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社专门拟定《译林社学术著作翻译注意事项》,根据翻译类学术著作的特殊情况,从各方面做详细规定
随着市场经济和体制改革浪潮的席卷,学术评估机制以及出版社的功能产生了重大变化,各种新的问题扑面而来。反映在学术图书的出版上,则学术著作的品种和码洋增长了,投身于学术著作出版的出版社增加了,但事实上真正优秀的、高质量的精品之作并不多,整个学术出版呈现出一种虚假的“繁荣”之态。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国学术著作的出版质量,原新闻出版总署于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在学术著作的内容把关,选题论证,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技术规范以及编校人员的资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那么,翻译类学术著作该如何规范呢?
20世纪90年代,以外国文学起家的译林社经过深思熟虑,考虑到无论从编辑力量、版权业务还是经济实力来说,都具备了进入人文社科类图书出版领域的条件,于是从1996年开始,启动了由知名学者刘东主编的“人文与社会译丛”这个学术引进出版项目。这套译丛自1999年底正式面世以来,刘东主编和彭刚副主编在确定选题、物色译者、组织译稿审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得这套译丛上市没多久就凭着精良的选目和可靠的译文赢得国内学界的普遍赞誉。
在此过程中,为全力以赴地做好学术精品出版,译林社于2006年组建一支具有文史哲、英法德专业知识背景的编辑队伍,成立了人文社科图书事业部,同时再接再厉,又开辟了几个学术新书系。如“西方政治思想译丛”(李强主编)、“法政科学丛书”(张千帆主编)、“名家文学讲坛”(周宪主编)、“译林人文精选”等,均得到了读者的肯定。而且,早在人文社科图书事业部成立之时,译林社就专门拟定了《译林社学术著作翻译注意事项》,根据翻译类学术著作的特殊情况,从各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概括来说,和原创类学术图书相比,翻译类学术图书的出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翻译类学术图书一般已经过国外出版社和图书市场的第一轮检验,我国出版社又往往会请该领域专家学者对该选题进行筛选把关,凡是能出书的,学术质量普遍较高,但由于翻译难度较大,能胜任的译者难觅,容易在译本质量上出问题。2. 众所周知,国内的学术专著出版一般都是有补贴的,因此出版社存在着为追求“短平快”项目而放低门槛的弊端,而翻译类学术图书除非去申请出版领域的重点项目补助,或寻求国外机构的资金扶持(通常都极难获得),不仅无法从高校获得补贴,还要向国外出版社或作者付版税,运作成本和难度都比原创图书高出很多,但经济回报甚微,甚至需要倒贴人力物力财力,可以说,凡是全心全意投入其中的出版社,基本上都是出于一种历史责任感和文化担当来从事这份事业的。3.原创类学术图书的著作规范标准不一,翻开一本学术专著,里面没有索引、边码、参考文献,或注释、引文格式不统一的情况是家常便饭;而国外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绝大多数学术著作中的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都做得极为细致严谨,而且文中鲜见错别字、错误标点等硬伤,这既为我们的学术出版提供了很好的榜样,同时也给学术著作的翻译引进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这些特殊性,译林社在这些年学术图书引进出版的进程中,在不断的摸索中取得了运作翻译类学术著作的一些经验和心得,总结起来,要做到四大尊重:
一、尊重作者。在运作原创类学术著作时,由于作者提交给出版社一般还是初稿,需要编辑在编稿过程中和作者一起就书中的各个方面继续协商,出版社在其中会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而引进的学术著作已经在国外正式出版,其书名、体例、文本内容等均已确定,我们不管是在翻译还是编校过程中,更多的是需要服从和尊重:首先,服从原书作者的旨意,译文以便于中文读者理解为最高宗旨,以“信”和“达”为基本追求,在确保信、达的基础上,方可求“雅”;其次,不应为了噱头和卖点而擅自改书名等,以尊重学术著作的严肃性;再次,可以充分利用作者访华的机会,在相关领域和高校、书店等地做好各种学术推广活动,如今年上半年译林社利用《学做工》作者保罗·威利斯来中国访问的机会,赶在他访华之前出了书,并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工作,使得这本学术书在首印后三个月内就实现了加印。
二、尊重专家。在引进出版学术图书时,需要有极为专业的选题眼光,物色专业领域外语出色、文笔流畅的译者,在这个过程中,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译林社在策划引进学术书系时,始终把主编人选的落实工作放在首位,邀请国内在该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来担任主编,对进入译丛的选题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学术水平、创新成果、出版价值等进行认真评估,以保证在选目和内容上的权威性;对译者的人选进行认真挑选,以保证图书的翻译质量;如果是难度系数大以及列入重点出版项目的图书,还会组织该领域的专家学者做好译稿的审校工作,以确保提供可信的译本。
三、尊重译者。译者优秀与否决定了一本翻译类学术著作的质量和成败,因此对译者人选的把关至关重要。译林社不仅在主编的帮助下积累了一个较为充足的译者资源库,同时还坚持对新译者实行严格的试译制度,来从源头上遏制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译者交稿后,责任编辑会和译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在编校过程中遇到疑问都会和译者及时交流,对学术著作中的学术信息进行必要的查证、核实,而不会擅自修改译者对关键词的译法等,如果译者有需求,也会将改后的校样送呈译者过目。这既是对译者辛勤劳动的一种尊重,也能在编辑加工时进一步确保质量。
四、尊重文本。《规范》中指出,“学术译著应尊重原作者研究成果,力求准确完整,不应随意删改原著的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内容”。这一点在译林社的学术出版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仅如此,凡是有索引的著作,译林社的做法是都会在中译本中注明边码,便于读者更好地利用索引检索关键词。《译林社学术著作翻译注意事项》也从数字用法、专有名词、标点符号、图表、参考文献和索引、注释等各个方面对译著规范进行了严格规定。
虽然译林社走上学术翻译出版之路不过短短十几年,但也经历了不少风雨,面临着一些困境。总体来说,主要是两大困境:一是优秀译者太难觅:由于国内出版界稿费标准低,而译者的稿费纳税率高,再加上译著一般都不纳入高校的职称评定机制,导致优秀的翻译人才普遍不愿意接手学术著作翻译这个低薪又棘手的工作;二是出书周期太漫长:虽然翻译类学术著作的操作有诸多特殊性和较大困难度,但出版社在购入图书版权时,很少能享受特殊对待,一般也还是五年合同期限,十八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出书期限,而为了保证质量,往往很难在这个时间期限内出书,由此会导致因超期而被罚款、出版社名誉受损,甚至因无法履行首次合同而续签,导致出书成本持续走高等问题。
在此,大力呼吁国家对于学术图书的翻译引进应该有政策导向,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如在提高翻译稿酬的同时降低税率,督促高校将翻译成果纳入教师的考核体系,鼓励学界在发表原创成果的同时激励学术成果的翻译和交流,等等。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通中西方学术语境的阻隔,以国外先进的思想、文化成果丰富自己的视野,使我们具备与西方学界在同一层面上对话的能力。(本文作者为译林出版社人文社科图书事业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