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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图书馆不能把“熊孩子”拒于门外

    《 中华读书报 》( 2015年12月30日   08 版)

        书香静静流淌的图书馆正遭受嘈杂之苦,尤其是大量“熊孩子”“入侵”。图书随意丢放、胡乱涂画、撕割内页等不文明阅读行为时有发生。厦门市图书馆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但求安静。不过,从目前看来,效果有限。基于此,有人建议引入阅读黑名单制度,拉黑屡教不改者。(11月30日《海西晨报》)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图书馆应当是这样的:选一本自己喜欢的好书,度过一段静谧美好的时光,留下一个专心读书的背影,这一切就如一场正在播放的无声电影。但是,只要有一个“熊孩子”的闯入,这份安静立马会喊“卡”,享受岁月静好的心情也会被瞬间破坏。为此,有人建议设立阅读黑名单制度,可能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

        不过,引入阅读黑名单制度,虽然保障了大人读书的权利,却不免损害孩子求知的权利,这显然与国家大力提倡的“全民阅读”理念相悖——难道只有大人需要阅读,孩子的阅读就不重要吗?知识改变命运,读书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从小就激发起孩子们的读书兴趣也非常重要,而专为人们提供阅读服务的图书馆重要性同样毋庸置疑。图书馆没有任何理由把任何人拒于门外,这里面当然包括孩子,更包括所谓的“熊孩子”。早些年,位于杭州钱江新城的杭州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其中甚至包括乞丐和拾荒者,这在当时引得舆论一片掌声,或许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著名作家博尔赫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公民身份没有三六九等之分,获取知识的权利也不以人的身份贵贱来衡量,被人为贴上“熊孩子”标签的孩子们也有权利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然包括有享受文化知识的获取权利。图书馆是用于公民求知的公益设施、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本来就是向所有人敞开,而不是专为哪个特定群体服务,它只有改进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水平的义务,没有乱用“黑名单”,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权力。

        笔者以为,图书馆在对待“熊孩子”的问题上,不妨多些宽容,多些创新。媒体报道过,广州就有一座玩具图书馆,位于广州图书馆2楼,馆内有玩具400多件,免费对外开放。该馆还曾举办过绘画比赛,孩子们用画笔表达心声,他们希望图书馆在花朵里、彩虹上、苹果中……这对一些地方不无启发意义。我想,只要图书馆能多下点功夫,多出台一些人性化的举措,比如,开辟儿童专区,通过改换墙壁颜色、设立游戏区、讲故事、教家长如何带领孩子养成阅读习惯等,把属于儿童的图书馆空间装扮成孩子们喜欢的样子,这才是真正应当做好的事情。

        河南省内乡县 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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