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火药史》是中国第一部系统全面的火药史研究专著。全书资料翔实,论述充分,论证严谨,形成了自己关于中国火药发展史的理论,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贡献巨大。
作为出版者,上海远东出版社和中西书局对这部学术巨著非常重视,集中精兵强将花了8年时间才编辑出版了这部书。编辑工作非常艰辛,校雠文献,核对资料,审阅文字,查漏补缺,美术设计,使书稿的整体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编辑加工:
一是书稿中个别人物的生卒年有疑问。如“南越王赵佗(前257-前137)”,据此说法,赵佗活了121岁,不太可能,故依据《辞海》将其生卒年改为“赵佗(?-前137)”。
二是人名张冠李戴。书稿称“宋太宗赵恒为晋王时”,此处“赵恒”当为“赵光义”,赵光义在即帝位前为晋王,而“赵恒”则是宋真宗。
三是个别人物姓名在书中出现两次以上,但姓名写法却不一致,有的括号内标注的生卒年也不一致。如P54“王龄(字静宁,1919-1994)”,P231“王铃(字静宁,1917-1994)”,P265“王铃(字静宁,1918-1994)”,这三处提到的是同一个人,第一处姓名和生辰年份都有误,第三处生辰年份错了,惟有第二处正确。
四是少量中国历史纪年与公元纪年换算错误。如“洪武七年(1377)”,当为“洪武七年(1374)”;“永乐四年(1371)”,当为“永乐四年(1406)”;“万历十五年(1582)”,当为“万历十五年(1587)”;“崇祯四年(1634)”,当为“崇祯四年(1631)”;“道光二十二年(1841)”,当为“道光二十二年(1842)”;“光绪五年(1899)”,当为“光绪五年(1879)”。
五是部分书名有误。如“《四库丛刊》”,当为“《四部丛刊》”;“《宋会要辑编》”,当为“《宋会要辑稿》”;“《群书拾遗初编》”,当为“《群书拾补初编》”;“《老庵学笔记》”,当为“《老学庵笔记》”;“《记录堂编》”,当为“《纪录汇编》”;“《玄览量丛书》”,当为“《玄览堂丛书》”;“《建炎德安守城录》”,当为“《建炎德安守御录》”。
六是关于计量标准的问题。古今计量标准不同,在火药的配比中有充分的反映。书稿所述清虚子的“伏硫黄法”,其中谈到“硫二两,硝二两,马兜铃三钱半”的配比,随后是作者以明代的计量方法进行换算解说。但清虚子是唐代炼丹家,他所撰《太上圣祖金丹秘诀》在宋代被编入《铅汞甲庚至宝集成》一书,作者潘吉星先生用“明代1两=37.3克,1钱=3.73克,则2两=74.6克”作了换算。唐朝的清虚子怎么会预知明代“1两=37.3克”吗?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唐代一两相当于现在多少克?关于这个问题,《旧唐书·志第二十八·食货上》有记载:“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这段文字明确指出了唐代中药汤药等采用的度量衡“两”是小两,而小两为大两的三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出土文物对唐代大斤(16两)做过精确的测定,得知唐代一两(大两)平均数值为42.798克。又结合《旧唐书·志第二十八·食货上》的记载,中药汤药等采用的度量衡“两”是小两,而小两为大两的三分之一,故唐代一小两当为14.266克。
七是脚注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不统一、不规范。比如书稿中多次引用《道藏》,但脚注可谓五花八门。编辑在审稿过程中,将有关《道藏》的著录格式做了规范、统一,包括了下列要素:丛书名(包含二级、三级分类)、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册数、页码。如“《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明正统十年(1445)刊本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596册,第3页。”
八是其他一些错误。如“一家军”,当为“戚家军”;“天垣二十八宿”,当为“三垣二十八宿”;“宽文十四年(1664)”,“宽文”是日本古代年号,一共只有十三年,公元1664年当为宽文四年;“洪武五月八日吉日宝源局造”,应为“洪武五年八月吉日宝源局造”,洪武共三十一年,是哪一年五月?“五月”当为“五年”,“八日”当为“八月”,因“吉日”就是“一日”。
作者在写作中总会出现一些疏忽和笔误,这是常有的情况,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由于潘老已经八十多岁,不会使用电脑,他的书稿是请人打字录入电脑的,在此过程中难免出现录入差错。编辑工作就是为人作嫁,修正原稿疏漏,锦上添花,保证图书整体质量,做好设计、印刷、装订,是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做好的,这是对作者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更是我们编辑出版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