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吴宓是学者也是诗人。他的一生经历了晚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时代,又经受了东、西两种文明的洗礼。他以研究和教授西洋文化与文学为主要职业,但又志存“保存、发扬中国文化”,“认为中国文化是最好的,而且可以补充西洋文化之缺点”(《吴宓日记续编》1949年12月19日“整理者按”所引吴宓在1966年9月8日“文革”中所写交代材料)。作为诗人,吴宓一生饱读中西古典诗歌,坚持旧体诗词创作,早年即出版过《吴宓诗集》。吴宓曾说:“吾于中国之诗人,所追慕者三家。一曰杜工部,二曰李义山,三曰吴梅村。以天性所近,学之自然而易成。”(《吴宓诗集》卷首作者《自识》)从个人天性和创作风格来讲,这个表述是合乎实际的。但值得关注的是,吴宓曾亲手评注过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的诗集。从《吴宓日记》和《吴宓日记续编》可以看出,在明清诗人中,梅村诗他是自幼熟读,而且终生作为精神寄托的。在1956年12月28日的日记中,他曾有诗说:“吾生最爱梅村诗,老去熟吟涕泪随。”相比之下,接触顾炎武则要晚得多。从他自己的记述可以看出,在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出版《吴宓诗集》时,他还没有深入研读过《顾亭林诗集》。那么,吴宓是如何会喜欢上顾炎武,或者说,他对顾炎武的接受是因为怎样的精神需求?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对我们今天研究吴宓的人格、思想、心态与个性,都有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
吴宓最初接触顾炎武的诗,是受了著名学者黄节的影响。据他自己说:
宓最先闻碧柳言“顾亭林之诗甚好”,未及读也。一九三四年秋冬,黄晦闻师在北京大学讲顾诗。宓于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始在北京东安市场旧书店购得《顾亭林诗集》木刻本二册(平定张穆〔石洲〕刻本)。次年一九三五年一月二日,假得黄师铅印讲义一份,恭录讲义要目于书眉(十六日送还讲义,师已病,不能赐见。二十四日师即逝世)。至(1937年——引者按)七月初,学校放暑假,宓乃借取山阳徐嘉(遯庵)注本,逐首细读,并录其要点于书眉。日夜为之,至七月二十二日卒业。(王泉根:《重庆发现的吴宓佚文》,《多维视野中的吴宓》,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第531页。)
吴宓《空轩诗话》之十《黄节注顾亭林诗》,则较为详细地介绍了他受黄节影响而读顾诗的经过:
黄晦闻师在北京大学授毛诗未完,乃于甲戌秋起,改讲顾亭林诗,并依例作笺注。宓昔闻碧柳盛称顾亭林诗,至是乃始研读。本年一月三日,宓谒黄师,续借讲义,归而抄录。师复为阐述亭林事迹,谓其既绝望于恢复,乃矢志于学术。三百年后,中华民族由其所教,卒能颠覆异族,成革命自主之业。今外祸日亟,覆亡恐将不免,吾国士子自待自策当如亭林。是日,师言时,极矜重热诚。宓深感动,觉其甚似耶稣临终告语门弟子“天地可废,吾言不可废”之情景。宓心默诵黄师“束草低根留性在,寸稊寒柳待春分”及“人伦茍不绝,天意必有寄。方冬木尽脱,生机盖下被”之诗,颇以自警。(《吴宓诗话》,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90页。)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吴宓最早接触顾亭林诗是在1935年,但真正认真研读则始于1937年。这也可以从后面所引的日记得到证明。
二
从《吴宓日记》和《吴宓日记续编》所记录的情况看,吴宓对顾亭林诗集的阅读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段(这一点与读梅村诗的情况不同),即1937年和1956至1958年两年间。
1937年的日记有如下记载:7月18日:“读《顾亭林集》。”7月20日:“仍读《顾亭林集》。”7月21日:“仍读《顾亭林集》。”7月23日:“仍读《顾亭林集》。”7月25日:“读《顾亭林集》。”7月26日:“读《顾亭林集》。”这与他前面所讲的“至七月初,学校放暑假,宓乃借取山阳徐嘉(遯庵)注本,逐首细读,并录其要点于书眉。日夜为之,至七月二十二日卒业”的情形,是基本相符的。当日读完以后,作者曾写了《读顾亭林诗集》七律二首,该诗题注云:“一九三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清华作。时卢沟桥变起已半月。”当月28日,北京抗战即开始。所以,吴宓真正开始认真阅读顾亭林诗,是在国难当头的背景下,从文化救亡的目的出发,试图寻求一种立身行事的准则。这在某种程度上又强化了他对中国文化所持有的自信和认同。他说:“九·一八国难起后,一时名作极多,此诚不幸中之幸。以诗而论,吾中国之人心实未死,而文化尚未亡也。”(《空轩诗话》之四十,《吴宓诗话》,第239页)在吴宓看来,只要文化不亡,中国就不会亡,文化亡则中国亡。很显然,一九一四年四月六日朋友的一番谈话曾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激发他对中国的未来做了深入的文化思考。当日的日记中说:
晚,与锡予谈,言国亡则吾辈将何作?余曰:上则杀身成仁,轰轰烈烈为节义死,下则削发空门遁迹山林,以诗味禅理了此余生。如是而已。锡予则谓,国亡之后不必死,而有二事可为:其小者,则以武力图恢复;其大者,则肆力学问,以绝大之魄力,用我国五千年之精神文明,创出一种极有势力之新宗教或新学说,使中国之形式虽亡,而中国之精神、之灵魂永久长存宇宙,则中国不幸后之大幸也。
正是秉着这样一种信念,他对当时有人倡导的以汉语拼音化为方向的文字改革,极力痛斥,他说:“甚至如最近破灭汉字、斵丧国魂之种种所谓文字改革运动,亦以‘国难’为根据,为理由。岂不可愤可伤哉!”这一态度一直持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1954年3月24日的日记中,他记道:“新华书店观书,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报告,大旨决定废汉字、用拼音,但宜稳慎进行云云。索然气尽,惟祈宓速死,勿及见此事!”1955年3月5日则云:“晚萧瑞华来,宓与谈中国文字之优卓,胜过西文之处。近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已宣布通行简字,并以拉丁化拼音为最后之目标,则汉字亡,中国文化全亡,已成事实。今后更无挽救之机会,曷胜痛心!”结果反对简化字,在反右运动中就成了他的一大罪状。
因为这种为文化守护的责任感,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极左思潮的不断加剧,对传统文化的否定日趋升级,让吴宓有了一种触处皆误的忧疑和愤懑。所以他不禁感慨“藏名避世身同苦,保教存文事益难”(《叠前韵寄稚荃》,1950年11月作,见《吴宓诗集》第454页)。1955年12月2日,他更是愤懑地写道:“往者宓希慕顾亭林,欲留播中国文化种子;今惟求速死耳……”到了1958年,随着“大跃进”的开展,吴宓的这种危机感更加深重,本年的6月9日,他写了七律《殉文一首》,前两联云:“殉文有志愧前贤,淟涊余生尚苟全。为圣者徒何所悔,谓他人母最堪怜。”(《吴宓诗集》,第499页)以此来鼓励自己,同时也表明心迹。
吴宓对顾炎武的接受虽然比较晚,但顾氏“守先待后”、“留播中国文化种子”的责任感却对他影响至深,使他不悔“为圣者徒”。这从他至始至终反对文字改革,“文革”末期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愿意批林而坚决反对批孔,以致为此遭受种种磨难而始终不悔,都可以得到证明。
三
吴宓在诗作和日记中屡屡将吴梅村和顾亭林并举。1935年12月,他写了《读顾亭林吴梅村诗集》七律一首:
史可为诗吴祭酒,身能载道顾亭林。殊途壹志忠和爱,隔代相怜古类今。天下兴亡原有责,江山文藻尽哀音。商量出处吾谁与,豹变龙潜看陆沉。(《吴宓诗集》第306页)
对于这两个易代之际的著名人物,吴宓曾凭个人的体会,做过如下的比较:
顾亭林(1613—1681):1.阳刚性。2.主道。3.注重政治(兼包军事)斗争,地理,历史。4.富于责任心:自为英雄,从事复国抗清,以至讲学术、传文化,为天下后世谋。5.恒觉自己坚强不屈,是守志而成功之人。6.其道尊,可敬。7.归宿于宗教(儒教)。8.是正面人物,精深,博大,雄伟。9.所作是史诗(寓我之情)。10.其诗是自传。
吴梅村(1609—1671):1.阴柔性。2.主情。3.注重社会(特别是爱情)生活,文化,艺术。4.富于感受力:自觉无用,而了解同情一切人,各种事。5.恒觉自己软弱,是偷生苟活而失败痛苦之人。6.其情真,可亲。7.归宿于文学(诗)。8.是旁观者,细密,明敏,真挚。9.所作是情诗(□国之诗)。10.其诗似小说。(见王泉根《重庆发现的吴宓佚文》,《多维视野中的吴宓》第529页。据王泉根描述,这段文字抄录在吴宓自藏之《学衡》杂志1922年总第五期“述学”栏第15页柳诒征《顾氏学述》一文的空白处。又,据吴宓1965年7月10日日记云:“晚,写宓诗两三首,及顾亭林与吴梅村比较表,夹入《学衡》第五期柳公《顾氏学述》篇中,备交侨、诫读。”)
在1957年8月13日的日记中,他还对吴梅村与顾亭林的诗也做了一番比较:
晚读吴梅村《长平公主诔》,泪下不止。宓夙爱顾亭林与吴梅村之诗,近年益甚。盖以时势有似,故感情深同耳。比而论之,亭林阳刚,梅村阴柔,各具其美,一也。亭林诗如一篇史诗,叙明之亡;梅村诗如一大部小说,皆合其诗集全部而言之,二也。亭林诗如《书》经,梅村诗如《汉书》外戚传及唐人小说,三也。亭林诗如《三国演义》,梅村诗如《石头记》,四也。亭林写英雄,而自己即全诗集之主角;梅村写儿女,而深感并细写许多各色人物之离合悲欢,五也。亭林诗,读之使人奋发;梅村诗,读之使人悲痛。亭林之诗正,梅村之诗美,此其大较也。然二人者,其志同,其情同,其迹亦似不同而实同,不得以“亭林遗民、梅村贰臣”为说也。亭林诗,黄师曾注释讲授,碧柳亦早称道之。而能言梅村诗之美者,陈寅恪与宓也。
除了这样的比较外,吴宓曾认为在他的同时代人中,自己似吴梅村(1952年3月21日日记云:“碧柳可比杜甫,宓则吴梅村耳。”),而陈寅恪似顾亭林。1958年8月25日,当他听说刘文典在昆明病故后,校方初疑为自杀,不与开追悼会,后查明事实而开会时,却有学生拒绝参加,不禁感叹道:“呜呼,今益服王静安先生1927之自沉,不仅为大仁大勇,且亦明智之极,生荣死哀,不屈不辱。我辈殊恨死得太迟,并无陈寅恪兄高抗之气节与深默之智术以自全,其苦其辱乃不知其所极。”对陈寅恪“高抗之气节”的赞赏,更见于1961年8月30日和31日日记。1959年10月31日日记则云:“‘应制诗’乃顾亭林所断不肯作,吴梅村不得已而偶作,黄晦闻师与碧柳所断不肯作,宓不得已而偶作。”陈寅恪在面临政治压力时那种“壁立千仞”的态度,令他联想到了顾亭林。故在1962年10月31日的日记中说:“并世师友名贤中,独陈寅恪兄为能‘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有‘天子不得而臣,诸侯不得而友’之气概节操,弥可敬已!”对于自己,他的评价是:“宓初亦有志(学顾亭林),但自知甚明:宓只能学梅村。……宓十六年来之行事与心情,固处处不异梅村也!”(见王泉根《重庆发现的吴宓佚文》,《多维视野中的吴宓》第530页。)
四
吴宓自幼秉承家学,深受传统文化的濡染,其自我修身以儒家的道德为准则,实际上体现了儒家所强调的君子人格。他重义轻利不斤斤于金钱,对人坦诚真率而拒绝奸诈伪饰,做事勤勉尽责而反对敷衍马虎,勇于自省并苛于自待,这都使他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甚至迂腐可笑。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不管上个世纪初如陈寅恪、吴宓等所持的文化立场如何,但那部分知识份子身上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确是值得后人尊敬的。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评价和态度虽然有其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有一点是应该肯定的,那就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到“文革”结束前,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是绝不可取的。吴宓对文字改革的反对,故然有其偏激之处,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汉语拼音化的提法现在已经被完全否决了;简化字的推广虽有助于文字普及,但又在实际上造成了大陆民众对传统典籍的陌生和疏离。如今,我们正极力在全球设立孔子学院,向外推广中国文化,也恰好说明儒学仍“有裨于全世界”。再考虑这一批知识份子大都饱读传统经典,又曾游学欧美,其对中西文化价值和当时中国现实的认识,自有其深透之处。他们所追求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意志”,使他们不甘违背良知而随世浮沉。
吴宓曾强调自己的人生观是“殉道”、“殉情”。在一九三五年所作的《自题空轩诗话后》绝句中,就有“殉道殉情对帝天”的句子。同年所作的《忏情诗三十八首》之六亦云:“强为儿女又英雄,殉道殉情事两空。”据何兆武先生回忆:“1939年秋,同学们请(吴)先生在昆中北院作过一次公开讲演,先生选的题目是‘我的人生观’。……先生以非常诚恳的语调把自己的人生观归结为四个字:殉情、殉道。”(《回忆吴雨僧师片断》,《追忆吴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吴宓所殉之道,统而言之,就是文化,具体一点,则应指中西古代文化。1955年11月6日,他在日记中写道:
宓近数年之思想,终信吾中国之文化基本精神,即孔孟之儒教,实为政教之圭臬、万世之良药。盖中国古人之宇宙、人生观,皆实事求是,凭经验、重实行,与唯物论相近。但又“极高明而道中庸”,上达于至高之理想,有唯物论之长而无其短。且唯心唯物,是一是二,并无矛盾,亦不分割。又中国人之道德法律风俗教育,皆情智双融,不畸偏,不过度,而厘然有当于人心。若希腊与印度佛教之过重理智,一方竞事分析,流于繁琐;一方专务诡辩,脱离人事,即马列主义与西洋近世哲学,同犯此病者,在中国固无之。而若西洋近世浪漫主义以下,以感情为煽动,以主观自私为公理定则者,在中国古昔亦无之也。
1974年春,全国开展批林批孔运动,要求人人表态,吴宓再次“固执”地说:“批林,我没意见;批孔,把我杀了,我也不批。”(《吴宓日记续编》(第十页),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570页。)结果再次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而受到批斗。这些都可以说明他至死不悔所殉的道是什么。因此也不难理解1965年6月2日晚,当饱受运动煎熬的吴宓得知“李约瑟之《中国科学史》已出十二册,而英美人方合译二十四史全部”时,要感慨地说:“宓颇悔宓将解放时之不远走高飞,则对中国之文化学术或可稍有贡献也。”虽然吴宓自认“宓只能学梅村之龙潜,而不能希亭林之豹变”(见王泉根《重庆发现的吴宓佚文》),但他还是不能违背自己的信念,不能改变自己的执着,坚持把他的真实感受和想法写在了日记里,甚至在忍无可忍时会当众表达出来,在那个私人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年代,这些都变成了他被批判的罪证。所以,尽管他一再违心地做着自我批判,但最终还是作了文化的殉道者。
另外,吴宓的感情生活一向为人们所艳称,但大家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在感情世界中,吴宓是把生活当成了诗,而为了追求理想中的爱情,他最终落得孤苦一生。所以在实际上,他也为感情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只是相较于晚年在政治上受到的伤害来说,这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