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以“玩物丧志”自警,然而玩物者未必尽丧志也。梁任公云“善抄书者可以成创作”,善玩物者亦可成大家。自名为“荷兰国笑忘”的汉学家高罗佩,即是这样的“大玩家”。
出生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高罗佩却自幼便有一种东方情结。同为荷兰人的哈佛大学东亚系前主任伊维德教授(WiltL.Idema)曾评价说,如果高罗佩有什么野心的话,那便是成为中国的士大夫。伊维德本人对中国、对汉学的兴趣正是发端于阅读高氏的《狄公案》小说。高氏笔下的狄公睿智通达又不乏生活情趣,堪称士大夫的典范。值得一提的是,在高罗佩亲笔所绘《狄公案》插图中,有一幅是狄公与长臂猿在一起的画面。
与长臂猿有关的猿文化,恰恰是中国士大夫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往士大夫生活的高罗佩,大概也正因此产生了对长臂猿的喜爱之情。高氏晚年前后豢养了数只长臂猿,并将朝夕相处的情谊注入了笔端,写就了他一生中最后一部学术著作——被他称为“爱之作”的《长臂猿考》。
中国的古典诗文中,猿是一个频繁出现的意象,在秋思、羁旅、离别等内容的诗文中尤为多见。传说与史实的交织,使得猿在文人心目中成为了注重亲情、品性高洁的动物,他们更借此抒发心中愤懑抑或感伤之情。高罗佩独具只眼地总结了中国士大夫崇猿理念的渊源,即“性高洁”“重人伦”与“善采气”三点。更为重要的是,他犀利地指出和纠正了中国古人对猿的四大认知误区,即“猿啸哀”“猿连肱涧饮”“猿善猴恶”和“猿通臂”。高罗佩在书中多次提及宋代画家易元吉的猿画杰作,与易元吉一样,高氏对长臂猿习性的熟稔也来自于数年的“零距离”观察。
若非常年与长臂猿耳鬓厮磨,高氏或许也将与离愁满腹的羁旅诗人一般,将猿啸认作哀音;或许也会相信“猴子捞月”这类故事而认为猿可连肱而下,饮于溪中;更或如不少笔记小说作者一样,将猿迅速攫取物体的本事,视作“通臂”的结果。至于对“猿善猴恶”的厘清,则显示了高罗佩从他者角度审视士大夫心理的独特见解。
诚如《长臂猿考》译者施晔教授所言,中国文学传统从唐代开始就极尽“崇猿贬猴”之能事,比如柳宗元写过《憎王孙文》——“王孙”指的就是猴子,李德裕写过《白猿赋》,他们都视猴为恶俗贪婪之辈,而目猿为高雅之士。“猿善猴恶”的主题在高罗佩看来也是误区,盖因动物之间本没有那么大的差别。猿、猴形象在文人审美及重构过程中的分流体现了一种实用主义,即以猿自我标榜,以猴影射政敌。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猿与猴是人性中形而上的文化性及形而下的动物性的投射。人本身就是灵长类动物的一种,尽管处于进化链的最高端,但仍无法完全摆脱动物性。而超越动物性又是精英阶层孜孜以求又难以完全实现的理想,所以,士大夫才会在动物身上找到理想的兑现物和投射物。猿与猴的审美分流正体现了这一潜意识。
高罗佩自取得博士学位之后,就开始循着自己的兴趣,蒐集了诸多与其爱好——如绘画、古琴——相关的材料。对长臂猿,更兼以亲自豢养的经验,厘清了前人习以为常的谜题。他虽非学院派,又无功利心,但这位“善玩者”的问题意识与治学理路,实不逊于象牙塔中人,更可谓别开生面。胡文辉在《现代学林点将录》中对高氏如此总结:“在学院派汉学占据主流的二十世纪,他游离于外,一士翩翩,实代表外交官汉学的末代辉煌。”诚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