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小李与小王在观看网络主播郑某的直播时,被其直播主页明确标注的“零基础变身创作达人”“专属网红孵化计划”“轻松实现流量变现、挣大钱”等内容吸引,兴起了“靠短视频创作谋生”的念头。小李、小王主动添加郑某为好友,详细咨询培训细节。在郑某的介绍与承诺下,两人不仅全额支付了培训费,还专程前往几十公里外的邻市,参与郑某组织的线下培训。
培训结束后,现实却给了小李、小王沉重一击:郑某的实际教学内容零散粗糙,既未覆盖宣传中承诺的核心创作技巧,也未提供针对性的能力提升指导。两人尝试独立创作时,制作的视频毫无亮点,“上热门”“挣大钱”的预期彻底落空。多次与郑某沟通退费事宜无果后,小李、小王将郑某诉至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但结合案件事实,足以认定双方已就“郑某提供网络直播及短视频拍摄技能培训、小李与小王支付相应培训费”达成合意,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同时,法院明确指出,小李、小王作为行业初学者,在选择培训方时,未充分核实郑某的教学资质、过往培训效果,也未清晰确认课程内容与风险,对自身损失存在一定过错;郑某通过夸大宣传,向学员灌输不切实际的预期,且实际提供的培训内容未达宣传标准,亦未在履约过程中明确提示行业风险与培训局限性,构成违约。法院最终酌定郑某向小李、小王退还部分培训费。郑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郑某当庭向两人退还了约定金额的费用。
(《法治日报》2025.12.28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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