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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莫将儿童挡在图书馆外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12月07日   08 版)

        据11月14日《扬子晚报》报道:近日,南京妈妈“木子529”在西祠胡同发帖称,带女儿去南京图书馆,少儿阅览室不给进,说是太小,于是发帖询问南京各图书馆给小孩办卡的年龄,大家纷纷回帖回应。在回帖中,记者发现,南京各图书馆借书的规矩差别很大,南京图书馆少儿阅览室要10岁以上,而金陵图书馆少儿部6岁即可借书,并设置有亲子阅览室。 

        拒绝给10岁以下儿童办借书卡,南京图书馆的做法确实有点霸道,此举措无疑影响图书馆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多样性。

        我们也理解图书馆为何不给10岁以下儿童办借书卡的苦衷,儿童因为单独阅读能力不足,离开父母的导读,阅读效果不甚理想。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儿童的阅读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公共服务的图书馆也应该尽最大可能地给予满足,而不能因为管理难度大而拒绝提供服务。

        生活从阅读开始,其道出了阅读的重要性。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这样说,知识就是竞争力,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说阅读可以改变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因此,培养公众的阅读习惯,公共图书馆被赋予了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如今,打造书香城市、书香校园在很多地方形成共识,这是个好现象,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服务必须改进和提高,要为全体公民提供更为公益、多样的借阅服务,尊重阅读、崇尚阅读才能成为社会时尚价值的引领。

        在以色列,每个孩子出生之后,父母总要将蜂蜜涂在书籍上,让孩子吮吸着书籍,感知书籍是甜的,因此孩子也将阅读作为一生的爱好。可以这样讲,对儿童进行阅读兴趣的引导举足轻重,因而,儿童不能被排斥在公共图书馆服务范畴之外,应该为儿童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这既是一份社会关怀的温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助燃全民阅读的热情。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应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随着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也应顺应形势,努力加强管理,为公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不论其服务的对象是老人还是儿童。

        江西省湖口县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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