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史素有“正”“野”之分。顾名思义,所谓“正”者,即出自由官方钦定的史官或文人之手,其史作为官方所认可;反之,除此之外的各种出自坊间的史书则一律为“野”。如此这般,那“正”“野”之分野之长短自然也就十分清楚了。由于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作后盾,修“正史”者史料搜集较方便易完整,因而一般视野相对宏阔,但同样又是因其为国家机器利益之所需,遮蔽若干历史真相、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现象在所谓“正史”中并不鲜见,即便不是出于这种中央文献出版社利益的考量,也会因其国家视角而省略掉诸多历史的细节。因此,“正史”之“血统”固然纯正,但又不得不为其所累。所幸的是,“正史”的这些所短在“野史”那里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弥补,没有“血统”之累的他们,可以任凭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道来,使得不少在“正史”中被遮蔽、被省略掉的历史真相和细节得以还原。当然“野史”终究只是个人化的视角与叙述,难免也会出现以偏代全或以一己之好恶来下判断的“野”路子。正是鉴于史书“正野”的这些长短及特征,欲尽可能客观完整地了解某段历史,相对靠得住一点的办法还是“正”的“野”的都读并互照互参为妥。但长期以来因其种种原因所形成了重“正”轻“野”的公众阅读习惯也是不争的事实,毕竟有强大国家机器作支撑,“野”不压“正”不足为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应该对“野史”给予足够的重视。
新近读到的《一个月的战斗》就是一本从一个小小的局部记录解放战争时期红色财经历程的“野史”。准确地说,这虽然只是一部个人回忆录,而“录”下的也仅仅只是作者刘人杰于1946年冬在苏中利丰公司一个月中的真实经历,但由此折射出解放战争时期经济战线艰苦卓绝的那段经历也足以让我们将其作为一部“野史”阅读。
众所周知的是: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并集中五个整编师共十二万兵力,向苏中解放区大举进犯。我华中野战军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同四倍于己的三万余敌人连续作战七次,歼敌五万之众,大获全胜。这就是解放战争时期著名的“苏中七捷”,一般“正史”中是不会不在此浓墨重彩一笔的。但此后,为了贯彻党中央“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战略方针,华中野战军主力于9月北上,只留少数人员在南线坚持,斗争形势日趋严峻,这些在“正史”中就很难觅见踪迹了,刘人杰的这部《一个月的战斗》其笔墨正好尽管触及到这段,虽然只是开启了一扇小小的窗口,但在某种意义上却弥补了“正史”的空白,这就是“野史”的价值。
《一个月的战斗》就是以这个时期的苏中解放区为背景,作品中那群战斗在经济战线的特殊革命者隶属于利丰公司。作品告诉我们:所谓利丰公司还是在抗战时期为了粉碎日伪和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封锁,我党在全国建立起的一批特殊组织,被人们称为战争年代的“敌后经济战线”。在苏中地区,这种经济战线主要以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为主。其中,公营商业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由根据地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创建,一部分由机关、部队、学校投资创建。后随着形势的发展,由机关、部队、学校投资创建的这部分逐步移交给了各根据地人民政府经营。利丰公司,就是在各辖县公营贸易公司(商店)基础上成立的这样一个特殊的组织,专门负责“三搞”工作:搞钱,搞粮,搞物资。它们对于促进根据地经济建设,打破敌人经济封锁,维护解放区金融秩序,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作品中所附的《中共华中分局关于动员全党全军全民财力渡过财政难关坚持华中斗争的紧急决定(1946年12月14日)》,我们见到了这样一些条款:“一、全党全军财力总动员;二、发动群众献金运动;三、进行物资清查;四、核实人数,杜绝浮报现象;五、厉行节约,加紧生产,减低开支;六、严格执行预决策制度;七、限制民夫使用,节省人力物力开支;八、开展反贪污浪费斗争”。凡此种种,在众多有关解放战争的史书中几乎都不曾涉及,因此,刘人杰这部小小的“野史”就不仅仅填补了某些空白,更在于为读者完整地了解那段历史弥补了一段重要的逻辑链:即我党我军在那场艰苦卓绝战争中的后勤保障体系。这就是“野史”的力量,所谓“以小见大”、“野史不可小看”的道理正在于此。
《一个月的战斗》其意义自然还不仅限于这种历史的“补缺”。出现在作品中的利丰公司员工并不多,有名有姓的不外乎陈浩、方振声、韦方、沈思义、徐媛、张正、顾诚和张牧这么几位。透过作者质朴的叙述,我们能够强烈地感受到这些员工坚定的精神信仰、执著的理想追求和认真的工作作风。由此我们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解放战争双方力量的对比本来是严重失衡的,处于极大弱势的共产党和解放军凭什么赢得了这场战争?看看《一个月的战斗》中那些置身于这场战争中的“小人物”,答案已再清楚不过了。由此再看看现实生活中出现在我们身边、进入我们视野的种种“怪现状”,无论是来自官场还是出自民间,莫不是失之于信仰的缺失、理想的迷茫和作风的涣散。以史鉴今,这或许是我们在阅读《一个月的战斗》时的一个意外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