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长江边某省开会讨论今年防汛工作时出现了一个新情况: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设计,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从水利部门改到了应急管理部门,防汛的职责也相应转移;但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江河湖泊管理仍归水利部门。汛期来临,由哪个部门挑防汛重担成了新问题。会议最终决定,今年防汛工作还是暂时由水利部门承担。
这虽是个案,却反映出在机构改革的撤、并、转过程中,科学划分职责权利、合理配置职权事权,仍需更周密细致的设计和安排。否则,就为后续的管理留下漏洞或造成冲突。
改革中机构的裁撤、并转、新建,目的是为适应新形势,更科学地设置管理部门,防止部门重复设置、职能重复交叉,以形成职权明确清晰、运转顺畅高效的管理体系。如果改革后管理反而不顺畅,就违背了机构改革的初衷。
防汛是“天大的事”,不应该长期处于这种模糊状态,否则每年都需要开会确定由谁负责。
(《半月谈》2019年第12期 周甲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