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方便快捷,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大众通勤出行的重要方式,随之出现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也在不断攀升。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意外,上保险能弥补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实际情况却是电动自行车保险投保率偏低,事故责任方又是个人,容易出现“因事故致贫”或受害人“求偿无门”的局面。电动自行车保险为何投保率不高?投保又该注意什么?
三大原因导致消费者不投保
其实,电动自行车保险已经推出多年,但与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不同,目前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投保并无强制性要求,所以很多人对此还不甚了解。
记者采访发现,“不知道、没必要、赔不了”是车主不愿投保的主要原因。
记者对比了市面上三款电动自行车保险产品,发现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额存在较多差异,但都能通过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或驾驶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骑车人及事故第三者最基础的保障。最便宜的保险产品一年保费不足百元,可以得到针对驾驶人和第三者最高10万余元的保障。
不同的产品还会增加电动车盗抢、火灾爆炸甚至骑行人猝死等险种,通过不同保险的组合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当然,保额和项目的提升,也意味着保费的增加。三款产品中,保额超百万、保障项目最多的产品,一年的保费需要380余元。
电动车销售商不向消费者推荐电动自行车保险产品,因此很多消费者不知晓这类产品的存在。“电动自行车还能买保险?”已经骑了几年电动自行车的北京市民高先生有些诧异:“我就知道机动车要上交强险,还有商业三者险,还真没想过给电动自行车上保险。”
“电动自行车保险价格不算贵,但我用不上。”北京市民张先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我骑车接送孩子,路上格外小心,撞别人的可能性不大,骑车5年来从未出过事故。如果我被别人撞了,那也应该别人赔偿我。”
记者发现,除了“不知道”“用不着”,担心“赔不了”也是车主不愿投保的一个原因。保险条款中都要求投保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而很多车主的车辆都解了限速或进行改装,因此也怕投保被拒赔。
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高金鹏律师表示,保险合同中要求投保车辆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车辆经过调速、改装,使得最高设计时速或全车质量超过了国标要求,就不符合保险合同所承保的车辆性质。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车辆经过改装或调速,可能依据保险条款予以拒赔。
投保看清免责条款和理赔范围
“保险确实能分担赔付风险,但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高金鹏律师提示,选择保险产品不能只看宣称的保额有多少、保障项目有哪些,还要特别关注免责条款、免赔额、免赔率等直接关系到无法获得赔付的部分以及赔偿标准、赔偿比例,否则出了事故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以一款年保费160元的电动自行车保险产品为例,包含保额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万元的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保额2000元的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全责25%,主责20%,同责10%,次责5%。
按照该产品给出的理赔示例,投保人骑电动自行车时因未能及时刹车造成路人膝盖受伤、手机损坏,负事故全责。伤者就医花费2000元,财产损失1000元。按照全责绝对免赔率计算,保险公司对全部3000元损失中的25%,即750元免赔,最终理赔款为2250元。
“虽然有的产品宣称保额很高,但因为设置了高免赔率或限定赔付比例,理赔的数额就会因此打‘折扣’。”高金鹏律师说。
对于电动自行车这种面向普通大众的保险产品,高金鹏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以更简洁清晰的方式对理赔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如,列出不同出险情况特别是高免赔率情形下的理赔计算公式等,让公众能理解理赔标准。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保险产品的覆盖面还不足,像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等一些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和残疾赔偿项目并未纳入保险理赔范围,而作为交通事故的伤者来讲,一旦伤筋动骨,交通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等都会有一定支出。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开发更多适应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提供费用合理、保障有效的差异化风险管理方案。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应当自觉抵制调速、改装等行为,骑行速度慢下来,造成严重事故、构成伤残的风险就小得多。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从源头防范事故发生。
(《北京晚报》2025.12.23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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