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姆先生天生是一个搞文学创作的人,尤其是创作最富幻想性的童话,其他任何比较实际的职业完全都不合他的个性。
一
莱曼·弗兰克·鲍姆(Lyman Frank Baum,1856—1919)生于美国纽约州麦迪逊区一个叫奇藤南哥的小镇。他父亲原是桶匠,后来去宾夕法尼亚州开采油田,发了大财,成为一名殷实的商人。这让弗兰克有条件在他那个叫“玫瑰坪”(Rose Lawn)的辽阔庄园里成长,过他天堂般的生活。之后,他再回到家里,和兄弟姐妹一起,由家庭教师来教。
鲍姆从小就好幻想,好做白日梦,一天到晚脑子里尽盘旋着幻想故事。他也爱读童话故事,甚至在他成人、结婚和有了孩子之后,仍然保持着这么一颗童心。他还喜欢把他自己虚构出来的这些奇幻的童话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和邻居的孩子听。孩子们听得入迷,一次次要求他讲。这样,他一边讲,一边编故事,讲了好几年。他的岳母怂恿他把这些故事写下来,送去出版。鲍姆照着做了。
1897年,鲍姆出版了第一本童书,故事集《鹅妈妈的故事》(Mother Goose in Prose),配有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Maxfield Parrish,1870—1966)作的插图。“鹅妈妈”是一个口头传说中流传下来的人物,著名的法国作家夏尔·佩洛在1695年把它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后来,德国童话作家格林兄弟也写过这故事。《鹅妈妈的故事》不是鲍姆独创性的创作,它明显受到格林兄弟的影响,不过还是取得一定的成功。这鼓励他两年后与著名插图画家威廉·登斯洛(William Wallace Denslow,1856—1915)合作,出版了他的《鹅爸爸的书》(Father Goose, His Book),该书成为这年儿童读物中的畅销书。
格林兄弟和安徒生等的童话故事继续启发着鲍姆的思维,加上现实生活的启示,使他获得灵感,得以再次与插图画家登斯洛一起,在1900年完成了他最著名的童话《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原名《奥兹国的神奇术士(或魔法师)》(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这是我国老辈儿童文学作家陈伯吹翻译的书名。它的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是个孤儿,和亨利叔叔、爱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大草原的中部。一天,突然一阵威力强大的龙卷风把她和她的小狗托托连同房子抛到了半空中。等到风停下来,她已经落在一个陌生的神奇国度——奥兹国,迷失了回家的路。由于房子掉下来正好砸死东方恶女巫,这使她在这孟奇金人的土地上被视为“最尊贵的女术士”,受到热烈的欢迎,并得到东方女巫的宝物:一双有魔力的银鞋。在多萝西提出要回到叔叔、婶婶身边时,深受国人爱戴的北方好女巫给她指引了通往翡翠城的路,并以一吻在她的额上留下一个闪光的印记,利于她去找奥兹大术士的帮助。在沿着黄砖铺成的通往翡翠城的路上,多萝西先后遇到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樵夫和没有胆量的小胆狮,和他们成了好朋友,共同结伴而行,因为他们三个也希望让奥兹术士帮他们获得头脑、心和胆量。最终,他们以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抵达翡翠城,并战胜东方恶女巫的妹妹西方恶女巫。奥兹满足了他们的愿望,给了稻草人会思考的头脑,给了铁皮樵夫健康的心,给了狮子勇气,使他成为百兽之王。不过多萝西,她是在银鞋的帮助下,回到了叔叔、婶婶身边的。
《绿野仙踪》的故事处处以传统童话和民间故事的模式,以达到对儿童的益智效能。恶女巫的害人行径和好女巫的助人善举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他们分辨美、丑、善、恶,认清什么是可憎的,什么是可爱的。稻草人、铁皮樵夫和小胆狮三个角色切求的头脑、心灵和胆量,也正是每个成长中的孩子所不可或缺的。而要得到这些,则需要在实际生活中经受磨练。这些都是通过童话和民间故事所常用的以“三”代“多”的情节来说明,如“搜寻恶女巫”中三次战胜恶女巫派出的大狼、野乌鸦和黑蜜蜂;飞猴是三次被恶女巫所使唤,又三次为主人公服务;多萝西去见奥兹时,见到的是头颅、野兽和火球三个替身;而好女巫为实现多萝西的愿望,使多萝西穿上银鞋,“只要把(鞋)后跟敲三下”,就能被带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在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插进一二句格言式的话语,如多萝西去求奥兹帮助时,奥兹通过那颗厚纸板做的头颅替身说的:你没有权利要求我送你回堪萨斯,除非你也为我做点事作为报答——“每个人都要为他得到的任何东西付出报酬”,显得自然而不牵强。
二
《绿野仙踪》的故事是非现实的,但作家对故事背景的描写,却并非凭空胡思乱想。据考,“以翡翠城(The Emerald City)而闻名的奥兹国是从密歇根贺兰附近城堡公园社区那个著名的城堡式建筑获得的灵感,鲍姆曾在这社区避暑度过假。黄砖铺成的路就来自当时一条黄砖铺出的路。研究鲍姆的学者们常常认为翡翠城与1893年的芝加哥世界商品交易会(白城)有关。也有人提出,这灵感是来自于加利福尼亚圣迭戈附近的科罗纳多(Hotel del Coronado)旅馆。鲍姆是这家旅馆的常客,并且在那里写过几部有关奥兹国的书。”
上面提到的几个地方中,“芝加哥世界商品交易会”(The Chicago World's Fair)即“哥伦布世界博览会”(World's Columbian Exposition),是为纪念克里斯托夫·哥伦布发现新大陆400周年于1893年5月1 日至10月30日在芝加哥举办的一次著名的博览会。期间有46个国家参展,共吸引观众260万人次。博览会规模宏大,占地630英亩,合2.5平方公里。博览会的多数展厅都是按古典建筑风格建造的。其中最著名的“荣誉厅”(Court of Honor),全是用白色的拉毛灰泥粉刷,与芝加哥的照明相对照,显得格外明亮耀眼,有“白城”之称。尤其在夜的灯光照射下,各条道路和房舍都成为不夜之城。
“科罗纳多旅馆”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圣迭戈,跨越圣迭戈湾,矗立在科罗纳多岛上,占地65000平方英尺,是美国最漂亮的旅游胜地之一,也是当年世界上最大、最豪华的一家旅馆。像这样一个完全木结构的古老建筑,留至今日的已经极少。旅馆外围,有一条长长的游廊通向茂盛的热带森林花园和海滨草坪,供旅客悠闲散步;还有浓密的灌木丛、一块块花圃和那可远眺太平洋的高高塔亭,都是休憩的好处所,一切都让人有如置身在异国情调的环境里。旅馆在1888年2月开张时,在美国首次采用电灯照明,第一天就吸引了1400多名圣迭戈旅客;历年来,曾接待过本杰明·哈里森、威廉·塔夫脱等多位总统以及爱迪生、卓别林、林白等许多名人,如今已列入美国《国家历史名录》。
“城堡公园社区”(community of Castle Park)位于密歇根州贺兰城(Holland)的郊外,是一个有大约80座避暑别墅的村舍。因为处在密歇根湖之滨,景色秀丽,吸引游人,社区成为有钱人的消夏胜地。这里有一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堡。那是一个砖砌的大城堡,为富有的德国人米夏埃尔·施瓦尔兹(Michael Schwartz)按德国采邑城堡的式样于1890年建成的。施瓦尔兹系一退休德国侨民,因厌恶在普鲁士军国主义统治下的生活,他携带一船钱币,全家逃来芝加哥。在他和妻子享受着自由舒适的生活、成为美国社会的一份子之后,他发现这个社会到处充斥腐败和不文明,于是想建造一个古代采邑式的庄园,可以使他们夫妇和他们的六个女儿、两个儿子在这块与外界隔离的土地上生活和成长。
这里的确有维多利亚式的幽美环境,许多房室和家具尽够这个大家庭享用。地段又紧靠湖边,使此处像是一个远离尘嚣的绿洲。但是他的几个女儿在穿着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一步步趋向于城市人的习惯,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女儿爱上了当地的一个荷兰裔男孩。这在她的父亲看来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于是这对年轻人决定私奔。在一个月光明媚的夜里,他们驾一辆小马车逃走了。父亲得知后愤怒之极,立刻驱车前往追赶。虽然有人说,他们在被抓住前就已结婚,但是多数的传说都认为他们未能成婚就被米夏埃尔·施瓦尔兹抓住了,父亲将这个伤透了心的女儿带了回来,关进了城堡的塔楼里。有些人声称曾经看到这个被剥夺了爱的可怜女孩的消瘦憔悴的脸露出在城堡的窗口,另有人甚至说曾经见到这个女孩的鬼魂在城堡周围游荡。在此种情形下,米夏埃尔·施瓦尔兹只得把家迁到贺兰附近的镇上,并决定把城堡卖掉。1893年,芝加哥预科学校校长帕尔牧师注意到这块地段和城堡,将它购置下来,当作儿童的夏令营。父母们来这里看望孩子时都爱上这个地方。于是,城堡周围的地段很快就成为以“城堡公园”而闻名的避暑胜地。
三
鲍姆喜欢外出旅游。他参观过“哥伦布世界博览会”,还多次去“城堡公园”度假消夏,多次入住科罗纳多旅馆。这些景点和传说自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并有意无意影响着他的创作。在童话中,作者描写多萝西和伙伴们通过黄砖铺成的路走近“奥兹国”时,先是见有一座“高大的城墙”,“城墙又高又厚,涂着明亮的绿色”;随后见“一扇大门,镶嵌着绿宝石,在阳光下射出令人炫目的光泽”;最后踏上奥兹国的街道,“街道两旁坐落着一排排美丽的房子,都是用绿色的大理石建造的,到处镶嵌着闪烁的翡翠。他们走在一条铺着同样的绿色大理石的人行道上,连接着街区的是一排排翡翠,紧紧地排列在一起,在明亮的阳光下晶莹闪烁。”(张建平译)这些显然是按照“白城”的构式来写的。只因来这里的人都必得戴一副绿色的眼镜,才使人在这“奇妙的奥兹国翡翠城”里看到的一切都变成绿色,连人的皮肤也是绿色的。再如多萝西和她的伙伴们在与西方恶女巫的斗争中,女巫让飞猴去抓他们。飞猴用结实的绳子把狮子绑住,关进女巫的“黄色城堡”里;又把多萝西也带入城堡,直到多萝西无意中把水泼在女巫的身上,使她像一块方糖似的溶化,多萝西和朋友们才得以在这城堡里愉快地生活了几天。这些也让人看到“城堡公园”的痕迹。
有些研究者往往把作家的创作看得过于神秘,以致认为即使某些细微处似乎都有什么微言大义,如对《绿野仙踪》里的“奥兹国”这个名字,都曾有过多种猜测。有人认为,鲍姆模仿了大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后者刚入文坛时将他为报刊撰写的故事和记叙性散文编辑成集,取名为《博兹特写集》(Sketches by Boz),鲍姆就是仿照博兹(Boz)那样来取“奥兹”;另有人相信,这是大诗人波西·比希·雪莱1818年的诗题《奥祖曼迪阿斯》(Ozymandias),也是古埃及第19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另一个名字中的两个首字母;又有人说,“奥兹”是指《圣经·启示录》中“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里的“阿拉法”(A)和“俄梅嘎”(Ω)。A和Ω是希腊语的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也就等于英语的第一个字母A和最后一个字母Z,而这AZ,读起来就是Oz;还有人说,鲍姆是喜欢读者在读他的这部童话时,会发出惊喜的感叹:“Ohs”或“Ahs”,这“Ohs”或“Ahs”读起来就是Oz。但是最可信的还是鲍姆本人的说法,这题名实际上完全是偶然定下来的。约瑟夫·哈斯在1965年4月17日芝加哥《每日新闻》上的《奥兹国的神奇作家》一文里写到,鲍姆曾回忆,那天,他坐在写字台前考虑为这部童话取个什么题名时,突然,他的目光注意到桌上放置材料的抽屉,这三个抽屉分别以烫金字的首字母A-G、H-N和O-Z为材料分类。于是,他就决定用OZ(奥兹)给这童话中的术士王国定名。鲍姆的两个儿子弗兰克·J·鲍姆和哈里·尼尔·鲍姆也都说到他们父亲当时的这一情况。
《绿野仙踪》是鲍姆为“献给我亲密的朋友和同伴,我的妻子”莫德·盖奇·鲍姆(Maud Gage Baum)而写的,最初于1900年的5月17日由芝加哥的乔治·M·希尔公司出版。第一版于1901年1月印出,总数大概印了35000册,1900年售出21000册;到1956年共售出500万册。以后该书曾多次重印,不过书名均简化为《奥兹国的术士》(The Wizard of Oz)。
由于读者对《绿野仙踪》是那么喜爱,鲍姆接受狂热的要求,从1904年起至1920年,共写出13部有关奥兹国的系列童话,但都不如这第一部《绿野仙踪》。《绿野仙踪》不但在1902年被搬上舞台,1939年,米高梅公司还据它改编成电影,16岁的女演员朱迪·加兰因在影片中扮演又唱又舞的多萝西而获“青少年学院奖”(Academy Juvenile Award)。《绿野仙踪》如今已被认为是美国大众文化的一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