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卫是用“心”在读书,是将生命融入学问,化作人生的种种感悟。
我有一个阅读习惯,就是对于那些和书有关的书格外地感兴趣,几乎是见一本买一本。我将这样的书称为“书之书”。儿童文学作家孙卫卫最近出版的《喜欢书》一书就是这样一本写书的书。
《喜欢书》是一本“日记书”,日记是心灵的史诗。《喜欢书》记录了孙卫卫近年来买书、购书、淘书、访书、理书、搬书、捡书、想书、梦书、读书以及与书有关的一切生活。我舍不得一次读完,每次读一点,啧啧有味,绕梁三日,感觉是享受了一场“精神的盛宴”。
孙卫卫是一个真正的爱书人。他几乎是天天买书、天天读书。他是每到一地,必逛书店,而一旦进了书店就很少空手而归,常常是恨不能买尽天下好书。卫卫爱书爱到什么程度呢?别人丢在楼道、电梯口的书刊他捡起来,如获至宝。不仅如此,他甚至连做梦都会梦到挑书。爱书爱到这种程度那就不仅是爱,而是“痴”了。但是孙卫卫与通常意义上讲的“书痴”还不一样,他爱书不单纯是一种喜欢,而且还达到了一种境界。书痴通常是“守书奴”,而卫卫却肯将自己的爱书与人分享。朋友到他家做客,他为每人都准备了书。卫卫在书中这样写道:“其实,对于书的喜欢,对于书的占有,也只是暂存在我这里而已。这些身外之物几十年之后不可能跟我走。”“书要流动起来,别人的流到我这里,我的流到别人那里,跟水一样,流起来,就活了。”爱而能舍是真爱,难得卫卫有这样的觉悟和境界。
孙卫卫是搞儿童文学的,他笔下总有一种“童心”,这就使得《喜欢书》一书不仅读起来轻松有趣,而且颇能见出性情。“下一次去南京,我想用两三天时间,把南京的主要书店,包括隐藏在街道里的有特色的小书店都逛一遍。我不坐出租车,还像上学时那样,骑一辆自行车,见到书店,就随时停下来,遇到要收存车费的,就给她一毛钱。进到书店,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我家里有好多玩具。比如每天陪我睡觉的是一只刺猬,我们也叫它老鼠。我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也有它的想法,只是不说出来而已。桌子、板凳、电脑、门窗都有它们各自的心思,我听不到他们说话,但是我把它们当朋友看。”读这样的文字,常常能让人感到一种甜蜜。卫卫的文字常勾起我的回忆,引起我的共鸣。我羡慕卫卫身居北京,有那么多地方可以淘到好书,西安如今是没有这样的地方了。
孙卫卫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古人言:藏书不难,能读为难;读书不难,能用为难。卫卫不仅爱书而且读书。卫卫读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浏览”,他是用“心”在读书,是感知、是体验、是将生命融入学问,化作人生的种种感悟。卫卫平时过的是机关生活,那么忙,却还能静下心来读书,真不容易。卫卫在书中写道:“生活还是安静一点好。”这话可视为他人生的宣言,对于卫卫而言,读书不仅是学习,也是生活,更是静心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