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2月1日告诉记者,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2月1日新民网)
本来只是消费者和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之间一起很小的纠纷,却随着网友的关注与热议而有成为全国性公共事件的趋势,网友讨论的主题也从“新华书店到底该不该赶孩子”变成了“到底该不该在书店里看书”。该不该在书店里面看书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不看书怎么买书呢?看书的过程也是挑书,买书的过程。但是为看书而看书和为买书而看书,这显然是两个概念,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反对的不是为买书而看书,而是为看书而看书。
单纯从情感的角度来讲,书店的工作人员确实不应该简单粗暴地赶走这两个孩子,不管他们是为看书而看书还是为买书而看书,因为这样做可能会给打击他们阅读的积极性,甚至说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但是从现实来看,书店工作人员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妥:一则,书店的主要功能是卖书,而不是看书,那么对于那些只看不买的人,势必会被书店列为不受欢迎的对象,这符合书店作为商家逐利性的一面;二则,很多顾客在书店看书的过程中,存在随意涂画、折叠,甚至是撕毁图书的现象,这样的书很难再卖给其他读者,会对书店的利益带来直接的损害。
所以说,从鼓励孩子阅读的角度来看,我们似乎不应该拒绝有人在书店看书,但是站在市场、书店利益的角度来看,书店拒绝有人长时间的看书,并无不妥。尤其是在一些顾客存在损坏图书的情况,一些孩子因为打闹而影响了书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书店工作人员出面维持秩序,就是职责所在,只是在工作方式上,不可过于简单生硬,以免像新闻中一样,导致孩子和书店工作人员之间产生误会。
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书店工作人员有句话值得关注,那就是“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这就引出了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很多人放着图书馆这种天经地义看书的地方不去,而非要去书店“蹭书”看呢?答案就是图书馆的书往往太陈旧,远远跟不上书店的节奏,更跟不上图书市场的节奏。
所以,我们希望新华书店和广大读者都能够在“为看书而看书”还是“为买书而看书”的问题上把握好一个度,不要彼此猜忌,导致误会,但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图书馆的投入和建设,让图书馆的图书尽量跟上书店的节奏,图书市场的节奏,让那些想看书但不想买书的市民读者,能够在图书馆看到最新的书。
广西桂林市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