌违法,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量来源不合法的图书馆藏书在网上销售,毫无疑问,这暴露了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从这个角度说,包括孔夫子旧书网在内的电商平台必须加强对平台上销售的旧书来源的审核,确保旧书来源合法,这也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事实上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大量来源不合法的图书馆藏书在网络上自由销售,尤其是一些处于外借阶段所有权归图书馆的藏书在网络上销售,归根结底是公共图书馆对图书的管理、对旧书的处理机制存在巨大漏洞,也暴露了公共图书馆对图书遗失、损坏的赔偿标准不科学,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众所周知,公共图书馆每年都会淘汰一部分旧书,这些处理的旧书流入市场,满足一些读者需求,这本身是一种双赢的做法。另外,过去很多企业图书馆由于企业倒闭或改制,其藏书也流入市场。但即便是经过合法渠道流入市场的图书馆藏书,都应当加盖处理印章,表明其身份,不能不经法定程序处理,直接一卖了之。

        再者,图书馆对读者借书都有时间限制,到期未还的,就要求读者进行赔偿。但逾期两年都未还的图书馆藏书在网上叫卖,意味着图书馆对借书不还的读者没有按照规定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甚至存在放水养鱼的嫌疑。因为逾期费用按天计算,拖的时间越长,费用越高。另一方面,最关键的是,很多公共图书馆对读者损坏、遗失图书的赔偿标准过低,这让一些人打起了卖图书馆藏书的主意。比如,根据上海图书馆读者服务协议里的规定,“如购不到原书刊,图书馆酌情按失损书刊原价1至10倍要求读者赔偿现金”,这意味着上个世纪80年定价在1块钱的图书,最多只需要赔偿10块钱。

        因此,铲除网售来源不合法的图书馆藏书现象,首先,电商平台要强化审核责任。其次,公共图书馆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避免馆藏图书流失到市场,这是最根本的。图书馆必须加强对外借图书的管理,对于逾期未还图书的读者要进行追责,及时追回逾期未还的图书。再者,要从法律层面,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公共图书馆图书损坏、遗失的赔偿标准,提高读者损坏、遗失图书的成本,一定不能让图书馆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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