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夏,风在初夏时,是绿叶的好朋友,它们喁喁私语,不时欢笑,累了便静默。初夏的那种冰凉意味,是夏天最大的魅力所在。走在初夏的时光里,皮肤的触感明明是凉的,但皮层之下却有一种莫名的暖意,这一凉一暖互相交织,能催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意,让人想唱歌,想在公园里的小路上猛跑几步。
对夏天产生好感,要追溯到上初中时的某一个早晨。那天早晨我骑着自行车赶往学校上早自习,从家里出来,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道。过了自来水公司的大门,我抬头看见巷道尽头一辆洒水车播放着音乐得意扬扬地驶过,留下一条湿漉漉的街道,重点不是在这儿,而是在于街道的路边有一棵大杨树,普普通通的大杨树,但在洒水车驶过的那瞬间,杨树仿佛突然有了灵性,像是个婀娜的女子那样,竟然摇动起身姿来。那一刻我是看呆了,当下便决定记下这一美好的瞬间,记住夏天带给一个少年精神世界的撞击。
同样是那一年的夏天,我忘了从哪里得到五块钱。在上世纪90年代初,五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在想来想去怎么花掉这笔巨款后,我决定去买冰棒。五毛钱一根的冰棒,是最奢侈的食物之一,我记得童年无比羡慕那些可以敞开了吃冰棒的孩子们,曾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有了钱,一定要买很多很多的冰棒,一次吃个够。于是,在电影院门口的一个冷饮摊,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吃掉了十根冰棒,打出的嗝都带着寒气,整个人像是刚从冰窖里走出来,走向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满足、快乐无比的。
夏天最热的时段通常是午后两点左右,但最难熬的时段,是晚饭之后,刚吞进胃里的食物在制造着热量,降温的方式就是冲一个凉水澡。在乡村的时候可以跳进河沟里,在夜色与河水的双重“夹击”下,迅速能凉快下来。到县城生活之后,没有河沟可以跳,就只能用自来水了。好在自来水在放出一段时间后,会变得凉凉的,那些凉的自来水,如同一股来自幽远之处的山泉,从头浇到脚,再热的人,也会很快有打哆嗦的感觉。
冲完了凉,回房间里睡是不可能的,被大太阳晒了一整天的屋子内,像蒸笼一样难以忍受,可房顶就大大不一样了,在房顶铺一张凉席,起初的时候,被留在房顶水泥地面上的暑气,还会穿透凉席让脊背感到发烫,但用不了多久,白天的热就被夜晚的凉打败了。到了下半夜,有时候还会被冻醒,那是露水的功劳,摸一把脸,是湿漉漉、滑腻腻的,但手感很好,明显是露水的透明与清亮,而不是汗水的油腻与污浊。这个时候是不舍得醒的,是一定要更深地熟睡下去的,良宵苦短,被露水包围的夜晚,当然是良宵最值钱的时刻。
因为有了这些记忆,我不怕夏天,有时候坐在办公室里,被开得太冷的空调冻得够呛,还会主动到外面走走,这样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一根冰棍,要融化在夏天温热的口腔里了。我与夏天,真是非常匹配了。
(《新华每日电讯》5.10 韩浩月)