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学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终要拿作品说话。”在近日由中国作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首都文学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讨会上,中国作协副主席何建明指出,不仅要认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更重要的是文学的“接力”。作为文学工作者,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汲取传统文化的精髓,古为今用,勇于创新创造,把创作生产优秀的文学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努力创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新篇章。
数十位作家、专家和学者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广泛和具体的研讨,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熊光楷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想要建设好,最终要依靠人才队伍。《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在这方面,尤其需要人才。无论是国外优秀文化引进来,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最后都需要落在人才上。中华诗词学会会长郑欣淼认为,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要注重创新,传统文化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都有着新的诠释。改革是必需的,就中华诗词创作来说,一方面应尊重、坚守传统的诗歌韵律,另一方面,要以现代语言为基础,对传统诗词韵律进行必要的改革和探索。
与会专家学者表示,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对于执笔写作的作家来说是文化之责、创作之兴,更是使命之荣,文学界应自觉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广大作家要善于认识、鉴别和欣赏真正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善于从传统文化的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汲取养分,古为今用,守正开新,努力创作出更多影响长远、启迪心灵的经典作品,创造性地“续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鲁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