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11月12日22位网络作家发出联合声明,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后,50位作家——包括韩寒、郭敬明、李承鹏、贾平凹等知名作家——在“3.15”权益之日又以“这是我们的权利”为题,发文集体征讨百度,称百度侵权已堕落成窃贼公司。而百度方面对此暂未做出任何回应。
对声讨保持沉默,这是百度对待维权作家一以贯之的态度,其想法无非是用回避来消磨作家们的耐力。他们既然可以把去年的抗议拖到现在,那么同样也有理由把今天的声讨挨过去,直到最后不了了之。即便蒙混不过去,百度也不可能充当冤大头,按照作家的要求服服帖帖掏钱,闹到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要么象征性给点不痛不痒的辛苦费,要么干脆弃之不用。
在文学创作和网络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从不缺少引人注意的作家,更不缺少形形色色的推广网站,但像百度这样在国内具有强大号召力的门户却不多见,这才是百度为什么敢于屡次三番置作家声讨所不顾的原因所在。今日百度之于昨天,早已不是那个曾经要看人脸色吃饭的无名上卒了,它现在的声望和实力强大到完全可以秒杀一切,在一定程度上很多作家还要看他们的脸色行事。而以当前作家的实力来看,还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强大到客大欺店的地步,这种实力上的巨大悬殊,让百度的高傲有了十足的底气和霸气。
作家争取自己的权利,不希望自己被侵权,按说是件人之常情又合法合规的事,可在大多数人眼中却不是那么回事。在很多人看来,百度侵权似乎是一件“三全其美”的事情,读者享受了免费的午餐,百度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作家则被免费宣传提高了知名度,三方各取所需,应该和谐相处才是,作家岂能得了便宜卖乖呢,他们不但不能倒打一耙,理应对百度的免费宣传感激涕零才是。
这种理论若是放在急欲成功的无名作家身上或许好用,但对那些已是名满天下的大家们就未必管用了。虽然作家们在声讨檄文中说的可怜巴巴,但大伙都知道他们现实当中谁都不差钱,即便离开了百度照样吃穿不愁。他们对百度声讨的真正目的或许无关私利,而只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被尊重,不能像网络写手一样随意用来发布。而对于百度来讲,理由也是一大堆,纵观国内那么多的门户网站,没有谁愿意痛痛快快掏钱买版权,哪个不是顺手牵羊,虾兵蟹将尚且如此,何况我财大气粗的门户大鳄。
作家与百度此次的权益争端,暴露出国内版权生态环境的恶化,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音乐和影视作品,都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网站普遍盛行拿来主义,让原创作者们无所适从,名气大点的还能讨个说法换得几两碎银,而对那些无名无势的作者来讲,只能愤愤的被动承受,因为大环境如此,让越来越多的网站有了法不责众的安全感。
事实证明, “免费分享”让作家缺乏足够的热情,甚至产生排斥心理,而网站鱼龙混杂的低端准入和对版权的漠视,导致了大量文学垃圾的存在。所以说,对作家们的维权行为,公众不但不能质疑,相反还应给予大力支持,只有版权意识的觉醒和提高,才能真正给创作者们带来无穷动力,从而推动文学艺术的进步。
当然,维权的结果并不等于读者收费,网站完全可以和作家们形成良好的收益分配制度,只要有了好的作品,网站就不愁营销业绩,通过质量来获取回报这才是长远发展之策,而对于读者来讲,付出的不过是点击率而已,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到免费的精神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