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处于一个习惯于说大话的时代,什么都要大。大制作、大主题、大场景、大时代。而反映我们内心的文学则相当毛糙。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鲜活。不管是官员,还是和尚,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其内心的鲜活都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在假话盛行、面具流行的风气下,我们见不到人的真实内心。这里的一组手记,我竭力保持真实,句句指向内心,因称之为小话,或者私语。
一
之所以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能进入另一种生活。之后从“另外一种生活”里走出来,人便有一种甜美的、满足的感觉。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为什么阅读会给人带来这么一种感受呢?——这种“甜美满足”是任何别的东西所不能代替:金钱、食物,或者性——都不能像阅读之后给你带来的那种微妙的满足感。这种感觉给人一种向上的、自信而晴朗的滋味。什么叫晴朗的滋味呢?用“晴朗”这个词,我是有所考虑的。是的,一番从沉浸下去又走出来的那种特别的心情,就是一种晴朗天空一样的让人心情舒畅。换句话说,心就像被打开了一般。对,心被打开了。
二
今生一大毛病,就喜欢买书。近忙极。今天下班,从一书店过,仔细看那书架,还是见到两本新书走移不动,一册是陈众议先生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传》,我读书甚少,可偏偏特别喜欢老马,看此书,亦可多少对老马又多些了解,毕竟陈先生是国内研究老马第一人。另一本《西南联大的爱情往事》,写道沈从文和汪曾祺师徒两人。
三
中秋节回家乡,没有见一个朋友。在家呆了三天,真是“呆”了三天。客厅坐坐,门口晒晒太阳,看了一部分《马尔克斯传》。人啊,中年以后就有点淡了。还记得前几年疯的时候,忽然一下子静了下来,仿佛是从中午到下午,快得很。
四
多家报纸以重要版面纪念鲁迅,引出话题。我倒是喜欢鲁迅的。鲁迅本来是个作家,后来承载太多。我之喜欢鲁迅,是发自内心的。首先是喜欢他的语言。他的语言极其准确,简洁有力,是白话的典范。其次喜欢他小说中的味道。他的短篇小说,真是篇篇绝妙。那一代人,小时候接触到许多旧生活——或者说是传统的底层生活——它留在记忆里。鲁迅的小说是极富生活的。因为对生活熟悉,所以下笔准确(不像现在的作家,有时杜撰得离谱)。再次喜欢鲁迅的幽默。鲁迅的幽默不动声色,他真是一个极其幽默的人。
五
郎朗说,一个高潮接一个高潮,这个音乐就失去意义。写作也是如此,有明快简捷,也得有冗长沉重去衬托,有灵动,也得有平实。一路都是明快简捷,就有人会说,不错是不错,就是轻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