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 Sat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4月11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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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4月11日 Sat
2026年04月11日

公告

   甘肃省工伤认定决定书

   编号:白区人社工伤认(2026)015号

申请人:刘赛飞

职工姓名:刘赛飞 性别:男 年龄:25

身份证号:1304242000****1817

用人单位:盐城滨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岗位:焊工

事故时间:2025年4月4日

事故地点: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炉空预器冷端换热元件更换施工项目现场

诊断时间:2025年4月4日

申报时间:2026年2月28日

受伤害部位:左手小拇指离断、左手无名指先天性槌状指

受伤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2026年2月28日刘赛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3月2日受理。当日,我局向盐城滨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该用人单位未按期举证,我局将依据刘赛飞递交的材料及证据,同步开展了核实调查,作出如下决定:2025年4月4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刘赛飞受盐城滨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炉空预器冷端换热元件更换施工项目现场中作业时,因现场设备电葫芦失控,将其左手小拇指和无名指挤压受伤。经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手小拇指末节完全离断、左手环指后天性槌状指、左手环指开放性损伤。

   经核实,刘赛飞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4号

重庆晟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柯绍斌于2015年10月23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柯绍斌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97714.9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597714.93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5号

重庆博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蒋代良于2022年4月25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蒋代良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495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84955.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6号

四川伯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熊有川于2023年3月14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熊有川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6905.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86905.75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7号

重庆迈辉标准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杨世春于2018年12月27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杨世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5756.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85756.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8号

重庆中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王汝碧于2022年9月4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王汝碧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4446.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44446.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九龙坡社险追字〔2026〕第009号

重庆晟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彭加铭于2022年9月21日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而你公司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你公司未依法支付该职工相关工伤待遇,我中心依法审核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你公司职工彭加铭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7065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特作此追偿决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款项人民币70652.00元。如未按期偿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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