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8日“路遥文学奖”的开评,对于该奖项的争议再次被翻起。日前,路遥女儿路茗茗通过北京一律师事务所向该奖项发起人发去律师函,要求即刻停止“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及后续行为,并向公众澄清、向委托人道歉。而对方则称:“路遥文学精神是公共文化遗产,我们还是会把奖项办下去。”(据1月12日《西安晚报》)
“路遥文学奖”的争议始于2013年1月,当时此奖刚启动,路茗茗即回应称“不同意设立。”一年过去,“路遥文学奖”仍在争议中开评,为何?一方执意要弘扬路遥的文学奉献精神,“路遥文学是公共文化遗产”,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继承和弘扬;一方反对他人借用其父名义设立所谓奖项、诱使喜爱路遥及其文学的社会人士捐款捐物。
笔者赞同路茗茗的理性拒绝。虽然发起者当初设想,“路遥文学奖”为纯文学公益性质,但是又能拿什么来保证其纯洁性?路遥曾经说过:“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是默默无闻的,喧哗不止的永远是自视清高的一群。”一生都在践行平凡的路遥假如仍活在世上,恐怕也不会同意设立一个喧哗不止的“路遥文学奖”吧?路茗茗在“路遥文学奖”面前表现出的理性拒绝,是对逝者的尊重,是对声誉的珍视,是对名利的淡泊,十分可敬。
说实话,我们从来就不缺少文学奖,除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冯牧文学奖、姚雪垠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规格较高、声誉很好的全国性大奖外,其他各类层次的文学奖多不胜举,你方唱罢我登场。有网友因此戏言,可合并成一个规模十分庞大的“文学奖托拉斯”了。再让“路遥文学奖”来凑这个热闹,确实会违背淡泊名利、终生与贫穷为伴的路遥的意愿。要知道,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一直刻意远离鲜花和掌声。
何况现在,有的文学奖为评奖而评奖,有的违规设奖乱收费用,有的评的不是作品而是人……频频曝光的“内幕”,让一些奖项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大打折扣,甚至滋生出沽名钓誉等腐败现象,成为少数作家和批评家的自娱自乐,或沦为文坛内“轮流坐庄”的圈子游戏。这显然已背离评奖本意,甚至可说是亵渎了真正含金量高的作品,严重伤害了文学创作的繁荣。“路遥文学奖”又如何独善其身,拯救日益浮躁的文学圈?路遥女儿拒设“路遥文学奖”,可能正是基于这样的清醒认识。
事实上,作家应“但行创作,莫问收获”,而文学奖也不在多,而在于是否具有公信力。改革开放初期,文学创作空前活跃,文学奖也由少到多,那时信息相对匮乏,传递方式单一,因而某部作品得了何奖足以轰动全国;而今资讯发达,人们的视野宽广、文化多元,靠一部作品甚至一首小诗闻名全国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越来越多的文学奖的价值也随之衰退。现在是让文学奖瘦身的时候了,此时再设什么文学奖,并不是适应时代之举,只是徒增一道小圈子的“盛宴”而已。
至于真想纪念路遥,应该“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路遥语)。
成都武侯区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