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文国)12月26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与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语著协”)在京签署相互代表协议。当天,文著协还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在京签署百种期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
文著协和语著协经过一年多的磋商,最后达成协议:从2011年起,语著协将在在我国台湾地区首先面向高校和社会复印店开展祖国大陆书刊复制权版权费的收取,并有权向拒不支付复制权版权费的复印店展开诉讼。祖国大陆作者有望明年收到我国台湾复制权版权费。文著协与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签约,使签约文著协的文摘类报刊已达180家。有关人士指出,向文著协交纳转载稿费,这是报刊社加强版权保护,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报刊出版具有重要意义。
另据悉,文著协成立两周年来,已发展会员4000多人,同时掌握6万多作者信息。2010年全年共收取版权使用费246万元,其中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160万元,截止到2010年12月24日,已分配稿酬159.8万元,其中教科书法定许可约76万元。平均分配率为64.95%,其中教科书法定许可分配率为64.96%,汇编作品分配率为90%,法律服务和国际版权贸易分配率为100%。此外,文著协将很快开通稿酬查询系统,供公众免费查询稿酬收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