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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6年12月07日 星期三

    中古小说二题

    顾农 《 中华读书报 》( 2016年12月07日   15 版)

        《幽明录》

     

        刘宋王朝的临川王刘义庆(403~444)手下的文人很多,所以署他大名的著作也很多,大约都是门下士们动手编撰而成的,当然署主公的大名。《宋书》本传称义庆“爱好文义,文辞虽不多,足为宗室之表”,其水平和格调可以推见,但即使按现在的规矩,那些大著的著作权也应当属于刘义庆其人。其中最著名的是两部小说:志人的《世说新语》和志怪的《幽明录》,唐宋类书引用《幽明录》颇有误作《世说新语》者,其实乃是志怪,当为《世说》所不载。现在《世说新语》要有名得多,而《幽明录》早已亡佚了,而当年这两部小说曾经并驾齐驱,容易混为一谈。

     

        《幽明录》原来篇幅很大,或作二十卷(《隋书·经籍志》),或作三十卷(《旧唐书·经籍志》),亡佚以后仅剩少量遗文。明、清两朝的古籍整理者努力辑佚,从各种类书中搜罗遗文,有《述古堂丛钞》《琳琅秘室丛书》《说郛》《五朝小说》等多种辑本,但都只有十来则。鲁迅先生参据旧本,大加钩沉,辑得二百六十五则,收入《古小说钩沉》书稿之中,最称善本。近贤郑晚晴先生以鲁迅辑本为底本进一步加工,增补佚文,加上注释,分为六卷,列为“历代笔记小说丛书”之一,由文化艺术出版社于1988年出版,乃是现在最好的读本。

     

        《幽明录》之“明”指人间,“幽”则包括鬼神怪异等非人的存在。这部小说以谈“幽”为特色,大量涉及“幽”与“明”之间的关系交往。其中有非常著名的故事,后来成了典故,例如刘晨、阮肇的故事,他们二人入天台山,迷路后遇到两位仙女,过了十天神仙生活,后来要求回家,只见“亲故零落,邑屋改易,无复相识”,原来已经“得七世孙”了。这就是后来谚语之所谓“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倒也合于相对论的道理的。“刘郎”、“阮郎”后来都成了含义丰富的名词,非有非常之艳遇者皆不足以称“刘、阮”。

     

        此书中有些记载非常简单,不成其为故事,但仍然很有意思,如关于动物的有一则道:

     

        晋兖州刺史沛国宋处宗,尝买得一长鸣鸡,爱养甚至,恒宠著窗间。鸡遂作人语,与处宗谈论,极有玄致,终日不辍。处宗因此言功大进。

     

        魏晋时代清谈之风很盛,于是长鸣鸡也能谈玄,并给予一位附庸风雅的州官很大的启发和教益。又有一则讲狐狸身上的佩戴道:

     

        习凿齿为荆州主簿,从桓宣武出猎,见黄物,射之即死。是老雄狐,臂带绛纱香囊。

     

        桓温(桓宣武)、习凿齿都是东晋人。那时的男子有女性化的倾向,臂带香囊在男人中也成为一种时髦,而这样的风气竟然已经传染给狐狸了——或者那些抢风头的小伙子正是从狐狸那里学来的。这一则记载也应视为那时的讽刺小段子。

     

        《幽明录》中的故事有重见于《列异传》《搜神记》等先前的志怪小说书者。估计此书恐怕也同《世说新语》一样,多纂辑旧闻,非尽自造,所以重复就在所不免了。中国古小说中辗转抄录的条目甚多,当时可以不算侵权,在印刷术未发明之前,这样的抄录非常有助于文化的传播。

     

        《冤魂志》

     

        颜之推(字介,531~594?)不仅是中古后期水平最高的散文作家之一,也是一位很重要的小说家,他写过两部志怪小说:《集灵记》和《冤魂志》(一作《还冤志》《还冤记》)。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六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下)》写道:

     

        释氏辅教之书,《隋志》著录九家,在子部及史部,今惟颜之推《冤魂志》存,引经史以证报应,已开混合儒释之端矣,而余则俱佚。遗文之可考见者,有宋刘义庆《宣验记》,齐王琰《冥祥记》,隋颜之推《集灵记》,侯白《旌异记》四种,大抵记经像之显效,明应验之实有,以震耸世俗,使生敬信之心,顾后世则或视为小说。(《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4页)

     

        颜之推《集灵记》原有二十卷(《隋书·经籍志》)今已亡佚殆尽,鲁迅《古小说钩沉》仅辑得一则:

     

        王諿,琅邪人也,仕梁为南康王记室。亡后数年,妻子困于衣食。岁暮,諿见形,谓妇曰:“卿困乏衣食?”妻因与之酒,别而去。諿曰:“我若得财物,当以相寄。”后月,小女探得金指环一双。(《太平御览》卷七一八)

     

        这里完全没有提到经像报应之类,根据这一则,似乎还看不出《集灵记》乃释氏辅教之书,而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志怪小说;王諿其人是颜之推的琅邪老乡,大概确有这个传说,估计是王妻做过一个思念亡夫的梦,而不久女儿忽然翻出了一对指环;这传说也表明王諿其人虽死,而继续关心老婆孩子:这些同佛教都没有什么关系。佛教是不要老婆孩子这些拖累,专讲四大皆空的。至于《冤魂志》,则是典型的佛教小说。都是志怪,却分作两本来写,在颜之推也许本来就是有意加以区分的吧。

     

        《冤魂志》一书原本三卷,早已亡佚,后来出现过多种辑本,有《说郛》本、《唐宋丛书》本、《续百川学海》本、《宝颜堂秘笈》本、《四库全书》本、《增订汉魏丛书》本、《诒经堂丛书》本等等,改题《还冤志》或《还冤记》,都只有三十几则。今人编《颜之推全集译注》(齐鲁书社2004年版),收录此书,即以《说郛》本为底本,校以另外几种辑本,基本没有什么进展。比较好的是罗国威先生重新辑录校注的新本(《〈冤魂志〉校注》,巴蜀书社2001年版),有六十多则,按故事的时代先后为序,逐则标明有关底本和校本,有详细注释,最为合用。可惜印数太少,有些读者很可能不容易见到。

     

        关于中古时代的著作,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大抵依靠明清时代的辑本,而许多这样的辑本并不是太好;那些辑本所依据的类书、古注等等今天都能看到,而且比较好的版本大抵有影印本,所以今天重新辑录中古著作的工作条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明清时代的学者更好;只要方针对头,下一番苦功夫,是完全可以做出优于前人的新成果的。许逸民先生做《徐陵集校笺》(中华书局2008年版),在前言中介绍徐集现有之诸本,有一段重要的意见说:

     

        明钞本固有多出二张本的篇目,但辑录总量实则较二张本为少。仅此一点,即可说明徐集现有诸本,彼此篇目互有出入,多寡不等,任选其中某一版本,皆不能尽得现存全部作品。何况诸本无一不是辑采群书而成,已非第一手资料,鲁鱼亥豕,在所不免。当今若要为徐集作注,其首要任务,自然是以现有诸本为鉴,依据各篇诗文的原始出处,编辑全新之辑本。然后广校众书,逐一记录异文,审慎定夺是非,使新辑本同时成为全新之校本。

     

        这一意见具有普遍的意义,罗国威从事《冤魂志》的新辑校本,也正是这么做的。

     

        《冤魂志》是典型的释氏辅教之书,其中许多故事的主题都是所谓因果报应,一报还一报,丝毫不爽。如徐铁臼的故事云:

     

        宋东海徐某甲,前妻许氏,生一男,名铁臼,而许亡。某甲改娶陈氏。陈氏凶虐,志灭铁臼。陈氏产一男,生而呪之曰:“汝若不除铁臼,非吾子也。”因名之曰铁杵,欲以杵捣铁臼也。于是捶打铁臼,备诸苦毒,饥不给食,寒不加絮。某甲性闇弱,又多不在舍,后妻恣意行其暴酷。铁臼竟以冻饿病杖而死,时年十六。亡后旬余,鬼忽还家,登陈床曰:“我铁臼也,实无片罪,横见残害。我母诉冤于天,今得天曹符,来取铁杵,并及汝身,当令铁杵疾病,与我遭苦时同。将去自有期日,我今停此待之。”声如生时,家人宾客不见其形,皆闻其语。于是恒在屋梁上住。陈氏跪谢搏颊,为设祭奠。鬼云:“不须如此。饿令我死,岂是一餐所能对谢!”陈夜中窃语道之,鬼厉声曰:“何敢道我,今当断汝屋栋!”便闻锯声,屑亦随落,拉然有响,如栋实崩。举家出走,炳烛照之,亦了无异。鬼又骂铁杵曰:“汝既杀我,安住宅上,以为快也,当烧汝屋!”即见火然,烟焰大猛,内外狼狈。俄尔自灭,茅茨俨然,不见亏损。日日骂詈,时复歌云:“桃李花,严霜落奈何!桃李子,严霜早落已!”声甚伤切,似是自悼不得成长也。于时铁杵六岁,鬼至使病,体痛腹大,上气妨食。鬼屡打之,处处青黡,月余并母而死,鬼便寂然。

     

        晚娘虐待前妻之子的事比较常见,但这陈氏也太过分了,遂遭此报应。

     

        颜之推这部小说集虽以果报为中心,但也往往能够反映当时的现实生活,有相当的认识价值,如关于江陵士大夫的故事道:

     

        江陵陷时,有关内人梁元晖,俘获一士大夫,姓刘。此人先遭侯景丧乱,失其家口,唯余小男,始数岁。躬自担负,又值雪泥,不能前进。梁元晖监领入关,逼令弃儿。刘甚爱惜,以死为请。遂强夺取,掷之雪中,杖棰交下,驱蹙使去。刘乃步步回顾,号叫断绝。辛苦顿弊,加以悲伤,数日而死。死后,元晖日见刘伸手索儿,因此得病,虽复悔谢,来殊不已。元晖载病,到家而卒。

     

        江陵被西魏攻破后,许多士大夫被俘获入关,颇遭虐待,这里所说的是其中一个特别悲惨的事例。颜之推本人也是江陵沦陷时被俘获北去的,对当时的黑暗知道得很多,遂能有所揭露。另有较多关于冤魂复仇的故事涉及官吏的为非作歹、妄杀无辜,如《孙元弼》《太乐伎》《弘氏》《支法存》等篇,暴露了南北朝时期吏治的腐败,在非理性的框架内反映了某些社会现实。

     

        《冤魂志》诸篇文字清省,多有意味,要算是中古后期比较重要的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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