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就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提出《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暴力伤医事件,屡屡撞击公众视线。当医生人人自危,受到伤害的其实不只是医生,患者的利益也将因此受到伤害。
医院的职责是守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因此,有必要为医院的正常运行建立起一道安全屏障。在推动医院安保“硬件升级”的同时,增强医院服务意识实现“软件更新”,同样迫切而重要。
(光明网 9.27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