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追溯,晚清政府开始创制现代法制,很多做法模仿日本,但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法律才逐渐成型。然而,在毛泽东时代,法律被破坏,民法基本上荡然无存,只有到了邓小平时代,严肃的法律系统才逐渐恢复,但他觉得显然还不够,法治还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并上升到宪法的层面。相比之下,美国的问题不是法治太少,而是太多。福山指出,在美国,法律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过多,以致不能有效地实施集体行动,而这源于美国有着根深蒂固的对政府不信任的传统,故而为权力框定了过分细致的规矩。在这个意义上,福山认为,过多的法律限制导致了美国国家能力的下降。此即是美国的政治衰败。福山同意,现在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是法治,而当下法治的完善比民主的推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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