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有些地方存在某种机械式“按规定办”的现象,即上级政府要求基层政府在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形下“按规定办”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跟政府制度供给和政策规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势的变革有关。
纵向政府间权限和责任划分不明晰也是导致“按规定办”问题的重要原因。我国省级政府与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定位和事权划分并未明晰,很多原本应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事权的决策权由上级政府掌握着,基层政府在很多事务的处理上需要向上级政府请示,而由于上级政府对很多基层事务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这就使得上级政府很多时候选择以简单的“按规定办”来回复基层政府。
“按规定办”问题出现,某种程度上也是上级政府怕被问责而导致的消极不作为的表现。在基层治理实践中,上级政府在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的同时,可能也会因为在部分经济社会事务上的决策失误和行为不当而引发不良的后果,为了有效规避因做出决策部署而可能被问责的风险,他们在面对基层政府的相应请示时通常会选择做出要求基层政府按规定办的模糊回应。
“按规定办”也是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能力有限的反映。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面对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示,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在很多情况下通常会选择要求基层政府按规定办来掩饰自身在部分事务决策上的能力不足,基层治理权限配置结构上的不合理使得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及时有效地处理治理难题,很多问题也因为治理方案的迟滞而错过了最佳的治理时机。
“按规定办”也跟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为推脱责任而导致的事事都请示有关。基层政府选择“请示授权”或者机械地执行上级指示,既可以化解治理难题,也可以避免因为问题处理不当而承担的风险。面对基层政府不管大事小事和难事易事都向上级政府请示的做法,很多上级政府也就策略性地做出要求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的回复。
(《北京日报》3.28 陈鹏)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