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蒋介石《元旦文告》提出的“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毛泽东应对的政治策略显然是出于这样一种习惯性的反其道而行之的思维方式:“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敌所欲者我不为,敌所不欲者我为之”。在敌我双方政治上极端对立、战场上拼死厮杀的情况下,这不仅在情理之中,而且作为一种政治策略,也无须多加指责。当时将《六法全书》弃如敝屣、视同土苴,不是从法律文化的延续性加以考虑安顿旧法,而是一本法律的阶级属性之辨正,使新中国的法律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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