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的记忆中,最深刻的,是饥与寒。正经的粮食,只有玉米和小米。小米充作细粮放在年节,平时就吃玉米。玉米吃净了,瓜菜代之,瓜菜净了,就是野菜和树叶。吃得肚皮薄得跟纸一样,能看到青绿的肠子在蠕动。那时的天气显得格外的冷,北风一吹,人就只能窝在炕洞旁边,靠炉火暖身。其实也不是因为衣薄,身上也穿着厚厚的棉衣,因为棉衣里没有贴身的衣服,风会钻隙而入,撕扯皮肉。人穷无余银,贴身衣服属奢侈之物,孩子大人不忍造次。整个冬天除了一身老棉衣外,绝无替换衣裳,虱子就生得繁盛。叮咬难耐,扪虱不迭,就索性脱下来,在炉火之上抖落,火烧群虱,一片锐响。到了十四岁那年,才吃上了一顿白米饭。是学校的老师所剩,报纸包了,让我回家喂鸡豕。走到中途,经不住馊米饭的奇香,一边走一边大团大团地吞咽,事后肚痢,拉得人都虚脱了,昏睡了两天两夜。所以刘恒说,狗日的粮食!所以莫言说,透明的红萝卜。饥寒交迫,人思改变,想脱离苦境,所以海子说,在远处我最虔诚。他之所说的虔诚,并不是远大的向往,是要到饱暖之乡去。穷人子女,要实现这卑微的意图,只有苦读,靠科考的递进。那时我拼命用功,常听鸡唱三遍,终于就考上了一所农业院校的蔬菜专业,吃上了大米白面。记得第一次吃细粮,我用筷子穿了五个馒头,就着五头大蒜,一气享尽,导致两天两夜便秘,嗝息不止。所以,最初的阅读,是为了改变身份。看看中国文坛,很多有出息的作家,都是饥寒催生的。
院校毕业之后,当了蔬菜技术员。那时很珍惜命运之赐,背着小黑板到田间地头,指导菜农把菜种好。其间,理论与实践相得益彰,论文不断发表,险些当上一个被菜农爱戴的蔬菜专家。然而农村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楼房林立,萝卜白菜不再有立身之地,我也不再有用武之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遂生烦闷。烦之余,就大批量地阅读文学书籍。一如河床饱满自然要溢,过量的阅读,自然也会有“溢”的感觉,那就是不自觉地写。随意涂抹的文字,居然也被报刊不弃,屡屡发表。好像绝处逢生,心中喜悦,就持续地读下去。这时的阅读,已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
文章发表多了,自然有了作家的名号,内心有了充盈的感觉,意气风发,唇红齿白。但到了后来,就虚空了。因为写的都是农村物事,常被文坛之上的现代、先锋人士所讥讽、小觑,认为没有文化含量,土。激愤之下,启动了一个“名著重读”的阅读工程,以期“在乡土上嫁接文化”,成为饱学之士,也让笔底文字典雅蕴籍,有超拔之象。一如云聚沉了就下雨,潜心的阅读,自然就迭生感触,怕时过境迁,失于忘却,就随手记录下来。这不刻意的举动,居然就诞生了一篇篇的书话,一经发表,喜读者众,就有了写下去的动力。假以时日,居然出版了近十部书话集,竟有评论家认为是开创了一种新书话文体,被文坛倚重了。腹有诗书之后,我的散文和小说,就有了文化的底蕴,屡屡获奖,屡屡被选载,文坛上的白眼就少见了,而且名字之前也被附以“著名”二字。所以,这时的阅读,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价值实现问题,而是文学品质的自我提升。
到了近些年,反省自己的创作,不禁发现,虽然长篇小说已出版八部之多,散文集和评论集也有了二十来部,也浪得了著名散文家、小说家、评论家的称号,但在文本上,还没有确立自己的“符号”价值。究其缘由,是率性而写,而没有自己专门的命题。其实我最具优势的,还是我的乡土经验,而我太在意别人的评价,而没有在最熟悉的资源上深入、系统地挖掘。症结找到之后,我确立了自己的写作主题,即乡村哲学、大地道德。为了更好地呈现和阐释这一主题,我开始了有选择的阅读。包括鲁迅的乡土文字,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梭罗的《瓦尔登湖》,李奥帕德的《沙郡年纪》,列纳尔的《胡萝卜须》,德富芦花的《自然与人生》,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纪德的《地粮》,怀特的《人树》,诺里斯的“小麦三部曲”,胡安·鲁尔福德《平原烈火》,埃林·彼林的《土地》、《未收的麦田》等等。这些出于寻找坐标和借鉴的阅读,使我进入了豁然的境界,去年,我的散文集《故乡永在》甫一出版,就好评如潮,作家宁肯甚至说,“凸凹是中国乡村哲学和大地道德的代言人。”可以说,这时的阅读,已不仅仅是精神提升了,而是让我进入了天地境界。
由我的经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阅读,是从生存改善、价值实现、精神提升到感悟天地依次递进的,这与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相类同。所以说,读书的获益,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在时间深处,书香不灭,且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