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而言,只有选择,没有不选择。即便不能选择生,我们还可以选择死。倘若不能选择服从,我们尚可以选择反抗。在这一意义上说,人又必然是自由的。人必须是自由的。纵然身体是不自由的,我们的精神还可以是自由的。
这让我想起了威廉·斯泰伦的小说《苏菲的选择》。在纳粹的集中营里,作为母亲的苏菲面临着一个残酷的选择,而这还是纳粹军官看在她不是犹太人的面子上,所赏赐予她的一项“特权”。一双儿女,她只能从中选择一个活下来,另一个则要即刻送往焚尸炉。苏菲无法做出选择,她本能的选择就是不选择,但是,这便等于她选择了纳粹军官的选择,即将两个孩子都送往焚尸炉。万箭穿心的危急时刻,苏菲还是做出了选择,她选择了让儿子活下来,而眼睁睁望着幼小的女儿走向死亡。
苏菲对于这次痛苦的选择一直讳莫如深,她没有向我们说明何以要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不能不徒劳地去猜想苏菲当时的心理动机。对于中国人的习惯性思维来说,苏菲的这种选择很好理解。但对于苏菲本人而言,这样的选择一定有着别一番深层含义。我曾想,这和苏菲的性别有关吗?她让女儿去死,实际上表达的只不过是一种自我牺牲精神的象征。抑或,儿子毕竟更大一些,也更强壮一些,较于女儿更有可能在那个邪恶的世界里成活下去。但,我又实在不太倾向于这后一种经济学模式的算计。
我还想过,假如自己就处在苏菲的那个境地里,又该如何做出选择呢?我只能想到两个结果。要么不做选择,也就是让两个孩子相伴着一起走向焚尸炉;要么让女儿留下来,因为她是那么的弱小,她更需要我的关爱。此刻,我根本无法去理会斯巴达克人的生存法则。那么,这又与我作为父亲的性别有关吗?我真的有些说不清楚了。然而,不论何种结果,我所能够清楚的是,我的痛苦和苏菲的痛苦没有任何差别。至于第一种选择,我是选择了自己的死亡;至于第二种选择,我等于选择了痛苦的生存,而这远比前者更令我被动。
后来,我又曾在想,苏菲没有选择把女儿留下来,是否恰恰也和我一样是基于某种深切的爱呢?她知道,要把女儿留在这个世上,那便意味着要让她那不堪一击的身心继续去承受更加严酷的蹂躏。事实上,身为女性的苏菲始终就在承受着这种唯有女性才能深刻体认到的痛苦啊。俨然,面对着这无从选择的选择,我们还是拥有着不止一种的选择。并且,每一种选择行为的表象之下竟然还隐含着多重意义的选择。这就是我们残酷的人生,它让我们自由着我们的不自由。
所以,不要逃避,还是去做出选择吧。因为,所谓自由就是承当。苏菲用生命演绎着选择和自由的真理。在逃离集中营之后,她和内森走到了一起。这个男人让她感受到了久违的拯救力量,每一个集中营的亲历者,对于拯救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感受。可惜,内森却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他献给苏菲的爱只能是苦涩的,甚至是致命的。于是,苏菲再一次得到了深爱着她的丁哥的拯救。他带她离开了内森。可是,苏菲仅是稍稍平复了一下受伤的身心,便又匆忙回到了病情发作的内森那里。这是她的又一次选择,她明白前面等待着她和内森的将是什么。死亡。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别无选择了吗?当然不是,但苏菲只愿选择和内森相拥着死去。用死亡来引领死亡,这就是苏菲能够拯救内森的有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