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推荐,得以阅读环境史学者梅雪芹教授与其学生共同完成的《直面危机——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十个环境史案例,带我穿越百年,回望欧美日各国在环保领域经历的伤痛、斗争和成就。抚今追昔,不得不说,一切进步都源于认知的改变,而比认知更重要的是行动。
行动的要素,无外乎制度安排、计划制订、责任划分、资金配置、行动落实、监督与调整等,十个案例提供了不同方面的借鉴。阳光下无新事,今日的行动,就是未来的历史。
1879年起,50岁的日本老人田中正造开始投入人生最后的任务,反对足尾铜山的矿毒,带领民众与势力强大的资本家斗争。用了23年的时间,自称“无知”的田中告诉日本和世界,什么是公害,以及如何应对公害。“政府佯装无视企业污染、企业得利肆意污染环境”,这是中国过去30多年屡见不鲜的桥段。如何正视公害,让受害者得到补偿?如何解决公害,依托技术和管理,改变工业生产方式?如何借助与公害的斗争,推动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这些问题,是田中正造等前人留给我们的。
1969年克利夫兰凯霍加河起火,这触目惊心的情景,直接推动了“地球日”和美国环境保护局的设立,《清洁水法》的实施。“向污染宣战”,这振聋发聩的呼吁,1969年克利夫兰市市长卡尔·斯托克斯说过,2014年总理李克强又说过。这场新的战役,虽有名义上的对手,而实质上,与过往的战争一样,依旧是人类内部的较量,且将又一次重塑人类社会的秩序。1973年,带着“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愿望和向国外学习的经验,我国建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和组织机构,然而其后快速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给中国留下了巨量的财富、焦躁的民众,还有伤痕累累的山河。怎么办?2014年,《环境保护法》重新修订,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40年前,我们空有愿望;40年后,我们该有能力将一切带回“本该如此”的轨道。
1895年的纽约,是世界上最大、最富有、也最肮脏的城市,迎来了工程师和军人出身的小乔治·华林担任街道清理局局长,他用3年时间推动垃圾分类,建立了一支身着白衣的清洁工队伍,引入企业参与垃圾处理。在笔者看来,整洁的城市、自豪的清洁工、参与分类的广大民众,是世界一流城市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的尊严和骄傲所在。反观国内,“垃圾分类”挂在嘴上、贴在垃圾桶上已十余年,却从未能使垃圾处理问题得到实质性的改善,问题出在哪里?。
1935年,美国“土壤保护之父”休·贝纳特在国会委员会用一上午无趣的演讲等到了遮天蔽日的尘暴,无需再多言,第74届国会全票通过了《土壤保持法》,成立了水土保持局。这一幕像极了1943年的洛杉矶、1952年的伦敦、2013年的北京……
70亿人的世界,纷纷扰扰,你争我夺;然而,细细思索,人类的一切活动和使命,都不过是为自己和孩子们提供一个美好的当下和明天。
省思百年,直面危机,呼唤全社会的勇气和担当。办法总比困难多。行动,从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