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迢迢千里的旅行中写下这些文字,给我的感觉他似乎像个侦探,进出世界各地的博物馆、植物园、图书馆侦察每一种花木的来龙去脉,用科学、艺术、历史等各种显微镜、望远镜进行审视剖析,解开了许多谜团,带出了众多有趣的话题。
《花与树的人文之旅》让我重新认识了那些自以为熟悉的花木,比如渺小卑微如牵牛花、指甲花,高大上如牡丹、梅花、玫瑰、芙蓉,还有一些洋派的花木如法国梧桐、郁金香、曼陀罗花和鸢尾花——从书中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鸢尾花,最早看到这个名称我想到的是绅士穿的燕尾服,有西式的优雅,不过这种花的形状和动态感,确实可以借鉴到服装设计上。
作者在迢迢千里的旅行中写下这些文字,给我的感觉他似乎像个侦探,进出世界各地的博物馆、植物园、图书馆侦察每一种花木的来龙去脉,用科学、艺术、历史等各种显微镜、望远镜进行审视剖析,解开了许多谜团,带出了众多有趣的话题,让我们和亲友以后到公园闲逛有了说不完的谈资,随便指着一处紫藤、松树、竹林都可以说出一大堆故事。
书中的文字、精致的艺术名作配图不断地激发我对于植物的记忆,想起了几种伴随我成长的小花。
牵牛花在我家乡的地里最多了,有一年我锄了一棵牵牛花种在我们篱笆下,人家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我是采牵牛花在东篱下,到了第二年,其实是往后若干年里,我们地里都长满了牵牛花,牵牛花开紫色,但是在秋天的天空下,在收割后的田垄上,它都给人蓝天一样的颜色。
指甲花我家没有,我都是蹭我堂姐的染,就像书里说的是用明矾捣烂,染在指甲上,但是不用裹上树叶什么的,直接风干。一个夏天常常要染上四次回,才把一双指甲染透了。
仙人掌在都市的流行确像作者谈到的是一种“现代懒人美学”,但是我爸种的那棵仙人掌长得和树一样高大,岁数也快赶上我了。这棵仙人掌每年都开花,直到有一年冬天,不知谁把外屋的门打开了,结果一夜北风把它吹死了,这棵巨型仙人掌终于被冻死了。
记得从小就被教育“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岂不知,花木原来都长在各种自然环境中,比如仙人掌就长在热带山谷、沙漠和峭壁的边缘,有自己的生存本能和进化路径。是人类为了经济效用、为了装饰家居才把它们迁移到城市、种植园、植物园和庭院中,才有了各种人工栽培、育种。
可以说,野外生长的植物一旦进入了人的视野,也就进入了“人文的历史”,会被人类用语言文字记录、描述、形容,会被赋予文化的意义、艺术的形象。可能最开始仅仅是个人的一些喜好、感想。比如书中作者提到小时候如何看父母、亲友养花种菜,如何摘下向日葵花盘吃新鲜的葵花籽,读这些家常的场景足以触动人情。之后一些对植物的记录、分析、形容被口口相传、被写作出版成书,渐渐成为了许多人的“共识”,就成为一种“地方文化”和“典故”。比如宋代出现松、竹、梅“岁寒三友”的说法,那以后就成为中国文人皆知的典故,成为之后许多诗歌、绘画歌咏描绘的对象。又比如,中国古人把“连理枝”“并蒂莲”当作爱情的象征,而在欧洲,“玫瑰”是在15世纪才成为爱情的象征。
各地域、各文化都有对植物的认知,有趣的是同一种植物在传播过程中如此被不同文化的人认知和赋予文化定义。作者揭示了近代化对植物认知的巨大改变,首先是18世纪以后现代科学如现代植物分类学成为了波及全球的“国际共识”,成为了学校教育的主流,它如何与“地方知识”互动就成了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现代医药学和传统的草药学常常发生的各种争论。其次就是时尚消费、大众传媒等的影响。比如玫瑰花被中国人普遍当作爱情的象征,是1990年代以后都市消费文化在商业、传媒力量推动下形成的。
读完了书,对玫瑰、郁金香有了全新的了解,可我依然愿意像李清照那样欣赏梧桐、芭蕉、梅花。同样是画梅花,中国宋明清的画家都注重清高崎岖的梅树之姿,梅花之雅,气质是各种孤单寂寞瘦,连花香都是“暗香盈袖”这般低调孤寒,而梵高模仿日本浮世绘的《盛开的梅树》就有点太过张牙舞爪,令人不安,花朵和他画得向日葵一样都是金黄色的。也许,看花眼光的不同就是文化的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