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日,我社正在进行高中英语教材的修订,修订版的教材由我社与圣智学习集团合作编写。在编写的过程中,人教社英语室的王老师发邮件给我,请教一件事情。王老师说,圣智的外方作者根据国外一个网页上的素材改写了一篇阅读文章,大意如下:英国伯明翰50岁的语文教师Jan因患重病不能工作,在家利用互联网提高了自己和周围的人的生活质量。这是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但是外方作者认为必须征得故事主人公Jan的许可才能在教材中使用。虽然故事本身不涉及隐私和攻击,但因为主人公Jan不是公众人物,不能使用未经许可的人物故事。这样,英语室请圣智的外方作者帮忙联系版权,但半个多月了还没回信,似乎并不顺利。而且,圣智的外方作者合同已到期回国。能否取得授权还处于不确定状态,而教材修订工作紧迫,不能久等,需要尽快解决。所以,王老师说:“特向您请教,根据中国的法律,是否一定要取得故事主人公的授权?”
这其实给我们版权部门出了个难题,我们认为应当取得许可,因为虽然中国《著作权法》有教科书法定许可的规定,但文章经过了改写,已不能完全适用法定许可的相关规定;但如果迟迟联系不上,拿不到许可,就可能不能使用,或冒着版权风险使用。这种情况下,我们答复编辑部门:还是尽量取得许可,否则不要使用。我们版权部门也全力协助编辑部门与联系版权。
2月8日,版权部门与文章发表的一家英国网站取得了联系,给对方发送了使用申请,请对方帮忙联系作者,对方在当天即做出了答复,说他们的团队已经按照程序在处理我们的使用申请。同时人教社聘请的外方作者Sarah也给Jan本人发送了申请。2017年2月20日,王老师特别兴奋地转来了Sarah的邮件“She replied!!!! And sheisveryhappyforustousehersto⁃ry!!!”Jan的邮件这样写道:“I'm happyforyoutousemystoryifit can interest and encourageyourstudents.”
我想分享这个故事,是因为,有的时候,我们总认为联系版权是一件很困难很麻烦的事,但无论困难与否,麻烦与否,尊重版权都是第一位的。而且,事实上往往没有那么困难与麻烦,还会有意外的惊喜。
最重要的是,我们让外国的作者知道,中国的出版社是尊重知识产权的,从而我们自己也获得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