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墓葬中,出土有多种随葬的文字材料,如墓志铭、买地券、告地策、解土疏、镇墓文、柏人书与砖文等。这些墓葬材料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民间信仰、古代民众处理死亡的方式及其生死观念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买地券这一文献材料历来为学界所重视。
对中国古代买地券的研究,首先便是对买地券的辨伪及对券文的整理、校录。仁井田陞、池田温、张传玺、张勋燎等人收集了当时所见的一些买地券,并做了释文、简要考释与辨析;陈柏泉、李裕群、陈进国、汪炜则分别对江西、山西、福建与安徽所出买地券做了初步清理。
在对买地券进行文献资料整理的基础上,学界从买地券的性质、功用、渊源、流变与类型等方面对其展开探究。如罗振玉、方诗铭、李寿冈、吴天颖等人对买地券和镇墓券的关系、汉代买地券是否属于明器、买地券的源头与演变过程、买地券与现世实用土地买卖契约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研究。
此外,买地券作为一种史料,也被广泛用于探析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信仰情况。如仁井田陞、贺昌群、李振宏使用买地券资料讨论土地买卖、占田、地价等问题;王育成、张勋燎、石泰安(RolfA.Stein)等人则从道教与思想史研究的角度利用买地券资料研究中国古代民间信仰、宗教与仪式问题。
在上述的学术史脉络下,鲁西奇《中国古代买地券研究》一书,无论在资料全面搜集、整理还是地券文的考证、分析上,都将已有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该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校录、考释传世与考古发现所见之汉代至清代的买地券388种,其中汉代13种,魏晋南北朝39种,隋唐五代32种,宋辽金元时期243种,明清时期61种。首先,作者详细著录了买地券出土的时间、地点,材质、形状、尺寸,字体、行数、满行字数,前人著录情况等。其次为录文及对买地券文本的辨析,作者所据主要为考古报告所附买地券拓本图影及田野调查所获买地券图影,辅以参考前人释文,最终整理出一份较为全面、准确,可资凭信,便于使用的历代买地券释文文本。
特别是作者对买地券本身的渊源、流变、类型、区域差异等几个方面较前人的研究更为深入:
(1)关于买地券的渊源问题,作者提出了较为独到的看法,特别是细致讨论了告地策、解土疏、镇墓文、柏人书等墓葬文书之间的异同及其意义,为前人所未关注、理清者。本书作者从墓地的面积、土地的价格、卖地人与见证人的身份等方面对东汉买地券均为明器之说进行了补充,并进而推论所谓买地券与镇墓券之间并无本质区别,也不存在甲型买地券向乙型买地券的过渡。通过对汉初告地策的辨析,作者推论认为东汉镇墓文与买地券之源头至少可以上溯至西汉前期墓葬所出之告地策。
(2)买地券与现世实用土地买卖契约的关系问题也是本书较为关注的部分。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作者主要受韩森(Valerie Han⁃sen)关于冥钞的使用早于纸币这一观点的启发,加以对居延与敦煌西北疏勒河流域所出诸种被称为买卖契约的文书的分析,认为买地券的使用可能早于现世土地买卖契约。作者由此提出了推测:关于地下土地所有权的观念,可能早于现世土地所有权观念,可惜作者在本书中并未展开讨论。另外,作者注意到隋唐五代的现世实用田宅买卖契约大部分都是卖契,目的是强调田宅所有权转移的有效性;而买地券的核心是“买”,强调的是亡人通过向地下鬼神购买而获得的对地下土地的所有权。“卖”、“买”之区别决定了买地券与现世实用土地买卖契约的根本不同。这些讨论对认识中国古代土地契约的起源、流变及契约文本样式的演变,亦有重要启发意义。
(3)关于买地券在葬仪中的使用及其意义问题。在中国古代丧葬礼仪中,无论是传统文献还是学术研究,都对丧礼注意较多,而对葬仪关注较少。在对葬仪的研究中,学界的目光也多限于皇室成员、官员,而对民间普遍奉行之葬仪则甚少论及。本书作者根据敦煌诸种写本葬书残卷、《地理新书》、《大汉原陵秘藏经》及《事林广记》等资料,将中国古代民间的葬仪区分为卜葬、下葬、谢墓三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各个步骤做了详细的考察。通过这些考察,作者指出买地券的意义:“它向地下神祇宣告亡人在阳世的生命已经结束,从而正式成为冥世的一份子,并通过‘买地’取得了在阴间的居留权和居住地,而且此种权力受到诸如女青律令之类冥世法律的保护。同时,它还意味着亡人魂灵不得再回到人世间”,“从而将生人与亡魂阻隔开来”。
除了对买地券的整理、考释及对其自身的研究外,作者还围绕买地券所反映的乡里制度的变化、买地券所见之墓葬神煞与民间信仰中的地祇系统及其区域差异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些较有新意的论点。特别是关于唐宋乡里制度变迁及其区域差异的分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若干认识,并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