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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2年06月27日 星期三

    对话录

    在自信和存疑中前行

    ——周克希谈文学翻译

    《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06月27日   07 版)
    周克希
    《周克希译文集》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周克希,翻译家、上海译文出版社编审。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数学系,入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任教,并曾赴法国巴黎高师进修黎曼几何。回国后开始在教学之余翻译数学与文学作品。终因热爱翻译而改行。《周克希译文集》由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已出第一辑含《包法利夫人》、《侠盗亚森·罗平》、《不朽者》、《古老的法兰西》四种,接下来将分别出版《小王子》、《基督山伯爵》、《三剑客》、《格勒尼埃中短篇集》、《幽灵的生活》、《王家大道》,以及《追寻逝去的时光》中的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第五卷《女囚》,及随笔集《译边草》。

        刘绪源,作家、评论家、文汇报高级记者。 

        感觉是第一位的东西

        刘:就像作家不能凭空创作,需要体验生活一样,搞翻译,也是先要感受和把握原作吧?这种把握,其实有译者施展才华的空间,不同的译者不可能把握得完全一样。我记得周先生有一次说过,翻译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其实是要“猜”的。

        周:对这个“猜”字,需要从头道来了。翻译和读书,都要靠感觉。感觉是第一位的东西。什么是感觉?席勒说:开始是情绪的幻影,而后是音乐的倾向(disposition),然后是诗的意象。这谈的是诗的感觉。罗丹说,感觉的过程就是去除没用的泥巴的过程。这是雕塑家的感觉。对译者而言,感觉就是找出文字背后的东西的过程。不敢说“还原作者感觉的过程”,但应尽可能去感觉作者曾经感觉到的东西(还是傅雷的那句话:假定作者是中国人,他会怎样说、怎样写)。有时靠的是一种直觉,这时不妨说,“猜”也是一种寻觅感觉的手段,但那是“最后的一招”(习武之人所谓积平生之学的险招)。

        感觉是来之不易的。感觉意味着身心的投入。要能到达“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地,第一须有一番“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努力,第二须是在“灯火阑珊处”,而不是在觥筹交错、灯火通明的热闹场所。

        感觉有时是一种积淀。不同的人可以有很不一样的感觉,原因就在于此。余光中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台湾声乐家席慕德请计程车司机调低音量,司机问:“你不喜欢音乐吗?”席只能回答:“是啊,我不喜欢音乐。”两人对“音乐”的感觉可以如此不同。荒诞派剧作《等待戈多》在北京首演时,恶评如潮。后来去一所监狱演出,所有的犯人看了都哭了。导演邵泽辉说:“这是当时真正能体会这部荒诞剧的观众。”

        感觉有时是受启发而萌生的。我翻译的普鲁斯特《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出版后,北京读者李鸿飞先生来信指出一个理解上的问题。那是在第一部“贡布雷”中,主人公待在“那个闻得到鸢尾花香的小房间里”的一段写得很晦涩的文字。来信提醒、帮助我捉摸到了其中青春萌动的感觉。修改后的译文仍保留了表面的晦涩,但先前挡在文字跟前的障碍,现在撤除了。作者不愿明说的东西,读者应该可以从译文咂摸出是怎么回事了。

        我总是在不断地想和改

        周:就我而言,翻译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存疑。感觉往往不是一下子能够到位。存疑与自信我觉得是一对需要处理好的矛盾,既要自信又要善于存疑。

        自信是什么呢?自信就是要有“藏名一时,尚友千古”这样一种定力。人要有自信,不能妄自菲薄。人们常说当年翻译如何如何好,看看傅雷的信,就可以知道,众多译家在那时是被他说得一无是处的。傅雷在写给宋淇的信中写道:“昨日收到董秋斯从英译本(摩德本)译的《战争与和平》,译序大吹一阵(小家子气!),内容一塌糊涂,几乎每行都别扭。董对煦良常常批评罗稷南、蒋天佐,而他自己的东西亦是一丘之貉。想不到中国翻译成绩还比不上创作!大概弄翻译的,十分之九根本在气质上是不能弄文艺的。”我这里不是要讲某人译得怎么不好,而是说在我们想象中的黄金时代,傅雷是怎么看翻译的,这么一想的话,我们就应该有些底气,有些自信,因为时代毕竟在前进。但自信的同时还要不断存疑,要瞻前顾后、左思右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我们此刻所在的上海图书馆,门口的大型雕塑铭牌上刻着The large Thinker,这个英文名称似可置疑。罗丹的《思想者》,法文是Le Penseur,英文通常译作The Thinker。雕塑有“小样”之说,而运至上图的是大件雕塑,从铭牌上的文字看,“the large Thinker”似乎是一个句子中的几个词(有上下文,看上去好像是从一封信中摘取的),会不会是“这尊大件的《思想者》”(意即不是“小样”)呢?

        存疑,还是个不以出书为终点的过程。修订旧译旧著,正建立在不断置疑、存疑的基础上。拙译文集的修订,就是这样的过程。《包法利夫人》、《小王子》等作了修改,《基督山伯爵》、《幽灵的生活》过去是与人合译的,这次都是重译半本、修改半本。《译边草》删去不少内容,也增添了一些内容。

        我举个《小王子》里的例子吧。里面有只狐狸希望小王子apprivoiser它。一开始我觉得,若译“驯养”,好像跟全书明白如话的翻译基调有点“隔”,所以就译成“跟……处熟”,后来又改译“跟……要好”。最后,问了母语是法文的朋友,又问了年龄跟小王子差不多的小朋友,终于决定仍译成“驯养”。一次讲座上有读者问,这么改来改去,我们买了前面一版的,怎么办呢?我真的觉得很抱歉。作为译者,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出了书就撇开不管了,另一种是继续存疑,不断修改。我总是在不断地想和改。于是之在告别演出《茶馆》落幕后,对观众说:谢谢观众的宽容。我也想对读者说:我要谢谢读者的谅解和宽容。

        刘:《小王子》中的“驯养”,是一种复杂用语,是一种借用,一种反讽。可见译者要了解原作的细微处,包括它拐了弯的话,包括它拐了几个弯的话,这非常难。但不能把原来拐弯的话都拉直了,曲径变成了直径,那就不“通幽”了,只通光明大道,就没味了。《小王子》是童话,狐狸是动物,它愿意与人交往,就会借用狗的模式,所以,“驯养”是动物语言,是物语(鸟言兽语)。这有童趣,也有童话特点。但同时,这又是指的爱情,是暗指,如明说“相好”、“相处”,就显得无味。爱情还有它的深层秘密,那就是相爱的双方都会放弃尊严,放弃个人的一切为对方着想,把什么都献给共同的爱。爱就是没有保留,这不同于友谊。所以,借用动物语言称为“驯养”,又有其传神之处。对这个特殊用语,儿童和成人,会各取所需,各得其妙,都能“悠然心会”。所以我说,从三岁到八十岁都能读的作品才是最好的儿童文学——它也是最好的文学。

        文采与“信达雅”

        刘:周先生的翻译非常有文采,能谈谈对文采的看法吗?

        周:这里要强调一点,所谓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不是越华丽越有文采。文采,首先是准确,准确产生美。我是学数学出身,特别欣赏英国数学家G.H.Hardy说的那句话:“美是首要的检验标准,丑的数学是没有安身立命之地的。”而数学中的美,就是准确的升华。

        当然,对于翻译来说,就要把原作者的文采,透过译者传递给读者。按照这一逻辑,译者最好的状态应该像一块玻璃,读者可以透过玻璃看到原作、看到作者。这实际上很难做到,或者说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不同的翻译作品总会有译者的痕迹。我年轻时喜欢傅雷、王科一,一方面我喜欢他们的翻译对象,喜欢巴尔扎克、罗曼·罗兰,喜欢简·奥斯丁;但另一方面也是喜欢傅雷,喜欢王科一,他们的文风多多少少对我有影响。如果问我在翻译中所追求的境界是什么,我想就是尽量把个人的痕迹减弱一些。所以我常常说,译者一般总得是“性格演员”(假想自己就是作者或作品中人物),而不能老是“本色出演”。

        刘:任溶溶先生说得很有趣,他认为“信达雅”不存在,其实只要一个“信”字就够了,如果原作达,那么我也达,原作雅,那么我也雅,原作不达不雅,我译得雅了,那还有什么“信”可言?

        周:我比较同意任溶溶先生的说法。对译者来说,文采不是译者添加上去的,译文的文采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你对原作有了透彻理解,文采就有了一半。

        刘:这里还有个问题,就是在接近原作的过程中,光靠外语还不行。比如翻普鲁斯特,你就应该是普鲁斯特的研究者。我遇到过一个英语很好的译者,在口译一篇关于泰戈尔和徐志摩的发言时,老是说到“月牙儿学校”一词,我觉得陌生而怪异,转念一想,原来是“新月社”!可见,他缺乏这方面的研究。  

        周:你讲的这一点,让我非常惭愧。我觉得,我对翻译的作品没有什么特别的研究。  但要译大师的作品,即便不刻意研究,也得用心去贴近原作,去体会它们究竟好在哪里。若有机会得到文艺评论家的指点,则是译者有幸了。因此,今天我非常希望能够听到你对普鲁斯特的分析。

        普鲁斯特与“时间”

        刘:你对普鲁斯特其实是有研究的,这不仅从译文中,从第一卷的序言里也可以看出来。而我作为一个读者,最多只能谈点感受,或“猜想”。

        我想简单讲一下普鲁斯特这部长篇在人类思想史和文学史上的地位。你在第一卷的序里已经说到,作者受同时代的法国大哲学家柏格森影响极深。柏格森的代表作之一是《时间与自由意志》,这是英译本与中译本的书名,法文原著为《论意识的直接材料》,但核心概念确实就是“时间”(事实上英译本正是在柏格森本人指导下完成的)。柏格森把时间分为两种,一是科学使用的以钟表度量的时间,叫“空间化的时间”;二是通过直觉体验到的时间,也叫“绵延”——这是他独创的概念。他认为绵延是唯一的实在,科学的时间只是人类的幻觉。与绵延有关的就是人的记忆了,记忆也被他分为两种:通过思维强制运行的叫“习惯记忆”,学习背诵等都包括在内;另一种叫“真正记忆”,那才属于精神活动,它是通过各种形象把人的经验保存下来的,它是自然浮现的而不是靠人力、靠理性牵制的记忆。只要对照一下普鲁斯特的长篇,就能看到,他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写作的,他笔下的场景都是自然浮现的,记忆滚滚而来,悄然而去,决不勉强控制。在第一卷里,甚至他关于记忆的不少议论,也和柏格森《时间与自由意志》中的话相重合。比他们两人稍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哲学家,就是德国的海德格尔,他最重要的书是《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也是强调时间而排斥空间的,这一点上和柏格森十分相似。柏格森的哲学在上世纪初红极一时;普鲁斯特去世是1922年,这时他的长篇已经举世皆知了;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面世是1927年,正是这一年柏格森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在海德格尔影响越来越大之后,柏格森的哲学渐渐被冷落。海德格尔确实高明,无论在对既往哲学史的研究和扬弃上,还是在对新理论的充满说服力的论证上(他继承的现象学方法使他更显雄辩),都为柏格森所难以企及。但这三个很不相同的人,都紧紧抓住“时间”这一核心概念,这就很发人深思。看来,他们是抓住了上世纪初西方世界(主要是欧洲大陆)的一种时代精神。

        周:你这样一说,我倒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普鲁斯特这部小说的书名。我们知道,过去的中译本,书名是《追忆似水年华》,很美,且字字有出处(李商隐句“此情可待成追忆”,《牡丹亭》句“似水流年,如花美眷”),但我总感觉不够准确。普鲁斯特在去世前见到英译本书名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出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且首字母与法文原书名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的首字母一样),唯美堪比上述中文译名,精巧则似更胜一筹。这在翻译上真可以说是“绝配”了,但普鲁斯特非常不满意,他写信给加利玛(即加利玛出版社的创办人)说:“这下子,书名全给毁了。”1980年代新推出的英译本,舍弃了这个“看上去很美”的书名,用了一个更贴近法文书名的译名In Search of Lost Time。拙译书名《追寻逝去的时光》,也是割爱(舍弃清词丽句之美)而得。为什么普鲁斯特那么不满意呢?很可能,就像你所说的,在他心目中,像柏格森和海德格尔一样,有一个最为核心的“时间”概念,译得那么华丽,却把时间概念取代掉,模糊掉了,这是他不能忍受的。

        刘:那么我们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在那个时代,他们会这样抓住“时间”不放?读过海德格尔的书就清楚了,那其实是对个体、对生命的重视,是把个体生命放到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个人的经验、经历和记忆,那是只有“绵延”,只有“时间”,才能串起来的;一扩展到“空间”上,就又是社会、他人、物质、理性等等了。个人主义在西方有悠久的传统,但只有到那时,才上升到这样一个空前的高度。海德格尔认为只有在走向死亡的个体身上,才看得到世界的本质;而在这样的生命过程中,充满了“畏”和“烦”。我们把普鲁斯特的小说和这样的哲学论述对照起来看,会发现一种相互照应、异曲同工的妙趣。前面说过,当存在主义哲学起来后,柏格森的影响就小下去了,但奇怪的是,站在这两位大哲学家之间的普鲁斯特,影响却越来越大——这是为什么?我想这就是歌德说的:“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总是灰色的。”真正的好文学,不是概念的铺陈或理念的图解,它可以和柏格森的观念相合,但它的形象远远大于思想,它展现的是真实的永恒的活体,海德格尔可以从中获取养料,未来的超越海德格尔的人,也可从中找到新生命的源泉。文学的魅力永存。

        再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几句。《追寻逝去的时光》无疑是西方现代派文学最重要的代表作(意识流文学的三大作家即乔伊斯、伍尔夫和普鲁斯特),经过这百来年的时光,再回过头去看现代派,我们应能概括地说几句了。传统的文学是发展得过于成熟的文学,如同成人说话,说多了容易让人生厌,成人总希望把世界描绘得略好些,让孩子的心态稍稍积极些,不要那么绝望,即使狄更斯那样的严厉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也还是不愿放弃浪漫的爱和光明的希望;现代派文学则如逆反期的青春少年,他们不满成人的管束,抓住成人忽视或掩盖的内容,斥之为“虚伪”、“欺骗”,他们以夸张的、病态的、决绝的态度写人生的一切丑陋、黑暗。不能说现代派文学不真实,也不能说它们不深刻,它们在文学发展上的贡献是前无古人的,但这是一种神经质的文学,它们艺术上的一大特点就是反审美舒适。孩子总要长大,逆反心态不可能持久。人只有裸体才能更换全身衣服,现代主义就是裸体的文学,但人不能永远裸体。所以,经过现代主义洗礼的新文学终将取而代之,回归审美舒适的过程已在缓慢进行,这是大部分读者都能感到的事实。而现在我们发现,普鲁斯特的长篇既是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却又并非反审美舒适的,这是现代派文学中的一个奇迹!现在读它,会发现它非常美,非常可读,除了篇幅实在太长,却是翻到哪页都能读下去的。所以,当现代主义退潮以后,这部作品的魅力却会永存。它是超越时代潮流的。

        周:正像你刚才说的,普鲁斯特具有很多现代主义要素,同时却具有审美舒适感。这也关系到文采。其实普鲁斯特的文采表现在各个方面,其中有一点不大有人讲到。涂卫群女士是研究普鲁斯特的专家,我的翻译过程中,她始终对照原著校阅我的初稿,不断给我提出意见。今年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就说:“你不觉得书中随处都有comique的东西吗?”我想她是说幽默,可她说:“嗯,不完全是幽默,就是可笑。你不觉得普鲁斯特笔下的‘我’这个主人公很滑稽很可笑吗?”我想想的确是这样,甚至他的书名有时也是蛮comique的。比如第二卷的书名,在法国我向普鲁斯特研究专家请教的时候,有两位专家在不同的场合不约而同地用了同一个词,说普鲁斯特第二卷的书名很ridicule(滑稽)。这对我启发很大。这个书名不好译,最老的译本是《在簪花少女身旁》,容易让人想到中国古典美女。后来常见的译本是《在少女们身旁》,这个书名则有所缺失了,因为原文中有一个“在什么什么的影子或庇荫下”的意思。后来我译成《在少女花影下》,我自己觉得表达了几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滑稽。我觉得普鲁斯特的文采是超越于清辞丽句之上的,华丽两个字不足以说出普鲁斯特的好,如果一定要说,倒是韩愈说的“雄深雅健”,庶几近之。普鲁斯特在现代派文学里确实是个奇妙的存在,说老实话,倘若没有审美舒适,我也不可能坚持译了这么厚三卷。

        刘:他自己可能也没法坚持写完。现在,我们希望周先生能一鼓作气,早日译完这七大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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