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泰州润溱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
各债权人:
姜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6日裁定对泰州中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及泰州润溱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溱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亚公司和润溱公司的债权申报时间由原定的2026年1月26日延长至2026年2月26日。中亚公司和润溱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2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中路165号;邮政编码225500;联系人及电话:孙敏中13814481834),书面说明债权性质、数额、形成原因、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有关事项,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中亚公司、润溱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分别定于2026年2月5日上午9时、下午2时30分,均在姜堰法院大审判庭召开,现均变更为2026年3月9日上午9时在姜堰法院大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泰州中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泰州润溱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5日
公告
(2025)沪03破1206号
2025年12月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张余霜、刘治东、井瑛颢、申强、白双、王逸、干凯、查思惠、吴伟、马梓翔、苗杰、唐元旭、徐锴锴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10日指定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9821852683;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楼1510室)申报债权。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1月22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年波路88号)第十四法庭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如债权人对会议召开的方式有异议,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遗失声明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2025)沪03破1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10日出具指定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决定书》。
因管理人未接管到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何经营文书及证照材料,现依法公告:
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0781988461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印章、证照现声明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遗失声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21)沪011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上海腾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14日出具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决定书》。
因管理人未接管到上海腾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何经营文书及证照材料,现依法公告:
上海腾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758478194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印章、证照现声明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腾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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