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舒晋瑜)作家出版社表示再次遭遇同行侵权。近日,作家社致函当当网、卓越网和京东商城几大图书销售网站,全国各大新华书店及图书卖场,称市场上有些图书未经作家社同意,擅自使用与“作家杯”或“第13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相同或相似的书名,系跟风搭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严重侵权,要求各大书店网店及时将涉嫌侵权图书下架并停止销售。
九州出版社出版的《作家杯大赛 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最佳新作范文》(丁玫主编)由此被推上有可能被告侵权的风口浪尖。
据《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责编冯京丽介绍,新概念作文大赛每年一届,每年的冠名权不同,2010年,作家出版社与《萌芽》杂志社签定协议,作为唯一一家协办单位,独家冠名第13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并独家享有出版“第13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的出版权及在相关图书上使用“作家杯”标识的权利。但就在作家出版社推出《“作家杯”第13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的同时,九州出版社盗用“作家杯 第13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冠名权,出版的是获奖者“最佳新作范文”,而非第13届新概念获奖作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也影响了作家出版社图书品牌的品质和价值。作家出版社社长何建明表示,对于九州出版社的侵权行为,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以维护图书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
九州出版社法律顾问曹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假冒他人商标或企业商号的,才会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他们使用“作家杯大赛”的前缀只是介绍作者的真实情况,没有夸大事实,收入的作品也是新作,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曹律师说,“作家出版社事先没有和九州社取得任何联系。正常情况下,作家出版社应该和九州社沟通,如果认为我们侵权,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果继续通过媒体发文,我们反而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九州社的合法权益。”
作家出版社法律顾问黄律师则认为,九州出版社在事前没有获得任何授权、没有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使用“作家杯”、“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品牌,是典型的跟风搭车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在法律上是明确的,没有必要与九州出版社沟通。作家社已经做好起诉准备。
《萌芽》杂志社主编赵长天说,正规的出版单位无视版权和商业规则,打着“新概念”的招牌出书,造成出版界原创能力的萎缩,是对整个行业的重创,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利益。另据介绍,《萌芽》杂志社和所有参赛选手都有合约,一年之内拥有获奖者所有作品的优先使用权。也就是说,九州社推出的《作家杯大赛 第十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最佳新作范文》,不仅侵害了杂志社、作家社的品牌和利益,也违背了获奖者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